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出来的
每个贪官的背后至少有一个或几个贪婪的女人。有关统计数字显示,95%以上的贪官都有情妇。不少贪官在美色的勾引下,不惜离婚弃子。
河南省驻马店市某乡党委书记张学峰当了官以后,在外包养情妇,为达到与情妇结婚的目的,坚决要与妻子离婚。其妻一怒之下拿着一张52万元的存折到检察机关举报。检察机关顺藤摸瓜,把张学峰“揪”了出来。张学峰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偷”出来的小偷“偷”出贪官早已不再是新鲜事。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2001年,司法机关在审讯一名窃贼时,窃贼供出3年前几次到范太民的办公室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财物,但范太民没有声张。范的腐败行为由此暴露。
3.“杀”出来的
为了前途和利益,一些贪官不惜铤而走险,雇凶杀人。另外,由于纠纷和利害关系导致贪官或其家人被杀,也易引发窝案串案。
2000年6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副市长林礼深的夫人李某在家中被害,警察在现场意外地发现床上的枕头里藏有大量存单、存折,共计百万元。此事引起海南省纪委的密切关注,并最终把林礼深“挖”了出来。
4.“炸”出来的
曾两次被判刑的郑大平,采取威胁手段诈取了国有陕西省延长市油矿丰源公司副总经理的职位,并贪污公款324万余元。2001年初,丰源公司总经理调走后,郑大平为坐上总经理的宝座,又拿出了看家本领,在一次主管单位召开的会议上,威胁要炸毁油田,被警方控制。2001年11月,号称“延安第一贪”的郑大平被以贪污罪判处死刑。
5.“绑”出来的
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看到贪官大肆贪污受贿,便采取绑架勒索等手段敲诈钱财,从而拔出萝卜带出泥。
河南省焦作市化电集团供应处原处长柴本福被绑架,绑匪要价50万元,柴的家人先拿出50万元存折、后取出50万元现金将其赎回,却不报案,并竭力隐瞒柴被绑架的事实。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检察机关的关注。后柴本福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6.“烧”出来的
意外的火灾事故和故意的焚尸灭迹,使许多贪官露馅。
1998年10月10日晚,湖南省香烟大王黄大康的“干女儿”被人杀害,并被焚尸。黄大康悲痛之余赶紧报警。警方进行现场勘查时,捡到一本其“干女儿”的日记,日记中记载了两人不正当的关系及黄贪污受贿的一笔笔黑幕交易。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黄大康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7.“捡”出来的
日记、凭证、账簿往往是违法犯罪事实的有力证据。由于不小心,这些东西容易遗失,被人“捡”去从而导致贪官落网。
大连市一个财务检查团对该市某工业品公司查账后,由于该公司假账做得天衣无缝,检查团一致认为账目正常,就在执笔人当场填写检查报告单时,报告单不慎掉在了地上。执笔人去捡时,无意间从写字台下捡到一张纸条,上面是25万元的欠据和欠款人的签押,再细找,又从写字台下捡到两张欠据,3张共计64.5万元。于是,该公司有关人员贪污、挪用、受贿108万元的犯罪事实露出了马脚。
8.“诈”出来的
贪官心虚胆怯,许多不法分子抓住这一特点,进行敲诈,结果愿者上钩。
在广西横州镇,为该镇某酒店安装电器的两名工人在卡拉ok厅捡到一个公文包,内有现金4000元、存折等有价证券价值达180多万元,他们通过包内证件发现失主是横县财政局总会计师林某,于是二人密谋敲诈。但是林总却没有把他二人放在眼里,而是到公安局报案,结果被抓进去的,除了那两名敲诈者外,还多了个贪污犯林某。
9.“找”出来的
有的贪官怕罪行暴露,企图用假身份证、假姓名等欺骗他人,结果罪行败露。
1999年8月,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率团到云南参加世博会江西馆开馆剪彩,其后便不知去向。碰巧有关部门有急事找他,但是找遍昆明也没能找到他。这一极端不正常的现象引起了有关部门注意,进一步查找发现,胡已用假身份证入住广州市中国大酒店和情妇幽会。一个高级干部行为诡秘且持假证件,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深查下去胡案遂发。
10.“震”出来的
贪官怕风吹草动,连自然灾害的发生也寝食不安,结果暴露了罪行。
1999年3月5日,四川省达川市盛传要地震,该市教委计财股股长邱盛池连夜匆忙打点财物,携带一批存款单和金银首饰外出逃命,慌乱之中却把存单丢了。结果,真正的地震没有发生,邱的“地震”却来临了,他开具大把大额挂失证明挂失时,引起了检察机关的怀疑,并由此查出其非法敛财数十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偶然”中包含着“必然”。贪官的最终下场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中国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