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4-01 22:39:00作者:
据“大纪元”报道-德国德累斯顿“新消息报”于3月29日以“因江出访德累斯顿的侵犯而上诉”为题,回顾了一年前,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德累斯顿和麦森时的情景,以及由此引出的即将在江所到之处提起的上诉当地内政部一案。
文章提到,2002年4月11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问德累斯顿和麦森,当时德国警察的行为引起颇多的争议,事隔一年后,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在上周五的一份公告中宣布,将对该州提起“确认上诉”(注:“确认上诉”是一种非刑事上诉类型,由律师代表上诉人向行政法院提起诉状,要求法院判决被告人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如属违法,法院将要求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一年前的国事访问之际,发生了反对中国人权侵犯的抗议。萨克森州的警察因他们对抗议者采取的手段而遭到指责。首先,警察将一名四十岁的女士用暴力赶走,因为她在江到达凯宾斯基宾馆时,喊了在中国被迫害的打坐运动法轮功的名字。其次,警察还极力阻止一个摄影组拍摄下现场发生的事,他们还从抗议的西藏人手里夺走旗帜。
当时的萨克森州内务部长克劳斯•哈得拉特在一些团体和政治家提出抗议后,虽然又评估了一遍记录当时警察行为的录像,但未确认有任何引起法律后果的起因。德累斯顿的警察称他们的整个执行任务的过程只是一个“无磨擦”的过程。
来自莱比锡的律师塞尔伯曼将代理在德累斯顿和麦森的起诉。同样的起诉预计将在柏林,波茨坦和戈斯拉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