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经过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法庭和陪审团的审理,9月10日联邦法院对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诉周强及其关联公司一案作出一审正式判决:被告偿还中国银行总金额为106,361,504.40美元的赔偿及3,629,769.69美元的律师费和有关费用的额外赔偿,同时驳回被告提出的全部反诉请求和第三方诉讼请求。
中国银行的简短声明没有提供有关诈骗是如何发生的细节。但是,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曾经在今年一月被罚款两千万美元,美国管理人员说,该分行向与该银行雇员有着个人联系的一些人提供了不适当的贷款。
该银行的说明说,2001年2月,中行纽约分行委托高特兄弟律师行,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控告周强及其关联公司违约和欺诈银行巨额贷款(3,400万美元)的行为。
声明说,2002年6月17日至7月11日,法庭和陪审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7月11日由9人组成的陪审团对该案作出一审裁决:中行纽约分行对被告提出的违约、不当得利、欺诈、违反信托义务及违反有组织欺诈法案(RICO)等各项诉讼请求全部成立,被告提起的第三方诉讼请求均被驳回。被告除偿还违约贷款外,还应支付高额惩罚性赔偿。该裁决公布后,虽然被告立即提出了驳回陪审团裁决动议,但经过联邦法院的逐项审理,被告所提各项诉讼请求均被驳回。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说:"这样的裁决结果是公正的,是符合事实的,相信此案对企图诈骗银行的不法分子将起到警示作用。"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家所有的涉外银行。目前,中国正在力图结束国有金融业内广泛存在的滥用有关制度的现象。在中国国营的金融业中,有影响力的贷款者常常得到特殊的待遇和从不归还的贷款。
在今年一月份,美国有关当局与中国银行方面达成初步协议,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就在美国的违规行为向美国及中国政府缴纳总额为两千万美元的巨额罚款。
消息人士透露,中行纽约分行前行长王雪冰是这一事件的主要责任者,他已经被撤销了中国建设银行行长职务。
美国金融管制局在经过两年的调查之后,决定对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罚款两千万美元,中国银行方面已经原则同意这一民事和解方案。
美国官方在今年1月18日公布了相关的决定。这是近年来美国政府对银行实施的最高额的罚款。
中国银行是中国四大银行之一,也是中国最早进行外汇业务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