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杨秀珠案,我有几点疑问难以理解:一是杨秀珠的“来历”。大家知道,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将一个人提拔成处级或厅局级以上的负责干部,文凭、学历是有讲究的,至少也需要大专以上,否则是不能上报的。但这个杨秀珠只有初中毕业,原先是温州一家饮食服务企业卖馒头的(或包馄饨的)服务员,她究竟靠什么能耐爬到温州主管城建的副市长的位置、而后又被调任省建设厅副厅长的?莫非这座靠做硬板纸皮鞋骗人和出发廊妹的城市的各级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是可以不执行中央关于任用干部要有大专以上学历、文凭、知识的规定的?让一位初中毕生去领导温州的城建工作、领导浙江全省的建设工作,岂不是“读书无用论”又卷土重来了?哎呀哟,浙江省的大学可以不要办了,温州只要进行初中教育就可以了,连高中也可以不办的,读高中、大学有什么用?初中生杨秀珠不是照样领导你们吗?
二曰告状无用。大凡贪官,虽然可以糊弄住他们昏庸的上司,但是,也从来就瞒不过老百姓。因为贪官、腐败分子做坏事,不可能滴水不漏,他们周围的人、与他们打交道的单位和个人,都会发现蛛丝马迹:或生活奢侈、或暴殄天物、或其亲属用贪官之权谋取暴利、或进行权钱交易,等等,只要一算出贪官的合法收入总数、再联系其现下的实际生活状况,再消息不灵通的老百姓,也会估摸个八九不离十。杨秀珠就符合这一条,这个温州巨贪当了三四年副市长,老领导、老干部发现了她的劣迹,告了她三四年状。奇怪的是,那些有权提拔她的高层领导干部和管着她的组织部门,竟然可以对揭发材料充耳不闻,依然提拔她。我相信,当年把杨秀珠从处级提拔到温州副市长时,一定有一份份考察报告的,那内容肯定非常精彩,不知泡制的作者是谁?又不知批阅的领导是谁?尤其是我很想知道省有关部门面对温州老干部、老领导的揭发材料,是否进行过查证、核实?又是通过什么高招把温州的告状材料“摆平”的?改革开放之初,温州造假是出名的,莫非干部考察也染上了造假之风?
一个人在其位,就应该谋其政;吃一份“皇粮”,就要负一份责任。菜场卖橡皮鱼的贩子缺斤少两,也可能被追究罚款,而那些负责考察、提拔杨秀珠的人,难道不应该负责吗?
三曰“时间差”可疑。杨秀珠一案,其实从她暴露到她出逃,是很有一段间距的。3月10日,其弟杨光荣先案发被捕,杨光荣所办的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早就被一些老干部称为杨秀珠的“私人银行”和“腐败后花园”,姐弟俩穿一条连裆裤,早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可是,唯独检察机关不知,他们查处杨光荣时,难道就没有听到老干部的反映?为什么对杨秀珠不引起警惕、采取非常手段?而要一直等到5月13日才立案审查?其实,杨秀珠的“警惕性”也不见得比查处她的人高多少。她弟弟杨光荣是3月10日被捕的,而她却“慢吞吞”地拖到4月中旬才向建设厅领导“请长假”,4月20日才从上海机场出逃,这其间有整整40天时间,要说“时间差”,这个“差”也太大了,办案部门效率为何如此之低?究竟里边有没有猫腻?
杨秀珠跑了,但当年一意孤行重用她的人还在,当年为她在干部考察中“保驾护航”的人还在,难道这些人都能脱了干系吗?
这几年,出逃的腐败分子很多,我希望国家制定强有力的法律条款,对这些腐败分子进行永久性的追捕、追款,而且对可能向下一代转移非法财产亦有制约。因为我担心,这次杨秀珠带出去的那个外孙,说不定若干年后会西装革履、口里说着英语、皮箱里装着她外婆外逃的赃款,并以此作为资本,到中国来洽谈“中外合资”办企业、搞经营,并成为他故乡的座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