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大審判的法庭會場。(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1946年3月20日下午4點,一架從上海江灣機場起飛的軍用飛機,降落在日本東京的厚木機場。一位來自盟軍總部的美軍上校,正在這裡恭候一位中國法官。看見美軍上校來接中國人,飛機上的旅客都很吃驚。
這位中國法官叫梅汝璈。他到東京來,是代表中國參加東京審判,任中國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律代表團團長,首席法官。
東京審判是二戰結束後由獲勝的同盟國對日本戰犯進行的國際審判,也是世界上規模最大、歷時最長的審判。它時長2年零7個月,由11個國家的法官主導,最終將7名甲級戰犯送上絞刑架,另有16名被告被判終生監禁。
而梅汝璈,是11個大法官中唯一的東方面孔。
梅汝璈任中國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律代表團團長,首席法官。(圖片來源:網絡圖片)
東京審判仗劍行
1946年3月29日,在東京帝國飯店,盟軍的有關人士與一些中國同胞在這裡為梅汝璈接風洗塵。宴會上展開了一場「寶劍贈壯士」的佳話。
國立中央大學校長顧毓琇將一柄長約三尺的寶劍贈予梅汝璈。梅汝璈深施一禮,鄭重接過寶劍,說:「『紅粉贈佳人,寶劍贈壯士』,可惜我不是壯士。」顧毓琇大聲道:「你代表全中國人民和幾千幾百萬死難同胞,到這個侵略國首都來懲罰元凶禍首,天下之事還有比這再『壯』的嗎?」
在當天的日記中,梅汝璈寫道:「戲文裡有『尚方寶劍,先斬後奏』,可現在是法治時代,必須先審後斬,否則我真要先斬他幾個,方可雪我心頭之恨!」
在東京審判這個歷史大事件中,梅汝璈以大智大勇,據理力爭,為中國、中國人民、中華民族,寫下了濃墨重彩的一頁。
(一)中國國旗插第一
梅汝璈在日記中記下了這則往事:當11位對日參戰國的法官,穿著嶄新的法袍,莊嚴地坐在審判席上,等待預演開始時,大家都看到在審判席後面插著的參戰國國旗,美國國旗插第一位,中國國旗插第二位。
中國的法律顧問吳學義立刻向梅法官打手勢,伸出右手食指,意思是中國國旗應插在第一位。梅法官馬上心領神會,立即向庭長韋伯提出:「中國國旗應插在第一位。」
美國法官克萊墨問:「為什麼?」梅法官當即陳述了1931年「九一八事變」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中國軍民付出的巨大犧牲和代價。隨後,中美法官展激辯。最終,美國法官作出讓步,中華民國國旗插在第一位。
這是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中國代表團出席國際會議國旗插在首位的第一次。
(二)為國尊嚴爭坐次
1946年5月初,開庭前預演時,庭長韋伯宣布入場後法官的坐次順序為美、英、中、蘇等,中國法官的座次被排在英國之後。
梅汝璈當即提出異議:「如論個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們代表各自國家,我認為法庭座次應該按日本投降時各受降國的簽字順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審判日本戰犯,中國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戰時間最久,付出犧牲最大,因此,有8年浴血抗戰歷史的中國理應排在第二,再者,沒有日本的無條件投降,便沒有今日的審判,按各受降國的簽字順序排座,實屬順理成章。」
接著,他憤然脫下黑色絲質法袍,拒絕「彩排」。
他說:「今日預演已有許多記者和電影攝影師在場,一旦明日見報便是既成事實。既然我的建議在同仁中並無很大異議,我請求立即對我的建議進行表決。否則,我只有不參加預演,回國向政府辭職。」
庭長當即召集法官表決,結果入場順序和法官座次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國簽字順序安排。中國法官的坐次排在第二位。
(二)判決書中列單章
1942 年:大日本帝國陸軍大將兼日本內閣總理大臣東條英機 (1884年 ~1948年)(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在法庭最後環節的工作——判決書的書寫上,有人主張判決書統一書寫,梅汝璈認為這樣不合適。
在一次法官會上,他慷慨陳詞:「由法庭掌握的大量證據可以看出,日軍在南京的暴行,比德軍在奧斯維辛集中營的單純用毒氣屠殺更加慘絕人寰。砍頭、劈腦、切腹、挖心、水溺、火燒、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刺穿陰戶或肛門等等。對此種人類文明史上罕見之暴行,我建議,在判決書中應該單設一章予以說明。」
經過梅法官的嚴正交涉,由這次歷史性審判而形成的長達90多萬字的國際刑事判決書中,留下了梅法官代表4億多中國人民寫下的10多萬字。
(三)七名戰犯處死刑
在戰犯的量刑問題上,各國法官意見分歧較大。當時,庭長主張仿效當年處置拿破崙的辦法,把日本戰犯流放到無人海島上去;印度法官建議以慈悲為懷,無罪開釋全部日本戰犯。梅法官根據兩年來收集的日軍暴行證據,堅持對侵華日軍主犯判處死刑。
當年,梅法官有一句話流傳甚廣:「如果這些日本戰犯不能被判處死刑,我只能跳海以謝國人。」
經過梅法官反覆做工作,11名法官最終以6:5的微弱多數裁定:判處東條英機、阪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松井石根等7名甲級戰犯絞刑。
中共治下悲寂廖
東京大審判結束後,正是國共內戰激烈進行時。
當時,國民政府已任命梅法官為司法部長。但是,梅法官認為國民黨大勢已去,中國將是中共的天下,對於國民黨的任命,堅辭不受。
1949年6月,梅汝璈設法由東京抵達香港,與中共駐港代表、清華校友喬冠華取得聯繫。同年年底,在中共方面安排下,梅法官喬裝打扮後,祕密由港赴京。
到北京後,梅法官被安排當了外交部顧問,還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法案委員會委員,第三、四屆全國政協委員,以及世界和平理事會理事等。
他的工作關係在外交部條約法律司。他雖在外交部上班,但沒有實質性職務,就是研究一些文件,做點翻譯。
(一)「破爛過時的小字典」
中共顛覆中華民國後,實行對蘇聯「一邊倒」的外交方針,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成為中共的敵人。在「廢除舊法統」、「消除帝國主義文化侵略」的口號下,全盤否定西方法律思想文化。所有教授英美法系的法學院全部被撤銷,所有與英美法系有關的專家學者都成為打壓對象。
這一切,對於梅汝璈這樣一流的英美法學專家而言,無疑是個沈重打擊。他既不能從事英美法的教學,也不能從事英美法的研究,更不能發表肯定英美法的言論。
他曾經辛酸地寫道:「我實際上只是一本破爛過時的小字典而已。」
(二)上當受騙成右派
1957年春,中共一再號召知識份子給黨提意見,幫黨整風,要求大家「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承諾「言者無罪」。
身為外交部顧問的梅汝璈,終究沒有抵擋住誘惑,「真誠」的給黨提了一些意見,主要說了三點:
一是對待蘇聯專家的問題。他說,有的地方把蘇聯專家奉為神明,這是崇洋媚外的另一種表現。
二是一些具體制度的缺陷。他指出,像劉青山、張子善那樣的貪污案,他們的職務不是很高,但貪污的數量卻很大,這表明財務審批制度有缺陷,不能簡單的說是個人品質問題。
三是有些宣傳不實。他表示,經濟建設的宣傳中,很多是打腫臉充胖子,有的是做戲、表演,這種情況應該警惕和制止。
梅汝璈萬萬沒有想到,毛澤東號召知識份子給黨提意見,是為了「引蛇出洞」。當「蛇」都被「引」出洞之後,他的上述言論都成了「罪過」。
不久,梅汝璈被打成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派,成了與「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並列的「右派份子」。
(三)文革受辱挨批鬥
1966年「文革」開始後,梅汝璈曾被強制在外交部內掃廁所,寫外調材料。
上世紀60年代初,梅汝璈依據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上掌握的材料,寫成了《關於谷壽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殺事件》一文。其中寫道:「我覺得,為了充實歷史和教育人民,我國的歷史工作者對於像轟動世界的南京大屠殺一類的事件以及外寇在我國的其他殘暴罪行,似乎還應該多做些調查研究和編寫宣傳工作……我國學術界和出版界對於這個缺陷似不應不亟謀補救,亦不應以此類調研有困難、無急需或不愉快為理由而淡然置之。」
在「文革」中,梅汝璈的上述話,竟然被扣上煽動「民族仇恨」、「鼓吹戰爭報復」,有人甚至從截然相反的方面指責文章誇耀侵略者的勇猛,為軍國主義張目,跡近「漢奸」、「賣國賊」。
外交部造反派抄了他的家。他寫的關於「東京審判」回憶錄的手稿,一些資料、照片、便條、筆記等,都被抄走了。
造反派在抄家時,搜出了他在東京審判時穿過的法袍,如獲至寶,嚴辭責問他︰「你保存這東西,是不是盼著國民黨回來變天?」梅汝璈回答說︰「國民黨給我那麼大的官我都沒做,我是一個被國民黨通緝的要犯!」
紅衛兵要燒掉法袍。梅汝璈立即嚴肅地制止說︰「你們知道這是什麼嗎?這是咱們中國人歷史上第一次審判外國人時穿的衣服,是民族尊嚴的見證。」這句正氣十足的話最終使這個珍貴文物得以留存於世。
(四)憂鬱悽然離世
文革開始後,梅汝璈的身體明顯不太行了,經常跑醫院。他的心情也非常不好,總是聽說哪個老朋友被抓起來了,哪個老朋友自殺了。他的一雙兒女只讀到初中,就被迫下放農村勞動。
到1972年秋,梅汝璈突然偏癱,送進醫院後就沒能再出來。1973年4月28日,梅汝璈病逝,終年69歲。
結語
梅汝璈有一句名言:「我不是復仇主義者,我無意於把日本軍國主義欠下我們的血債寫在日本人民的帳上。但是,我相信,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
這句話值得今天的中國人深思與銘記。
梅汝璈,1904年11月7日,出生在江西省南昌市郊區朱姑橋梅村。1924年從清華學校畢業後赴美留學,分別就讀於斯坦福大學、芝加哥大學,24歲獲法學博士學位。
1929年春回國後,先後在山西大學、南開大學、西南聯大等高校任教授,是當時中國大陸英美法方面最著名的專家之一。1946年2月15日,被麥克阿瑟任命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法官。
梅汝璈一生的輝煌都是在中華民國時代寫就的;在中共統治下的後半生,他留下了什麼?除了一部僅寫了一半的回憶錄外,他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政治運動中受煎熬。
1949年中共奪取政權後,包括梅汝璈在內的一批英美法專家,在歷次政治運動中飽受屈辱、打擊、磨難,許多人被整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這沉痛的教訓,值得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