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雪(看中國攝)
2004年,「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被正式寫進憲法。二十多年過去了,現實生活中的變相盤剝、選擇性執法、土地房屋遭強拆強佔、民企資產遭蠶食、金融暴雷、銀行存款不翼而飛等亂象層出不窮,且正步入更嚴酷的冰河期。《民法典》中明文規定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所有權核心權能,在現實面前悉數淪為泡影。中國普通民眾與民營企業家不得不面對一個殘酷的真相:在共產極權體制下,沒有一個人能真正為自己的財富做主。
這絕非簡單的法律執行漏洞,而是由中共政治體制決定的必然邏輯。
一、立法、司法、執法皆是黨的意志
要看清中國私產受侵害的根源,必須徹底撕碎其「法治」的表象。在中國,所謂的立法、司法和執法,本質上從來不是維護正義、保障憲法尊嚴、實施權力分立與相互制約的現代法治結構,而是統一聽命於中共核心利益圈的國家鎮壓機器。
1.立法層面的自上而下與黑箱操作
在現代法治社會,財產權的界定與稅收政策的制定,必須經過選民、議會、利益群體的公開聽證與反覆博弈。但在中國,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完全是自上而下、黨意孤行、黑箱操作的產物。公民既沒有選票去參與和制約政策制定者,也沒有合法的渠道去遊說或抗議。這意味著,任何保護私產的法條,都可以隨時被更新的行政命令、「紅頭文件」或政治需要所架空。
2.公檢法一體化與政法委定奪權
中國司法的基本邏輯是「公安、檢察院、法院(公檢法)一體化」,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是政法委,其全稱是: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法委員會。在現實運行中,政法委代表黨中央統一領導和管理全國的公安、檢察、法院、司法行政、國家安全等所有政法機關。這就從機制上徹底消滅了司法獨立的可能性。
公安抓人、檢察院批捕、法院判決。在重大或敏感案件中,完全是在政法委的統一協調下的流水線作業。當衝突發生時,決定結果的從來不是法律的原則和法條的規定,而是博弈雙方在權力光譜上的相對位置。如果公民的對手是「國家意志」、地方財政利益(如土地出讓、強行拆遷),或者是更具權力優勢的特權階層、有官員背景的「白手套」,那麼法律就是強權手中的刀把子。
二、黨權治理的掠奪本質與鬆緊週期
回顧中共建政以來的整個社會治理歷史,一條清晰的軌跡是:其黨權至上、核心利益至上,輔以輿論壟斷及暴力鎮壓的本質從未有任何實質性改變。唯一的變化,只是根據其統治危機程度而調整的「鬆緊尺度」。
簡單歸納這一政治週期:
緊的時期:建政初期到文革瘋狂期:全面消滅私有制、全部財產收歸公有,資產所有人的人身自由、尊嚴與財富被一併剝奪。
松的時期:改革開放到「私產入憲」:在國民經濟瀕臨崩潰時,統治者為了激發民間活力,不得不給人民的手腳鬆綁,同時為吸引外資而做出策略性妥協。
全面收割期:習近平上臺後到2026年:政治全面倒退,大肆打壓民營企業。通過所謂的「行業整頓」、一刀切式消滅教培、倒查數十年追繳稅款等手段,逼迫私企潰散,全面強行收割民間財富。
那段相對「松」的時期,曾讓許多人產生了一種中國在法治上進步的錯覺。然而,由於沒有民主憲政作為制度的護城河,這種統治者的「恩賜」隨時可以被成倍地收回。
近年來,從高科技網際網路巨頭被重創,到整個教培行業一夜之間被行政命令消滅,再到如今地方財政陷入絕境後對民營企業家展開無底線的遠期追繳與盤剝,無一不在證明一個殘酷的鐵律:當權力需要時,「松」可以一夜之間變成更嚴酷的「緊」。中共體制下的「松」,從來不是對民權的讓步,本質上只是把豬餵肥了再宰。
三、從「摸著石頭過河」看私產的宿命
關於中共在「松」的時期所展現出的虛偽,我在2001年春撰寫《遠華案黑幕》一書時,明確剖析過中共虛假改革開放的本質。
如今,在所謂的改開走過四十七年後的今天,回看鄧小平當年「摸著石頭過河」的經濟體制改革,這一歷史謊言的底層邏輯更加清晰,我曾在推特上說:「那石頭是中共放在河裡的,擺放和移動的權力完全取決於中共的利益,過河的人一失手就會被淹死;而中共權貴自始至終是站在橋上的,他們的家人和財富早已通過這條特權之橋,安全地轉移到了發達民主國家。當年,有點勇氣的人下河了,膽小的蹲在岸上觀望,一些聰明人離開了中國,而那些站出來挑戰這場騙局的人,則被送進了監獄……」
我八十年代初期在當時最重要的改革開放雜誌《管理世界》雜誌社工作,這段經歷讓我得以在那個舉國狂熱的時代,冷峻地看透了中共「改革開放」的虛偽和危害。我於1986年斷然辭職準備出國,在1989年「六四」大屠殺後流亡加拿大。
今天如果還有人盲目相信當年的「經濟改革」能讓中國走向民主法治與個人財富安全,那完全是對中共暴政的糊塗認識,甚至是變相的妥協。在中共統治下,沒有一個人是真正自由的;而一個連基本的人身自由、生命安全和政治權利都被剝奪的個體,其所謂的企業、資產、房屋、土地、存款,本質上都只是「暫時寄存」在個人名下的國家財富。權力不僅隨時可以伸出手來拿走財富,還可以隨時剝奪資產所有人的自由甚至生命。
四、一切私產都是寄放在你名下的黨產
孟子說:「有恆產者有恆心。」但在當下的中國,現實的鐵血邏輯是:無民主則無獨立司法,無自由則無言論監督,無一切現代文明所賦予的個體人權。所謂的「私有財產權」,不過是一張隨時可以被權力撕毀的廢紙。
自1978年底中共啟動所謂的「改革開放」以來,四十七年間,中國的學者、專家、企業家、各層級的智囊以及各類民間機構(包括我曾工作過的《管理世界》雜誌社),圍繞著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公有制與私有財產的法理邊界、國進民退還是民富國強的體制優勢,以及市場經濟的法治保障等課題,進行了極其繁複的研究、思考、辯論並不斷向高層進言。然而,歷史的殘酷結局證明,這數十年的智力心血與改良嘗試,本質上都只是在共產極權制度的銅牆鐵壁內,一次次撞牆而發出的沉悶回聲而已……牆,從未改變;許多撞牆者,卻已粉身碎骨。
這種專制暴政下「黨權決定一切、生命和財產皆不由己」的殘酷現實,正是今天中國社會「潤文化」盛行、資產瘋狂外逃、民營企業家集體躺平以及中產階級陷入深度焦慮的根本根源。
歷史和現實都已昭示:要真正斬斷那只伸向公民合法財產的作惡之手,絕不能寄希望於暴政統治者的道德自律,更不能寄希望於沒有司法獨立性保障的紙麵條文。唯有徹底結束中共暴政,在憲政民主體制下,人民的自由與財產才能獲得應有的保障。
2026 06 13
@ba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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