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11-26 23:29:00作者:
中共十六大把“三个代表”树为新的理论旗帜,并宣称自己不仅仅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同时用“与时俱进”的说法,来协调这种变化与其另外两面旗帜──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之间的矛盾。不少国内外人士,把中共这种理论上所宣称的代表性的扩大,视为是中共向民主化方向发生的转变,由此产生乐观的展望。
然而,判断民主化的依据,并不在于当权者如何宣称其“代表”人民,而是在于人民是否能够挑选和决定由谁来当自己的“代表”,以及审查和制约其“代表”的过程。中共宣称自己“代表”这个,“代表”那个,然而却总是不能回答这个最基本的问题──是谁同意你来“代表”的?
古今中外历史上的统治者──包括所有的寡头暴君──哪个不宣称自己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哪个不视自己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呢?古代封建帝王对这种“代表”身份还有个“奉天承运”的解释,意思不是他自己封的“代表”,而是“上天”让他做的。今天的共产党不信“天”了,于是就什么解释也不做,它想代表谁,谁就得让它代表,既不征求同意,也不允许反对。这其中哪有一点民主的迹象呢?又从哪里能够支持对中共推动民主化的乐观展望呢?
中国共产党如果真希望自己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当然不是坏事,但首先应该做到的,是让自己的“代表”身份名正言顺。也就是,通过人民可以在其中表达意见和进行决定的政治制度,由中国人民来选择和批准共产党是否可以做他们的代表。只有在中共能够通过中国人民选择的前提下,它的“执政党”地位才会具有真正合法性,它也才有可能真正地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据新世纪)
(11/26/2002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