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利欲熏心 “梅花K”违规出炉
“梅花K”之所以产生巨大危害,是因为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者在中药黄柏中添加西药四环素后产生巨毒。据专家介绍,在中药里添加西药是药品生产中的大忌,这对药厂而言应是常识。那么,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公司第三制药厂为何还要明知故犯呢?
“梅花K”中毒案的始作俑者,43岁的程书群是在某医药博览会上见到黄柏胶囊的。程书群曾在国内某著名保健品企业任职副厂长,后来辞职成立陕西咸阳杰事杰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黄柏胶囊的适应症并不广泛,问世以来销售一直不畅,但它在深谙保健品营销手法的程书群眼中,却是市场前景广阔。因为它不但拥有大型国有制药企业--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公司第三制药厂的“半宙”品牌优势,而且它是纯中药制剂,基本没有副作用,同时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的生产批文。只要在营销手法和包装策划上加以改进,其销售业绩即可蒸蒸日上。
在共同利益的追求下,程书群和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公司第三制药厂达成协议:程书群以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公司第三制药厂咸阳办事处主任的身份,负责黄柏胶囊的全国总经销,同时确保一定数量的销售任务。
在获得授权后,程书群开始大刀阔斧地对黄柏胶囊进行包装策划。为了使黄柏胶囊能够通俗易记,他为黄柏胶囊取名“梅花K”,然后又在广告制作和外包装上极尽所能夸大其词:
--明明是中药,他却在说明书上杜撰出一个“美国泌尿性病专家ASCHOFF博士”,声称“梅花K”是博士“经过10余年的潜心研究,通过对上千种天然植物药材的筛选,选出有效成分制造而成的药物”。
--明明只能清热解毒,却在适应症的宣传上声称能包治所有泌尿系统感染疾病。
--由于黄柏胶囊的疗效不明显,程书群又要求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公司第三制药厂在黄柏胶囊中添加抗生素,以便“增强”疗效和增加适应症。选择四环素,则因为在众多抗生素中它的价格最低。
生产者曾有异议 决策者置若罔闻
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表明,在“梅花K”的生产过程中,不少第一线的生产者也曾提出过异议,由于经济利益摧垮了道德防线,其建议并未得到厂内有关决策者的重视。在这些决策者看来,类似于“梅花K”假药的操作手法并不鲜见,在中药里添加西药也是不少业内人士“增强”药品疗效的惯用手法。
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关于在黄柏胶囊中添加四环素的事宜,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公司第三制药厂和程书群之间还有一份耐人寻味的合同:“如果因为添加四环素而导致事故,其责任由程书群承担。”
“梅花K”案受害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首席律师杨杰华说,“合同中双方关于民事责任的约定对于合同双方具备法律效力,但该约定损害了第三人的权益时,此约定对于受损害的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株洲市第一医院“梅花K”抢救治疗小组负责人周平却说,“‘梅花K’之所以出事,主要在于程书群‘运气’不好,别人往中药中加西药没出事,就他出事了。他根本没有意识到往黄柏中加入四环素后会产生无法控制的巨毒。像‘梅花K’假药对社会产生这么大规模的危害在我国还是首次,但在日常的诊疗中,类似中毒事件并不鲜见。”
药品质量靠自律 中途加药检测难
杨杰华介绍说,“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药品在生产环节,其质量主要靠企业的自律,虽然药监部门有抽检的职责,但实施难度很大。按照工作程序,检验部门在检验时,也仅仅依据批准的药物成分进行检验,如果中途添加其他成分,检验部门由于没有相应的检测标准,是无法进行检验的。”
据调查,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和第三制药厂之间是独立的法人关系,并非人们想像中的“母子”关系。广西半宙制药集团每年向第三制药厂收取5万元的“半宙”品牌使用费。依照他们之间签署的协议,半宙集团有义务对第三制药厂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但令人遗憾和不解的是,在“梅花K”的生产过程中,广西半宙制药集团并未行使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就这样,在商业利益的诱惑下,一个由不法商人和正规药厂有意生产的假药,在极度缺乏自律的环境中诞生了!
虚假广告立体轰炸 推波助澜假药脱销 “如果说“梅花K”在生产中的质量监管主要靠企业的自律,那它在上市销售过程中,还有诸多部门和环节进行监管,只要有一个环节认真依法行事,也就不会造成今天的后果。” 一位知情人士遗憾地说。
据了解,“梅花K”从广西出厂到进入湖南市场销售,必须将有关证件报送湖南省药监局进行审批,而“梅花K”在株洲上市之初,并没有获得湖南省药监局的广告批文。在此情况下,“梅花K”株洲总代理马小刚找到了原株洲市药监局市场监督科科长,此科长在没有看到省药监局批准的广告批文的前提下,擅自越权批准了“梅花K”在株洲地区上市销售。
由于获得了株洲市药监局的批文,马小刚的违法经营活动如虎添翼,“梅花K”也开始加速在株洲的销售进程,很快流入株洲市的多家药店。
作为非处方药,营销能否获得预期效果,很大部分取决于其广告投放的力度和方式。为了能更有效地促销,程书群、马小刚大做虚假广告。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将“黄柏胶囊”在广西药监局批准的广告审批表原件和程书群伪造的广告审批表进行对比,发现其广告内容有天壤之别:经批准的广告内容平实合法,伪造的广告审批表中的广告内容却是牛皮吹尽。除了能包治所有泌尿系统感染疾病外,还宣称“梅花K”在生产过程中利用了最先进的纳米技术,是国家“九五”攻关计划的“科技结晶”。
此外,“梅花K”在宣传中还重点突出产品为广西半宙制药集团生产。与其他药品的宣传策略不同,程书群还借助保健品的营销手法,准备了非法私自印制的小报对“梅花K”进行宣传。程书群被捕后交代说:“这样能够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马小刚在程书群提供的广告资料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添油加醋,其手法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市场监管关口道道 违法广告层层突破
国家有关法律明令禁止用医生和患者做广告。但在“梅花K”的电视广告中,人们却见到了株洲市原财贸医院院长张振录的身影,这位在株洲市行医多年的院长,为马小刚在电视上推销他并不知疗效的“梅花K”。而这则违法广告的拍摄者正是株洲电视台的原工作人员。
据了解,株洲电视台虽然仅获8000元的广告费,但是,其刊播的违法广告却在很大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在巨大的广告攻势下,在德高望重的老中医的推荐下,“梅花K”头戴国家制药百强企业的光环,在株洲市一度脱销。
对这一违法的药品广告如能及时取缔,也不会造成那么大的危害。那么,在违规广告的狂轰滥炸下,负有广告事后监管责任的当地工商部门为何充耳不闻?
株洲市工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药品违法广告太多了,根本管不过来,更何况对电视台也不好监管。
据湖南省工商局提供的材料,今年2月16日,有关部门对省内媒体发布的359条次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其中违规率达到70%。一位媒体业内人士分析说,目前医药广告投放占了电视台广告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地市级媒体,其比例可能更高。
据悉,为了避免虚假广告,媒体内部大都有广告审核员进行把关,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在利益的诱惑下,这道关口往往也是形同虚设。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梅花K”的出厂价仅为6元,而零售价高达158元,从出厂到零售价格翻了26倍多!
通过调查分析人们可以看出,正是在暴利的诱惑下,一些人的道德开始沦丧,社会责任意识逐渐丧失;也正是由于有关各方对人们的健康以至生命的漠视,审核、监管的不力,才使“梅花K”一步步突破各道防线,流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