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卷走小学生
据事后一同学回忆,9月5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张智勇和6名同学放学后来到湘江边湘潭县物资局附近河段玩水。这几名同学都不会游泳,于是几人就在岸边嬉水。玩着玩着,一名姓赵的同学不知怎么走到了离河岸3米左右的深水区,被水呛了一口,急得大声喊“救命”。虽然大家都不识水性,但张智勇还是冒险前去救人,情急之时,有人将河岸上的一些大块泡沫扔进河中救人。当张智勇刚浮到赵的身旁时,赵一把抓住了他的脖子,并很快抓住了水上的一块泡沫。随后赵抱着泡沫到了岸边,但张智勇却不见了踪影。当时有学生看见附近有人在钓鱼,曾大声向他们求救,但对方好像没有听见。
看到同学被滔滔江水吞没了,其他6人慌了神,大家都觉得回去无法交差,于是决定来个“集体大逃亡”,便背著书包各自回家了。据张智勇的母亲说,当时还有一同学建议,将张放在岸边的衣服和书包一起扔到河中,免得被人发现。
同学证实系救人遇难
和张一起玩水的6名同学走后,张的衣服和书包就留在了岸边。一钓鱼者路过此处发现后,觉得奇怪,遂根据书包课本上的姓名等线索,通知了湘潭市雨湖区曙光小学,学校获知情况后,立即派人赶到了河边。张的父母闻讯也陆续赶到了现场。当晚8时许,张的尸体被湘潭市水上公安请来的专业打捞队找到。次日上午,曙光小学校领导及有关老师到张家做了安抚工作,6名同学都提到了张智勇救人的细节。
学校是否应负责?
9月10日,张家的亲戚黄先生到学校询问有关情况,学校就此事与其交流了意见,但反对家长去区教育局反映情况。黄先生到区教育局咨询处理情况时,该局办公室负责人和一位主要领导都表示不知此事。黄先生认为,曙光小学没有及时将此事上报给区教育局,是一种失职。
据有关法律界人士介绍,学生在放学路上发生意外,学校应承担部分责任,学校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的安全。此外,赵某作为受益者,其他学生知情不报,其家长都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