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伉儷」這個稱謂最早出自《左傳•成公十一年》。(圖片來源: Adobe stock)
書面語中,經常看到以「伉儷」、「賢伉儷」尊稱他人夫妻。這個詞是怎麼來的?
古代,「伉儷」一詞可不能隨便用,是非常有講究的。這個稱謂最早出自《左傳•成公十一年》。聲伯的母親是魯宣公弟弟的妻子,但是成婚的時候沒有依禮媒聘,即不是明媒正娶,魯宣公的妻子穆姜因而看不起她,生下聲伯之後就被休了,又嫁給了齊國的管於奚。生下一子一女後,管於奚一命嗚呼,聲伯的母親無依無靠,只好回來依靠大兒子聲伯。聲伯既是長子,就得負擔起同母異父的弟妹們的事情。當時同母異父的弟弟稱「外弟」,同母異父的妹妹稱「外妹」。聲伯讓外弟擔任大夫的官職,把外妹嫁給了施孝叔,這是兄長之道,是聲伯應該做的。可是晉國的國卿郤犨也看上了聲伯的外妹,前來求親。
雖然不在同一個國家,但是聲伯仍然不敢違逆權勢赫赫的晉國國卿,就命令外妹離婚。外妹臨走前對施孝叔說:「鳥獸猶不失儷,子將若何?」鳥獸還不願意失去配偶呢,你就沒辦法了嗎?外妹的丈夫也不敢得罪國卿,說:「你就去吧,我還不想死呢!」外妹就這樣嫁給了郤氏。世事無常,外妹為郤氏生下兩個兒子後,郤氏也一命嗚呼了。
如此一來,郤氏的族人又把聲伯的外妹送了回來,外妹就這樣又回到了前夫施孝叔的身邊。施孝叔這人膽量小心眼也小,竟然把妻子跟郤氏生的兩個兒子沉到河裡淹死了。外妹既傷心又憤怒,說:「己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殺之,將何以終?」你自己既不能庇護你的伉儷,結果讓我被人奪走,又不能撫養我的孤兒,反而殺了他們,你會有什麼結果?堅決不與施孝叔複合。
另據《左傳.昭公二年》上載:「晉少姜卒,公如晉,及河,晉侯使士文伯來辭曰:『非伉儷也,請君無辱。』」孔穎達.疏:「言少姜是妾,非敵身對耦之人也。」大意是說,晉平公娶了齊景公的女兒少姜為妾,晉平公很寵愛她。不過,沒幾個月少姜就死了,魯昭公前往弔唁,到了黃河邊,晉平公派士文伯來辭謝說:「少姜不是正室,依禮不需要魯昭公親自來弔唁。」
這裡的「伉儷」是正妻的專稱,由此可知,少姜是妾的身份,當然與晉平公無法匹配,也就不能稱為伉儷。
伉通「抗」,本意是相當、匹敵之意,如《戰國策‧秦策一》:「天下莫之能伉。」儷,本意為配偶之意,如《廣雅》:「儷,耦也。」耦通「偶」,即配偶。因此,「伉儷」是指可以相匹敵的配偶。後來,人們就將事業各自有成,生活志趣又相彷的夫妻尊稱為「伉儷」、「賢伉儷」。
責任編輯: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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