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6-25 17:31:00作者:
利玛窦(Mathew Ricei),意大利人,天主教耶稣会教士。《明史 列传214(外国7)》载,万历九年,“利玛窦始泛海九万里,抵广州之香山澳,其教遂沾染中土。至二十九年入京师,中官马堂以其方物进献,自称大西洋人。”
在那个时代,东来中国传教的天主教传教士不乏其人,“时着声中土者,更有龙华民、毕方济、艾如略、邓玉函诸人。”但无疑利玛窦是最成功的一个,“已而帝嘉其远来,假馆授粲,给赐优厚。公卿以下重其人,咸与晋接。玛窦安之,遂留居不去,以三十八年四月卒于京。赐葬西郭外。”在中国的三十年间,利玛窦“意专行教,不求禄利。其所著书多华人所未道,故一时好异者咸尚之。而士大夫如徐光启、李之藻辈,首好其说,且为润色其文词,故其教骤兴。”(《明史 列传214(外国7)》),据有关资料,单是在明朝宫廷内信徒就达到540之众,其中包括后妃、皇族、宦官和王公大臣。
和马可.波罗的走马观花不同,利玛窦在中国生活了三十年,熟谙中文,且结交广泛,对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气和民情认识和了解比马可.波罗深入的多,其记述更真实,更据参考价值。其中的很多看法知道今天仍值得深思。
作为十六世纪的西方人,利玛窦对中国的幅员广阔和物产丰富影响深刻,“就其领土漫长的伸延和边界而言,它目前超过世界上所有的王国合在一起,并且就我所知,在以往所有的时代里.它都是超过它们的。” 对于中国的丰饶,利玛窦认为“凡是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和幸福所需要的东西,无论是衣食用品还是奇巧物与奢侈品,这个王国的境内都有丰富的出产,无须由外国进口。我甚至愿意冒昧地说,实际上凡在欧洲生长的一切都可照样在中国找到。还有大量为欧洲人闻所未闻的各种各样的产品。”以那个时代西方人而言,这说法虽有些溢美,但也并不算太夸张。
令西方人大为羡慕的地大物博的背后,利玛窦同时察觉到,“他们的国家版图很大,边界辽远,而且他们对海外世界全无了解,以致他们认为整个世界部包括在他们的国家之内。”
而这正造成中国历代来的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一个重要原因。利玛窦同时代的一些西方人曾经认定中国是一个罗马式的帝国,对此利玛窦作了澄清,“虽然他们有装备精良的陆军和海军。很容易征服邻近的国家,但他们的皇帝和人民却从未想道要发动侵略战争:他们很满足于自己已有的东西,没有征服的野心。在这方面,他们和欧州人很不相同。欧洲人常常不满意自己的政府,并贪求别人所享有的东西。西方国家似乎被最高统治权的念头消耗得精疲力尽,但他们连老祖宗传给他们的东西都保持不住,而中国人却已经保持达数千年之久……我仔细研究了中国长达四千多年的历史,我不得不承认我从未见到有这类征服的记载,也没听说过他们扩张国界。”
地大物博还有另一个致命伤,就是对外来人士和外来学说的排斥和抵触。“中国人把所有的外国人都看做没有知识的野蛮人,并且就用这样的词句来称呼他们。他们甚至不屑从外国人的书里学习任何东西,因为他们相信只有他们自己才有真正的科学和知识。如果他们偶尔在他们的著述今有提到外国人的地方,他们也会把他们当做好像毋庸置疑地和森林与原野里的野兽差不多。甚至他们表示外国人这个词的书面语汇也利用于野兽的一样,他们难得给外国人一个比他们加之于野兽的更尊贵的名称。人们简直难以置信.他们对于派来向皇上致敬或纳贡或办理别项事务的邻国使节或使臣怀着多么大的疑惧了。”
因此,“中国人不允许外国人在他们国境内自由居住,如果他还打算离开或者与外部世界有联系的话。不管什么情况,他们都不允许外国人深入到这个国家的腹地……这种习惯是许多世代以来对外国根深蒂固的恐惧和不信任所形成的。他们不仅对住在海外或距离遥远的人以及事实上他们并不了解的人怀有猜疑,而且也猜疑友好的和敌意的异国人,甚至与他们有贸易关系的人,例如沿用中国法律的邻邦朝鲜人。我在这里居留的整个期间,从未在中国看到过一个朝鲜人,除了有一个妇女.她是一个解放了的奴隶,是一位中国将领在朝鲜居住多年后带回来的。”
反过来,“当有必要派人出国时,即使给予适当的证书和委任状,也很难找到愿意接受这项任务的人。当这位使节出发时.他全家都痛哭惜别.就好像他是去送死一样。然而,他回来的情形就大不相同了,因为他一般都要受奖。”
这种极度自大和排斥是很容易走向反面的。或许这因为如此,中国人才会如此地顽固守旧,因为“在他们看来,世界上没有其他地方的国王、朝代或者文明是值得夸耀的,这种无知使他们越骄傲,一目真相大白,他们就越自卑。”利玛窦通过自己切身的送礼经历就敏锐地发现了,“中国人有一种天真的脾气,一旦发现外国货质量更好,就喜好外来的东西有甚于自己的东西。看来好像他们的骄傲是出于他们不知道有更好的东西以及他们发现自己远远优胜于他们四周的野蛮国家这一事实。”
对于中国的人文传统,利玛窦以西方的实证观点看来,“中国所熟习的惟一较高深的哲理科学就是道德哲学,但在这方面他们由于引入了错误似乎非但没有把事情弄明白,反倒弄糊涂了。他们没有逻辑规则的概念,因而处理伦理学的某些教诫时毫不考虑这一课题各个分支相互的内在联系。在他们那里,伦理学这门科学只是他们在理性之光的指引下所达到的一系列混乱的格言和推论。”
利玛窦在指出了中国在天文学、几何学等近代科学方面的不足和混乱的同时,他也非常明白缘由,“在这里每个人都很清楚,凡有希望在哲学领域成名者,没有人会愿意费劲去钻研数学或医学。结果是几乎没有人献身于研究数学或医学,除非由于家务或才力平庸的阻挠而不能致力于那些被认为是更高级的研究。钻研数学和医学并不受人尊敬,因为它们不像哲学研究那样受到荣誉的鼓励,学生们因希望着随之而来的荣誉和报酬而被吸引。这一点从人们对学习道德哲学深感兴趣上,就可以很容易看到。在这一领域被提升到更高学位的人,都很自豪他实际上已达到了中国人幸福的顶峰。”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但这种礼仪却相当形式化。尽管利玛窦久居中国,传教也以上层为主攻方向,和京城的很多王公贵族和知名知识分子都有交往,熟悉中国人的礼节,但他以西方人的思维仍旧认为,“他们的礼仪那么多,实在浪费了他们大部分的时间。熟悉他们风俗的人实在感到遗憾。他们为什么不抛弃这种外在的表现?”
中国的君主政体,被利玛窦称之为“家族统治”,政治运行机制则是“由知识阶层,即一般叫做哲学家的人来治理的。井然有序地管理整个国家的责任完全交付给他们来掌握。”
至于文官,也就是利玛窦称为所谓“哲学家”的选拔制度--科举制,他也很不以为然,“在欧洲人看来.那似乎是一种颇为奇怪的并且有点无效的方法。所有考试中……主考或监考都总是从哲学元老中选出,从不增加一位军事专家或数学家或医生。擅长于伦理学的人,其智慧受到极高的尊敬.他们似乎能对任何问题做出正当的判断,尽管这些问题离他们自己的专长很远。”
对官僚政治,利玛窦看得也很清楚,“这个国家的刑法似乎并不太严厉,但被大臣们非法处死的似乎和合法处决的人数是同样地多;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由于这个国家有一项固定而古老的习惯,允许大臣不经过法律手续和审判.就可以随意鞭打任何人。”
这因为这种对权力的纵容和滥用,造成了“大臣们作威作福到这种地步,以致简直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自己的财产是安全的,人人都整天提心吊胆,惟恐受到诬告而被剥夺他所有的一切。正如这里的人民十分迷信,所以他们也不大关心什么真理,行事总是十分谨慎,难得信任任何人。”
皇帝也一样,“出于同样的恐惧,近世的皇上也废除了公开露面的习惯。即使在以前,皇上离开皇宫禁地之前,不采取成多种防范措施,他们就不敢外出。在这种场合,整个朝廷都处于军事戒备之下。沿皇帝要经过的道路以及与之相通的路上.都密布着便衣警卫。不仅人们看不见他,而且人们也无从知道在他行列里很多轿子中他到底乘的是哪一顶。人们会以为他是在敌国中旅行,而不是在他自己的子民万众之中出巡。”
所以,利玛窦尖锐地说:“一个不相信自己的人民和亲属的民族,对于无论从四邻或国外来的外国人都心怀疑惧,看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于中国王朝庞大的军备,利玛窦评价也不高。担任警卫的士兵总要受到别的哨兵的监视,怕他们可能企图造反或者造成骚动。由于同一原因,指挥官从来不许统率大军。整个军队置于哲人参议院的管辖之下,由这个机构发放薪俸以及军事装备。为了确保他们个人的忠诚,士兵们本人以及他们的生计都有赖于上级军官以外的领导。这个国家中大概没有别的阶层的人民比士兵更堕落和更懒惰的了。军队必定过的是一种悲惨的生活,因为他们应召入伍并非出自爱国心,又不是出于皇上的忠诚,也不是出自任何想获得声名荣誉的愿望,而仅仅是作为臣民不得不为雇主劳作而已。”
军事是文官的事情。“战争政策由哲学家规划,军事问题仅仅由哲学家决定……军队的官兵部对他们十分尊敬并极为恭顺利服从,他们常常对军队进行约束,就像老师惩罚小学生那样。他们的建议和意见比军事领袖的更受皇帝的重视,事实上,这类意见很少并且只有在罕见的情况下,是交给作战会议讨论的。”
或许这就是历代以来中国始终是军事弱国的重要原因。除此,还造成了尚武精神的缺失。“结果是凡希望成为有教养的人都不赞成战争,他们宁愿做最低等的哲学家,也不愿做最高的武官,他们知道在博得人民的好感和尊重以及在发财致富方面,文官要远远优于武官。”
对中国的一些社会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利玛窦的关注点和中国人有所不同,通常是为国人习以为常的陋习,不仅当时,有的甚至直到今天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但在利玛窦看来则是严重的社会痢疾乃至罪恶。
比如仆役女裨,利玛窦视之为变相奴隶制。“全国事实上到处都是奴隶,这种奴隶不是战争中俘获或从国外带回来的,而是就生在这个国家里,甚至就生在他们生活的那个城市或乡謇铩!?br>还是溺毙女婴。“中国有一种更为严重的罪恶是某些省份溺毙女婴的做法。这样做的原因据说是她们的父母无力养活她们。有时候这样做的人并不是赤贫,他们是怕以后不能照料孩子而不得不把孩子卖给不认识的凶狠的奴隶主。”“他们为这种骇人暴行披上了善良的外衣,认为他们把孩子杀死是对孩子做了件好事。根据他们的思想方法.他们是免得法子和自己所出生的家庭一起受苦,从而孩子可以重新出生到另一个生活较好的家庭中去。因此,这种屠杀无辜的事情不是偷偷干的,而是公开让大家都知道的情况下做的。”
再有就是自杀,“另一种也多少是相当普遍的风俗,比前述的那种更为野蛮。就是因为无法糊口或者遭到灾祸而极度绝望或者更加愚蠢更加儒怯地只为了愤恨仇敌而自杀。据说一年当中总有成千上万的人自杀,既有男人也有女人。那做法经常是在公众聚会的场所或在仇家的门前上吊自杀。跳河或服毒也是常用的方法,他们往往为了很小的事而自杀。如果父母控告某人逼死了他们的儿子,官吏是要严加判处的,这时被控的人别无他法摆脱困境,常常只好自杀了事。”
作为宗教人士,利玛窦当然相当重视中国的宗教习俗。经对儒释道三教的具体考察,利玛窦得出的结论是:“三大教实际已合为一套信条,它们可以而且应该全都相信。当然,由于这样的评价,他们就把自己和别人引入了令人无所适从的错误境地,竞相信谈论宗教问题方式越不同,对公众就越有好处。实际上,他们最终所得到的东西与他们所预期的完全不同。他们相信他们能同时尊奉所有三种教派,结果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任何一种,因为他们并不安心遵循其中的任何一种。他们大多数公开承认他们没有宗教信仰,因此在佯装相信宗教借以欺骗自己时,他们就大都陷入了无神论。”
信仰缺失的结果是,让迷信大行其道。“街上、客店里以及所有其他公共场所都充斥着这类占星家、地师、算命先生。或者也可以把他们归为一类,即都是骗子。他们的业务就是收一定的费来空口许愿说以后的运气好。他们有些是瞎子,有些是社会底层的人,有时还有一些行迹可疑的妇女……而且他们为数众多,以至可以说是构成为一种普遍的祸害。事实上,这个令人厌恶的阶级在各大城市甚至在宫廷里都是名副其实的害人虫。他们的生活手段就是这样。其中有不少的人能维持一大家人阔绰的生活,有时还能积累可观的财富。人不分高低、读过书的和文盲,都在受害者之列。甚至城内的高官显宦以及皇帝本人都不能例外。”
虔诚可能是一种蒙昧,但也是一种强大的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底线。中国人敬鬼神而远之或仅仅宁信其有的心理,本质是一种基于现实功利的虚伪。利玛窦对此的结论可谓一针见血,虽然从表面看来,“全中国各地偶像的数目赫然之多简直无法置信……但是可以十分肯定,这个民族并没有多少人对偶像崇拜这种做作的、可恶的虚构有什么信仰。他们在这上面之所以相信,惟一根据便是他们认为,外表上崇奉偶像即使无益,至少也不会有害。”
利玛窦在中国期间,除了传教,对当时的中西文化交流也贡献卓著,深为后人所称道,这里略过不提。他晚年计划以自己在中国的传教经历为主写一部《基督教远征中国史》,到死时,手稿除小部分遗失外,已基本完成。后由另一位比利时籍传教士金尼阁带回欧洲,整理成书。这就是后人读到的关于对当时中国社会的观察,关于在华教会传教的曲折是非,关于一个西方人在华经历的《利玛窦中国札记》一书。
本文所引出自《利玛窦中国札记》中文版。(利玛窦,金尼阁着;何高济,王遵仲,李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9出版)
在那个时代,东来中国传教的天主教传教士不乏其人,“时着声中土者,更有龙华民、毕方济、艾如略、邓玉函诸人。”但无疑利玛窦是最成功的一个,“已而帝嘉其远来,假馆授粲,给赐优厚。公卿以下重其人,咸与晋接。玛窦安之,遂留居不去,以三十八年四月卒于京。赐葬西郭外。”在中国的三十年间,利玛窦“意专行教,不求禄利。其所著书多华人所未道,故一时好异者咸尚之。而士大夫如徐光启、李之藻辈,首好其说,且为润色其文词,故其教骤兴。”(《明史 列传214(外国7)》),据有关资料,单是在明朝宫廷内信徒就达到540之众,其中包括后妃、皇族、宦官和王公大臣。
和马可.波罗的走马观花不同,利玛窦在中国生活了三十年,熟谙中文,且结交广泛,对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气和民情认识和了解比马可.波罗深入的多,其记述更真实,更据参考价值。其中的很多看法知道今天仍值得深思。
作为十六世纪的西方人,利玛窦对中国的幅员广阔和物产丰富影响深刻,“就其领土漫长的伸延和边界而言,它目前超过世界上所有的王国合在一起,并且就我所知,在以往所有的时代里.它都是超过它们的。” 对于中国的丰饶,利玛窦认为“凡是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和幸福所需要的东西,无论是衣食用品还是奇巧物与奢侈品,这个王国的境内都有丰富的出产,无须由外国进口。我甚至愿意冒昧地说,实际上凡在欧洲生长的一切都可照样在中国找到。还有大量为欧洲人闻所未闻的各种各样的产品。”以那个时代西方人而言,这说法虽有些溢美,但也并不算太夸张。
令西方人大为羡慕的地大物博的背后,利玛窦同时察觉到,“他们的国家版图很大,边界辽远,而且他们对海外世界全无了解,以致他们认为整个世界部包括在他们的国家之内。”
而这正造成中国历代来的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一个重要原因。利玛窦同时代的一些西方人曾经认定中国是一个罗马式的帝国,对此利玛窦作了澄清,“虽然他们有装备精良的陆军和海军。很容易征服邻近的国家,但他们的皇帝和人民却从未想道要发动侵略战争:他们很满足于自己已有的东西,没有征服的野心。在这方面,他们和欧州人很不相同。欧洲人常常不满意自己的政府,并贪求别人所享有的东西。西方国家似乎被最高统治权的念头消耗得精疲力尽,但他们连老祖宗传给他们的东西都保持不住,而中国人却已经保持达数千年之久……我仔细研究了中国长达四千多年的历史,我不得不承认我从未见到有这类征服的记载,也没听说过他们扩张国界。”
地大物博还有另一个致命伤,就是对外来人士和外来学说的排斥和抵触。“中国人把所有的外国人都看做没有知识的野蛮人,并且就用这样的词句来称呼他们。他们甚至不屑从外国人的书里学习任何东西,因为他们相信只有他们自己才有真正的科学和知识。如果他们偶尔在他们的著述今有提到外国人的地方,他们也会把他们当做好像毋庸置疑地和森林与原野里的野兽差不多。甚至他们表示外国人这个词的书面语汇也利用于野兽的一样,他们难得给外国人一个比他们加之于野兽的更尊贵的名称。人们简直难以置信.他们对于派来向皇上致敬或纳贡或办理别项事务的邻国使节或使臣怀着多么大的疑惧了。”
因此,“中国人不允许外国人在他们国境内自由居住,如果他还打算离开或者与外部世界有联系的话。不管什么情况,他们都不允许外国人深入到这个国家的腹地……这种习惯是许多世代以来对外国根深蒂固的恐惧和不信任所形成的。他们不仅对住在海外或距离遥远的人以及事实上他们并不了解的人怀有猜疑,而且也猜疑友好的和敌意的异国人,甚至与他们有贸易关系的人,例如沿用中国法律的邻邦朝鲜人。我在这里居留的整个期间,从未在中国看到过一个朝鲜人,除了有一个妇女.她是一个解放了的奴隶,是一位中国将领在朝鲜居住多年后带回来的。”
反过来,“当有必要派人出国时,即使给予适当的证书和委任状,也很难找到愿意接受这项任务的人。当这位使节出发时.他全家都痛哭惜别.就好像他是去送死一样。然而,他回来的情形就大不相同了,因为他一般都要受奖。”
这种极度自大和排斥是很容易走向反面的。或许这因为如此,中国人才会如此地顽固守旧,因为“在他们看来,世界上没有其他地方的国王、朝代或者文明是值得夸耀的,这种无知使他们越骄傲,一目真相大白,他们就越自卑。”利玛窦通过自己切身的送礼经历就敏锐地发现了,“中国人有一种天真的脾气,一旦发现外国货质量更好,就喜好外来的东西有甚于自己的东西。看来好像他们的骄傲是出于他们不知道有更好的东西以及他们发现自己远远优胜于他们四周的野蛮国家这一事实。”
对于中国的人文传统,利玛窦以西方的实证观点看来,“中国所熟习的惟一较高深的哲理科学就是道德哲学,但在这方面他们由于引入了错误似乎非但没有把事情弄明白,反倒弄糊涂了。他们没有逻辑规则的概念,因而处理伦理学的某些教诫时毫不考虑这一课题各个分支相互的内在联系。在他们那里,伦理学这门科学只是他们在理性之光的指引下所达到的一系列混乱的格言和推论。”
利玛窦在指出了中国在天文学、几何学等近代科学方面的不足和混乱的同时,他也非常明白缘由,“在这里每个人都很清楚,凡有希望在哲学领域成名者,没有人会愿意费劲去钻研数学或医学。结果是几乎没有人献身于研究数学或医学,除非由于家务或才力平庸的阻挠而不能致力于那些被认为是更高级的研究。钻研数学和医学并不受人尊敬,因为它们不像哲学研究那样受到荣誉的鼓励,学生们因希望着随之而来的荣誉和报酬而被吸引。这一点从人们对学习道德哲学深感兴趣上,就可以很容易看到。在这一领域被提升到更高学位的人,都很自豪他实际上已达到了中国人幸福的顶峰。”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但这种礼仪却相当形式化。尽管利玛窦久居中国,传教也以上层为主攻方向,和京城的很多王公贵族和知名知识分子都有交往,熟悉中国人的礼节,但他以西方人的思维仍旧认为,“他们的礼仪那么多,实在浪费了他们大部分的时间。熟悉他们风俗的人实在感到遗憾。他们为什么不抛弃这种外在的表现?”
中国的君主政体,被利玛窦称之为“家族统治”,政治运行机制则是“由知识阶层,即一般叫做哲学家的人来治理的。井然有序地管理整个国家的责任完全交付给他们来掌握。”
至于文官,也就是利玛窦称为所谓“哲学家”的选拔制度--科举制,他也很不以为然,“在欧洲人看来.那似乎是一种颇为奇怪的并且有点无效的方法。所有考试中……主考或监考都总是从哲学元老中选出,从不增加一位军事专家或数学家或医生。擅长于伦理学的人,其智慧受到极高的尊敬.他们似乎能对任何问题做出正当的判断,尽管这些问题离他们自己的专长很远。”
对官僚政治,利玛窦看得也很清楚,“这个国家的刑法似乎并不太严厉,但被大臣们非法处死的似乎和合法处决的人数是同样地多;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由于这个国家有一项固定而古老的习惯,允许大臣不经过法律手续和审判.就可以随意鞭打任何人。”
这因为这种对权力的纵容和滥用,造成了“大臣们作威作福到这种地步,以致简直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自己的财产是安全的,人人都整天提心吊胆,惟恐受到诬告而被剥夺他所有的一切。正如这里的人民十分迷信,所以他们也不大关心什么真理,行事总是十分谨慎,难得信任任何人。”
皇帝也一样,“出于同样的恐惧,近世的皇上也废除了公开露面的习惯。即使在以前,皇上离开皇宫禁地之前,不采取成多种防范措施,他们就不敢外出。在这种场合,整个朝廷都处于军事戒备之下。沿皇帝要经过的道路以及与之相通的路上.都密布着便衣警卫。不仅人们看不见他,而且人们也无从知道在他行列里很多轿子中他到底乘的是哪一顶。人们会以为他是在敌国中旅行,而不是在他自己的子民万众之中出巡。”
所以,利玛窦尖锐地说:“一个不相信自己的人民和亲属的民族,对于无论从四邻或国外来的外国人都心怀疑惧,看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于中国王朝庞大的军备,利玛窦评价也不高。担任警卫的士兵总要受到别的哨兵的监视,怕他们可能企图造反或者造成骚动。由于同一原因,指挥官从来不许统率大军。整个军队置于哲人参议院的管辖之下,由这个机构发放薪俸以及军事装备。为了确保他们个人的忠诚,士兵们本人以及他们的生计都有赖于上级军官以外的领导。这个国家中大概没有别的阶层的人民比士兵更堕落和更懒惰的了。军队必定过的是一种悲惨的生活,因为他们应召入伍并非出自爱国心,又不是出于皇上的忠诚,也不是出自任何想获得声名荣誉的愿望,而仅仅是作为臣民不得不为雇主劳作而已。”
军事是文官的事情。“战争政策由哲学家规划,军事问题仅仅由哲学家决定……军队的官兵部对他们十分尊敬并极为恭顺利服从,他们常常对军队进行约束,就像老师惩罚小学生那样。他们的建议和意见比军事领袖的更受皇帝的重视,事实上,这类意见很少并且只有在罕见的情况下,是交给作战会议讨论的。”
或许这就是历代以来中国始终是军事弱国的重要原因。除此,还造成了尚武精神的缺失。“结果是凡希望成为有教养的人都不赞成战争,他们宁愿做最低等的哲学家,也不愿做最高的武官,他们知道在博得人民的好感和尊重以及在发财致富方面,文官要远远优于武官。”
对中国的一些社会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利玛窦的关注点和中国人有所不同,通常是为国人习以为常的陋习,不仅当时,有的甚至直到今天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但在利玛窦看来则是严重的社会痢疾乃至罪恶。
比如仆役女裨,利玛窦视之为变相奴隶制。“全国事实上到处都是奴隶,这种奴隶不是战争中俘获或从国外带回来的,而是就生在这个国家里,甚至就生在他们生活的那个城市或乡謇铩!?br>还是溺毙女婴。“中国有一种更为严重的罪恶是某些省份溺毙女婴的做法。这样做的原因据说是她们的父母无力养活她们。有时候这样做的人并不是赤贫,他们是怕以后不能照料孩子而不得不把孩子卖给不认识的凶狠的奴隶主。”“他们为这种骇人暴行披上了善良的外衣,认为他们把孩子杀死是对孩子做了件好事。根据他们的思想方法.他们是免得法子和自己所出生的家庭一起受苦,从而孩子可以重新出生到另一个生活较好的家庭中去。因此,这种屠杀无辜的事情不是偷偷干的,而是公开让大家都知道的情况下做的。”
再有就是自杀,“另一种也多少是相当普遍的风俗,比前述的那种更为野蛮。就是因为无法糊口或者遭到灾祸而极度绝望或者更加愚蠢更加儒怯地只为了愤恨仇敌而自杀。据说一年当中总有成千上万的人自杀,既有男人也有女人。那做法经常是在公众聚会的场所或在仇家的门前上吊自杀。跳河或服毒也是常用的方法,他们往往为了很小的事而自杀。如果父母控告某人逼死了他们的儿子,官吏是要严加判处的,这时被控的人别无他法摆脱困境,常常只好自杀了事。”
作为宗教人士,利玛窦当然相当重视中国的宗教习俗。经对儒释道三教的具体考察,利玛窦得出的结论是:“三大教实际已合为一套信条,它们可以而且应该全都相信。当然,由于这样的评价,他们就把自己和别人引入了令人无所适从的错误境地,竞相信谈论宗教问题方式越不同,对公众就越有好处。实际上,他们最终所得到的东西与他们所预期的完全不同。他们相信他们能同时尊奉所有三种教派,结果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任何一种,因为他们并不安心遵循其中的任何一种。他们大多数公开承认他们没有宗教信仰,因此在佯装相信宗教借以欺骗自己时,他们就大都陷入了无神论。”
信仰缺失的结果是,让迷信大行其道。“街上、客店里以及所有其他公共场所都充斥着这类占星家、地师、算命先生。或者也可以把他们归为一类,即都是骗子。他们的业务就是收一定的费来空口许愿说以后的运气好。他们有些是瞎子,有些是社会底层的人,有时还有一些行迹可疑的妇女……而且他们为数众多,以至可以说是构成为一种普遍的祸害。事实上,这个令人厌恶的阶级在各大城市甚至在宫廷里都是名副其实的害人虫。他们的生活手段就是这样。其中有不少的人能维持一大家人阔绰的生活,有时还能积累可观的财富。人不分高低、读过书的和文盲,都在受害者之列。甚至城内的高官显宦以及皇帝本人都不能例外。”
虔诚可能是一种蒙昧,但也是一种强大的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底线。中国人敬鬼神而远之或仅仅宁信其有的心理,本质是一种基于现实功利的虚伪。利玛窦对此的结论可谓一针见血,虽然从表面看来,“全中国各地偶像的数目赫然之多简直无法置信……但是可以十分肯定,这个民族并没有多少人对偶像崇拜这种做作的、可恶的虚构有什么信仰。他们在这上面之所以相信,惟一根据便是他们认为,外表上崇奉偶像即使无益,至少也不会有害。”
利玛窦在中国期间,除了传教,对当时的中西文化交流也贡献卓著,深为后人所称道,这里略过不提。他晚年计划以自己在中国的传教经历为主写一部《基督教远征中国史》,到死时,手稿除小部分遗失外,已基本完成。后由另一位比利时籍传教士金尼阁带回欧洲,整理成书。这就是后人读到的关于对当时中国社会的观察,关于在华教会传教的曲折是非,关于一个西方人在华经历的《利玛窦中国札记》一书。
本文所引出自《利玛窦中国札记》中文版。(利玛窦,金尼阁着;何高济,王遵仲,李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9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