尋釁滋事罪就是口袋罪,加上微信遙控判案,中共偽法律維穩的「前所未有」(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看中國2024年5月14日訊】青海有法官被指微信遙控案件重審,事件曝光後,網路一片嘩然。網友以「你法我笑」以及「內褲都被脫下來了」諷刺中共偽法律的「人制」而非法制。但超越這一荒唐的法制背後的暴力卻更加驚悚。
據微博引述的媒體消息,事涉青海省海西州中級法院和天峻縣法院,分別為中共的兩級法院,事發於5月11日,天峻縣法院公開對索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一案重新審理,據瞭解,這一案件已經過去了3年半,案發時間是2020年11月,一年以後的2021年11月,天峻縣法院一審開出判決書,「認定索某等12人構成尋釁滋事罪」,顯然,這12人上訴,這才有了「2023年2月,海西州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這回事。
比較關鍵的問題是,中共對法官的管理,也就是法官的晉升職稱,或者行政職務擢升,都與錯案率掛鉤,所以,「天峻縣法院院長與該案原二審審判長,即海西州中級法院刑庭庭長」用微信作為判案工具「實時遙控指揮庭審」的故事就泄露了中共偽法律的機密。
海西州中級法院刑庭的哈斯庭長和天峻縣法院的樊姓院長,在微信群裡指揮審判長怎麼說話,電腦被警方扣押(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以此說來,審判長就是被牽線的木偶。
據報導,律師發現微信操控庭審後,拍照取證內容,審判長的電腦屏幕中,微信「樊某某院長」的聊天群格外刺眼,而聊天記錄中的信息中包括「不用跟他商量」、「打斷」、「硬氣點,不要隨意發言」等適時指揮庭審過程的說法。
也就是說,開庭審理案件,在場的審判長只是坐在審判席上的「傀儡」或者木偶,濫竽充數都不算。
比較不暴力的是,「十多個法警圍著律師們,有法警把執法記錄儀打開了」,但只是「現場很混亂」而已,法警沒有粗暴干預律師「非法取證」。而律師在取證後「要求出庭檢察官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卻沒有結果,這是不是現場公訴機關的公訴人,中共法律中的檢察官不作為,不履職?還是公訴人起訴案件也是微信指揮?
微博評論一邊倒,「你法我笑,普通人的死胡同」(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戲劇性收場的是,律師選擇了報警,居然警察也出警了,還當場「扣押、封存合議庭成員使用的電腦主機」,那麼,警察已經認為法院犯罪,並肯定了其犯罪動機以及對社會造成的巨大危害。
法院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了?法官犯有尋釁滋事罪!
其實,最大的看點是法院審理的案件是「涉嫌尋釁滋事一案重新審理」。「尋釁滋事罪」,在國際特赦組織的定義中,是指「定義廣泛且含糊的罪名,像一個大口袋一樣,什麼都可以往裡裝」。這一罪名從1997年以前的中共刑法的流氓罪中分解出來,也就是說,這是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要挾」下,活生生符合法律的「罪名法定」原則的生造罪名。2020年之後,該罪名在中共暴力野蠻維穩中,起到了相當邪惡的作用,因為這一罪名的廣泛性外延幾乎無所不包,可以針對任何人。而且,凡是中共認為與其獨裁統治反向的,或者擁有執法權的中共黨徒看不慣、不喜歡、甚至不順眼的,都可以動用該罪名並套在中國公民頭上,同時採取強制措施——拘留、逮捕、起訴、判刑。
從某種意義上將,這一罪名是反中共憲法的,中共憲法規定擁有的所謂自由項,都會在這一罪名下變成一張白紙。比如遊行示威抗議專制統治,言論自由揭穿烈士造假等等。
舉一個例子,公民記者張展,因親赴武漢報導COVID-19疫情實情,被中共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日前(5月13日)刑滿釋放,家人不敢接,出獄後「下落不明」。
所以,「讓每個人都面臨危險」的尋釁滋事罪,成為中共鎮壓民眾的法西斯大棒。更關鍵的是審理這類案件,包括有罪判決,刑期擬定,還不僅僅是主審法官「自由裁量權」能夠決定的,而是受到上級法院與隱含的諸如「嚴打」「清朗」等當局維穩行動的指導的制約,乃至於政法委等部門、或領導的「話語」要求。
檢察官避諱而沒有干預,很難說檢方是不是也用微信指揮公訴?(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要注意的是,「索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一案」,雖然我們還不知道具體案情(案件發生於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誰知道是不是與維權之類的事件有關),但發回重審,大多是中共地方三級法院管理中,中院對初級法院上訴案件的處理方式。而發回重審的情況很多,還不說法律層面的什麼事實不清楚,證據不充分之類的問題,任何人在買通法院(人脈關係、送錢送禮賄賂)之後,掩人耳目的發回重審,當然也不排除其他因素。也因此,律師就算想要「公平正義」也很難扭轉局面,中共的法律在鎮壓民眾的案件中,只有控方沒有辯方,而法官按照黨的要求「自由裁量」而已,他們絕對不會「無罪推定」。
因此,特別是尋釁滋事這類重審案件,出現直接干預也就「很正常」,接受賄賂或者被領導暗示的上級法院與公訴人合謀,保證案件按照領導或金錢的指引方向走。
所以,要搞清楚為何「審判長」被左右,才知道中共法律的本質是什麼。所有的法律文書,所有的硬性法規,其實都不作數。作為黑幫和邪教,中共的法律維護的什麼,人們早已看清。2019年孟晚舟事件中,遭遇中共法律的「謝倫伯格販毒案」,謝倫伯格上訴被改判死刑,這是破天荒的,因為中共法律規定:上訴不加刑——這是沒有前提法規。
網友開玩笑要法官審理胡錫進,網友還示例了更多中共違法案件情況(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如此說來,青海法官的做法,是整個中共法律審判的縮影,法官要吃飯養家餬口,想升職加薪,就必須在明規則中嚴格遵守潛規則。要想升任庭長、副院長、院長,都要「聽黨話跟黨走」,否則,就只能混事。
其實,微博上,該事件的評論也是一邊倒,看得出民眾對中共法律的認知走到了第幾步。雖然網友們大多只能看到表面,或者有些話不敢說,怕被封號禁言。
但就是目前微博的評論也相當亮眼,網友說,「內褲都被脫下來」,「你法我笑」。
這才是中國,新聞聯播都是哄騙國人的(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一位網友的留言更直白,說是「新聞聯播都是哄騙國人的,至今國家都在宣傳,人均收入又提高多少多少了,應屆畢業生就業率又創新高了等等,都是謊話連篇,最近還有那廣東某市舉行水費調研會,結果參會人員強烈要求漲價,連演都不演了,直接開搶了」。
說實話,中共的醜戲就是:編劇導演演員觀眾都是「一個人」。
「惡棍政治流氓均認為,法律只是手段,而非崇高不可違背之物,法律決不在君主之上」——網友的這一說法,就是中共法律的「本相」,就差沒有點習近平的名字了。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