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樊市樊城区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原樊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熊庆平因涉嫌贪污受贿、公款嫖娼,被开除党籍,襄樊市委并建议樊城区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其人大副主任职务和樊城区人大代表资格。
三陪女检举:副区长嫖娼想赖小费
据湖北《楚天金报》报道,2000年9月,一封署名李萍的来信寄到襄樊市纪委,检举樊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庆平在任该区常务副区长期间,参与嫖娼一事,内容十分详尽,有时间、地点和见证人姓名。
这个李萍自称就是陪熊庆平的那个三陪女,她在信中特别强调熊庆平嫖娼不给小费一事。襄樊市纪委经过查证,发现熊庆平确实存在嫖娼问题。
1996年11月底的一天,熊庆平与司机万双及蔬菜生产办公室主任丁伟在外吃过晚饭后,一起来到位于樊城辖区内的铁路大酒店跳舞。到舞厅后,丁伟找舞厅领班为熊庆平等3人安排了3个单间和3名陪舞小姐,丁伟还发给熊庆平小费200元,意思是让他到时支付给小姐小费。
由于领班为熊庆平安排的一名陪舞小姐没被熊庆平看中,熊庆平又让司机万双出面挑一名个子较高的小姐,司机万双随即为熊挑选了一名陪舞小姐,也就是后来写举报信的李萍。万双将她带到熊的单间,并嘱咐李萍要把“老板”招呼好。
在单间里,熊庆平以为李萍安排工作为条件要李萍做他的情人,熊庆平还许诺付给李萍小费,随即与李萍发生了性关系。
随后,熊庆平在没有付小费的情况下,借口上卫生间找到万双一同匆匆离开舞厅,想溜之大吉。
李萍见所陪客人已经离开,就和她的一名女同伴陈丽追出了舞厅,见熊庆平、万双已上了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李萍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前拉住车门向熊庆平索要小费,万双见状将李萍强行推开后开车离去。
陈丽立即将车牌号鄂FD0016记在纸上,她们通过朋友很快打听出该车是樊城区常务副区长熊庆平的专车。
三陪女公然勒索 副区长情急报案
第二天下午,李萍、陈丽在樊城区政府办公楼找到了熊庆平的司机万双,提出索要5000元赔偿费,否则就张扬出去。
万双立即找到熊庆平,悄悄向他作了汇报。熊当即要丁伟出面摆平此事。丁伟接到电话后,当即应承下来。丁伟筹集了4800元现金后,让万双当着陈丽的面交给了李萍。李萍收到4800元现金后,当场又向万双索要一部中文寻呼机,万、丁请示熊庆平同意后,于第二天中午由丁伟出钱在长虹路电信局营业厅给李萍买了一部价值1760元的摩托罗拉中文呼机。
事情发生后不久,李萍的丈夫常立勇得知李萍与熊庆平发生性关系的事后,要李萍再向万双索要1000元现金,万在请示熊庆平后,由丁伟支付了此款。
1996年12月,李萍及丈夫常立勇又找到万双,以李萍要到十堰没路费为由,再向万双索要1000元现金,万双立即将这一情况向熊庆平汇报。
熊庆平感到十分烦恼,因为李萍的敲诈没有尽头。他便找到丁伟、万双商量对策,决定让丁伟去派出所报警,并承认是丁伟自己与李萍跳舞时没付小费被李萍敲诈的。熊庆平还许诺,一旦摆平此事后,他将到派出所将材料要出来销毁。
1996年12月14日,丁伟设下诱饵,以付给李萍1000元现金为由将李萍、常立勇二人骗出来,同时他打电话向樊城区公安分局定中门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将李萍、常立勇抓获,并对丁伟、李萍、常立勇三人分头作了笔录。丁伟在派出所按照事先策划好的计谋,他先交待了自己在舞厅与李萍跳舞没付小费被李萍夫妇多次敲诈勒索,而李萍则交待的是熊庆平与其发生性关系没付小费,丁伟只是买单的。在办案人员的追问下,丁伟才违心地交待了是他本人与李萍发生了性关系。
因此案涉及到时任樊城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熊庆平,并且熊庆平是实职的副县级领导,该派出所只好作出如下处理:将李萍敲诈的5800元现金和BP机予以没收,并警告李萍以后不能再搞敲诈勒索。于是,此案就这样了结了。
此后,熊庆平、丁伟、万双三人多次找到派出所领导,要求把材料拿出来销毁,该所领导均以种种理由婉言拒绝。
1997年4月,经熊庆平同意,万双经手以“会议费”的名义,在区政府办财务室熊庆平直接掌握使用的公款中报销了4800元被敲诈款。而丁伟为李萍支付的另外700元费用,也由万双经手并经熊庆平同意以“会议费”的名义在樊城区蔬菜办报销。另外,丁伟为李萍所购BP机款1760元,由丁伟以“就餐费”名义在樊城区蔬菜办报销。
一无所获的李萍恼羞成怒,于去年9月份提笔给市纪委写了一封举报熊庆平嫖娼的信件。2000年12月29日,经襄樊市纪委常委研究决定,报市委同意后,对熊庆平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熊庆平到底是个什么人?
熊庆平,1946年10月出生于武汉市,大专文化程度,1964年8月参加工作,1966年12月入党。历任保康县人民银行会计,保康县农委副主任,1984年3月任襄樊市郊区农委副主任,1991年1月至1995年2月任襄樊市郊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1996年6月任樊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等职。1999年1月至案发时任樊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经襄樊市纪委查明,熊庆平自从担任樊城区常务副区长以来,在短短5年时间里,先后贪污挪用及受贿达7万多元。他还不顾廉耻,参与嫖娼,严重违反社会道德,与异性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违反规定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所犯错误性质极其严重。
“你不跟我睡,我以后就不照顾你生意”
1996年秋,熊庆平在樊城谢庄酒店吃饭时,认识了该酒店女老板谢瑾瑜。谢瑾瑜那时26岁,她风姿绰约,妩媚动人,声音也很甜美。谢瑾瑜本是有夫之妇,丈夫是一家企业里的职工,谢以前也是同一企业职工,后来她主动下海开了这家谢庄酒店,谢庄酒店离熊庆平分管的单位,蹲点的乡、村都比较近,所以他经常在这边儿吃饭,一来二往,他和谢瑾瑜就很熟了。
由于熊庆平多次在谢庄酒店吃饭,并拉来了很多客源,为此照顾了谢的生意。熊在该酒店就餐过程中,对谢瑾瑜有了好感,并逐渐产生了想占有她的念头。
一天晚上,熊庆平在该酒店吃完晚饭后,一个人走下楼,遇见谢瑾瑜,他便上前搂住了她,想和她发生性关系。谢以在酒店影响不好为由拒绝了。熊庆平有些不高兴,临走时便甩下一句硬梆梆的话:“你要是这样,我以后就不来了,也不照顾你的生意了。”
说完这句话,熊庆平又加了一句:“你总得给我一次机会吧!”
谢瑾瑜想到熊庆平是个副区长,得罪了他,就断了很多客源,因为谢庄酒店一多半客源都是熊庆平带来的。于是她追上前拉住了熊庆平的手,脸上堆满了笑容,笑眯眯地说:“以后我会给你机会的。”
那件事之后,熊庆平很长时间没来谢庄酒店。一个星期天,谢瑾瑜打电话给熊庆平,熊一人便乘出租车来到了谢瑾瑜的家,在谢的床上和谢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此后,熊庆平还多次和谢瑾瑜在谢的家里、在熊的家里等地方发生过性关系。
1998年秋,谢瑾瑜以餐馆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找到熊庆平要求先支付3000元周转金,熊指使其司机万双先后两次在市某汽车修配公司,以修理费名义虚开了2898.5元的发票和其它零星发票共计金额3000元,万双经熊庆平同意后,在区政府办财务室熊庆平直接掌握使用的公款中,报销现金3000元,万双按熊庆平的要求将3000元现金送给了谢瑾瑜。
公款去跳舞还要赚“小费”
1998年8月29日下午,熊庆平与丁伟、万双和区政府办文书科负责人下乡检查蔬菜生产,当晚在樊城凯乐歌舞酒楼吃饭。饭后,4人来到该酒楼歌舞厅跳舞,并各自选了一间包厢,点了一名陪舞小姐伴舞,当晚开支公款1300元,其中,支付包厢费、小姐台费600元,熊庆平得“小费”200元。
1998年10月27日下午,熊庆平与丁伟、万双三人下乡检查蔬菜生产后,当晚在凯乐歌舞酒楼吃饭,饭后三人到该酒楼舞厅跳舞,各自进了一间包厢,点了一名陪舞小姐伴舞。当晚开支公款900元,其中付包厢费、小姐台费400元,熊庆平得“小费”200元。
1998年11月4日,熊庆平、丁伟、万双与樊城区政府办一名副主任等4人下乡检查蔬菜生产后,当晚在凯乐歌舞酒楼吃饭,饭后4人又到该酒楼歌舞厅跳舞,并各自进了一间包厢,点了一名陪舞小姐,共支付公款1400元,其中包厢及小姐台费600元,熊庆平得“小费”200元。
上述三次跳舞费用合计共3600元,由丁伟分别以招待市领导的名义用餐票发票在樊城区蔬菜办小金库中和正常经费账上予以报销。
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在调查熊庆平作风问题的同时,发现他还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贪污挪用受贿对他来说,一样不缺。
其中,熊庆平贪污公款1.75万元,挪用防汛款5万元,并违反规定收受礼金6500元。(注:除熊庆平外,文中其他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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