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4-29 20:19:00作者:
36岁的胡俊杰原系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市佳西支行会计科科长。1995年12月起,他在担任会计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储蓄科科长温鹏飞(40岁),会计郜长海(37岁),采取填制假辖内信贷资金凭证等手段,循环挪用银行信贷资金10余笔,累计循环挪用公款达4千余万元。截止案发胡俊杰未归还的挪用公款1300余万元。胡还采取虚增存款积数套取利息等手段,累计贪污公款人民币86万余元。
1999年1月4日,胡俊杰和温鹏飞、郜长海得知其贪污、挪用公款行为败露后,3人携款潜逃。1月20日,3人逃至长春市,用赃款购买了一套住房隐藏了起来。期间3人因分赃不均产生矛盾。2月9日下午,胡俊杰购买了斧子、砍刀、匕首等凶器。次日凌晨1时许,胡俊杰趁2人熟睡之机,持斧子向2人头部猛劈下去,并用砍刀、匕首向2人颈部连割数下,将2人杀死后携款逃离了现场。后公安机关于8月13日在上海市将已经整容的胡俊杰抓获。
1999年1月4日,胡俊杰和温鹏飞、郜长海得知其贪污、挪用公款行为败露后,3人携款潜逃。1月20日,3人逃至长春市,用赃款购买了一套住房隐藏了起来。期间3人因分赃不均产生矛盾。2月9日下午,胡俊杰购买了斧子、砍刀、匕首等凶器。次日凌晨1时许,胡俊杰趁2人熟睡之机,持斧子向2人头部猛劈下去,并用砍刀、匕首向2人颈部连割数下,将2人杀死后携款逃离了现场。后公安机关于8月13日在上海市将已经整容的胡俊杰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