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3-17 07:24:00作者:
美国国务院对离境前往加拿大、墨西哥边界美领馆重新办理签证的手续,做出重大改变,自四月一日开始,到美国接壤的邻国办理签证者,即无法持原签证自动入境,换句话说,当事人的新签证如办不成,就回不到美国,有意到加墨两国办理美领馆更换或办签证者,必须注意此一改变。
据《世界日报》16日报导,国务院目前规定,凡是到与美国接壤国家 - 加拿大或墨西哥及部份加勒比海岛国的外籍人士,如果离开美境不到三十天,持有仍有效的入出境 I-94 表格(到接壤国家不需交回 I-94 表),即使当事人所持美国签证已经过期,在返美时,其签证自动重签(REVALIDATED)。但是,从四月一日起,两类人士将无法引用这项优惠。
第一类不能引用“接壤国家优惠”者,是那些到接壤国申请新的非移民签证的人。因为,安全背景调查将甚为费时,国务院不愿让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利用自动重签优惠躲闭安全背景调查。
同时,从四月一日开始,凡是“支持恐怖分子国家”的公民,也不能适用自动重签的优惠回美国。
并非所有的非移民签证都必须到美国驻外国领事馆办理重签或变更,例如,H-1B 的重签即可在美国境内邮寄国务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