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20日,江氏政府大规模打压法轮功。99年11月初,我给中国当局写信,呼吁政府停止对法轮功的打压。在这些信上,我署上了自己的真实名字和地址。但是这些信成为了我的“罪证”,为此警察曾将我绑架到派出所,像审犯人一样审问我,并作了笔录,还强行让我签字承认我的“罪证”。
2000年4月13日凌晨两点左右,我正在家中睡觉,被突如其来的警察第三次绑架到崇文区看守所。好几天,警察都讲不出抓捕我的理由。后来提审向我出示了一封从网上截获的信件。这封信是我写给我丈夫的父母的,信的主要内容是向他们解释我为什么要炼法轮功。这封信是在用EMAIL往外发送时,被公安部门利用黑客手段截获的。
因为这封信,我被非法判处了一年劳教。在中国,劳教不需要任何法律程序。
*调遣处
在刚接到劳教通知三天,我就于2000年6月1日被强行送至位于北京市大兴县的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这个调遣处是新成立的,因为被非法判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太多了,原来的劳教人员调遣处容纳不下。
到调遣处的第一天,与我同来的二十四个人(二十个都是法轮功学员)被强迫蹲在太阳底下曝晒,从早上九点多一直蹲到晚上天黑后很久,时间长达15个小时,并且一动也不许动。许多人坚持不住,一次次摔倒,但就是摔倒了也必须马上起来继续蹲,否则就会遭电击。
从第二天起,我们每天必须以“低头抱手”(两手交叉放于腹前,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的姿式一动不动站立十六个小时,同时口里必须一刻不停地背诵劳教所的规则。
第三天,也就是2000年6月3日,我实在忍受不下去了,又担心永远这样下去六十天的申诉一过就没有机会申诉了,就向警察提出要纸、要笔,写申诉书。
谁知中队长王超刚听我说了几句,就劈头盖脸大骂我,让我去太阳底下蹲着。当我没有立即听从她的命令时,她和另一名叫沙雪梅的警察一起将我在地上拖拉,然后用两根电棍一起像雨点般戳到我身上,每戳一下,我都像被烫斗灼烧一样痛苦不堪,同时浑身控制不住地颤抖。最后王超和沙雪梅一起每人拿一根电棍长时间停留在我身上,其中一根停留在脖子上最敏感的部位,电流一档一档地加大,我痛苦得只有闭上眼睛拼命忍受,最后晕厥过去。
我不知道自己昏过去多长时间,我醒过来后,她们又强迫我“低头抱首”(两手交叉放于脑后,低头看自己的脚尖)蹲在太阳底下曝晒,并让一个因卖淫被劳教的劳教犯监视我,只要我稍稍动一动,她就一脚踢在我身上。我从下午两点一直蹲到晚上九点多。每当太阳西移使我蹲的地方处于阴影中时,劳教犯就强迫我往前移动,以确保我始终被太阳晒着。6月份是北京的夏天,气温高达30多度,阳光曝晒的地面温度估计高达四、五十度。我蹲在那里看着自己头上滴下来的汗珠,每一颗落到地面的汗珠,因地面太热,在两秒中之内便会蒸发得无影无踪。
后来我的汗流干了,头上不再有汗滴下来,但我还是必须一动不动地蹲在太阳底下,动一下就要被踢,并且没有一口水喝。
一直蹲到晚上九点多,当我最终被允许站起来时,我的两腿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好长时间都立在原地不能动弹半分。我精神上所忍受的痛苦则无法用语言描述。
第二天我发现两条骼膊的内侧、腋下、两肋等地方全部都呈青紫色,几乎没有一块好地方;脖子后面密密麻麻、大大小小全是被电棍烫出来的水泡;臀部血肉模糊,被磨烂了一大片,的卡布的蓝短裤和内裤都磨出了大洞。我们没有换洗衣服,我被迫穿着这条臀部烂了个大洞的裤子,臀部露在外面,长达两个多月才借到针线将裤子上的大洞缝住。衣不蔽体、臀部外露,让我觉得人格受到极大的侮辱。被磨烂的内裤我现在还保留着,可作为证据出示。
从2000年6月1日到7月7日,我在调遣处一共被非法关押了三十七天。在高达三十七八度的气温下,整整三十七天没让我们洗过一次澡、或洗换过一次衣服。到后来我们的身上脏到稍微一搓就会往下掉泥的程度。事实上,这是我们后来清洁自己身体的唯一办法--在警察不注意时用手偷偷往下搓身上的泥。另有一批学员在调遣处共呆了五个月,从六月初到九月底,正是北京最热的时候,长达五个月没有洗过澡、换过衣服。
在每天汗几乎流个不停的时候,我们却没有足够的水喝。有时候八个人每天只给我们两小碗水,有时候干脆没有水。在最热最渴的时候,有的学员偷偷地将洗过脸的水都喝了。
我们每天早晚洗漱、上厕所的时间一共只给两分钟。吃饭的时间只有五分钟,并且只能蹲在地上吃。夏天刚做出来的饭热得烫嘴,也必须在五分钟之内吃完,吃不完的就只能挨饿。再后来领饭前还必须单腿下跪,将手里的碗高举过头,嘴里大声喊:“报告队长!劳教人员× × × 请求发饭!”不喊的不能吃饭,喊的声音小了的不能过关,并且还要挨打挨骂。
我们住的小屋只有8平方米左右,而且密不透风,只有一面有扇小窗户。每周调遣处会有两次送新的人来,被送进来的人都必须说“我认罪认错”,不说的就会挨打或用电棍电。为了不让我们听到外面打人、电人的声音,每次送新的人来我们的房间门和窗户都要紧紧地关上,但我们还是能听到外面被打、被电的人的尖叫声。这种刺激常常让我觉得要彻底崩溃。
在最炎热的夏天,我们在门窗紧闭的小屋里听着外面的人挨打、挨电时的尖叫声,神经的紧张加上天气的炎热让我们的衣服一次一次地被汗湿透。但我们从来没有洗换衣服的机会,只有将这些臭不可闻的衣服再一次一次地穿干。最后我们的蓝色短裤被汗碱染得一圈圈地都是黄色的,脱下来时硬得能直立在原地。
由于精神的高度紧张,我到劳教所后长达八个月没有来月经,大便五六天才有一次,每次排便都极度痛苦。
由于绑架的人太多,只有八平方米的小房间后来被用来非法关押多达20个人。床位只有八张,多余的人则只能睡到地上和床板下面,而睡在床上的人想下床上厕所都没有地方下脚。由于被绑架的人太多,劳教人员的夏装全部用光,致使七、八月份以后到劳教所的人在气温高达四十度的最炎热的夏天只能穿上厚厚的秋装!在许多人热得都要中暑时,警察才偶尔允许她们脱下厚厚的秋装裸体在房间里呆着,等有男警或外人来时再紧急通知大家穿上衣服……
我也亲眼见证了许多其他学员受迫害的例证。有一个名叫任美的江苏籍学员在第一天来调遣处时已在拘留所绝食六天了。她也跟其他人一样被强迫蹲在太阳底下曝晒,很快她就晕了过去,警察以为她的晕倒是假装的,就拿电棍长时间持续电她的头部。当她们发现她真的一动也不会动了之后才将她送到医院抢救,医生说她的瞳孔已放大到正常人的一点五倍。后来抢救了一天一夜,她才苏醒过来。
还有一个叫候立伟的二十九岁的未婚女学员,因拒绝放弃炼功,被绑在椅子上,被好几个男警察用电棍电击阴道、乳房、头部等部位,致使她长时间昏迷,大便失禁,因阴部受伤而长时间不能行走。
另有一名叫马荣红的北京女学员,在调遣处被绑在床上长达五十多天,致使她背、臀部皮肤肌肉腐烂,被放下后几乎不能行走。她被铐在床上之时,还经常被看管她的其他劳教人员骑在身上殴打。
2000年7月7日,我被送到北京市天堂河劳教所,后更名为新安劳教所。这里原来是男子劳教所,因为抓的女法轮功学员太多,原有的女子劳教所容纳不下,就将女所和男所互换了。在镇压法轮功以前,北京市女子劳教所的规模在一、二百人之间,主要是关吸毒的和卖淫的。打压法轮功后,劳教所的规模从2000年7月的一百多人急速上升到2001年4月的近一千人。我被释放时(2001年4月)劳教所共有984人,其中绝大部份是法轮功学员,以我所在的二中队(后扩编为二大队)为例,全队共一百三十五人,只有十几人不是法轮功学员,我所在的一班十八人中有十七人都是法轮功学员,八人是五十岁以上的中老年妇女。全大队年龄最大的陈玉珠68岁,年龄最小的仅十八岁(姓名不详)。有一位有残疾证的双目几乎失明的王莉和一位叫王艳的因患小儿麻痹后遗症双腿残废的法轮功学员也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
*苦役
在劳教所,我们被强迫做各种苦役,包括种草、种树、淘垃圾、挖菜窖、织毛衣、织坐垫、做玩具、做一次性输液器、包一次性筷子等等。通常我们都是从早上五点半起床就开始干活,一直干到第二天凌晨两三点,有时还要通宵达旦地加班,否则就完不成任务。任务最紧时,我上完厕所连手都不敢洗,为的是不敢花费那几分钟的时间在洗手上。到了晚上,我曾困到连从一数到九都数不清楚,还得奋力睁着眼睛织毛衣。毛衣的花样很复杂,头脑不清醒时很容易织错,有时候好容易在晚上织出来了,第二天早上一看全织错了,还得拆了重织。长时间的超强度劳作和睡眠严重不足让我很长一段时间里觉得我对生活的唯一需求只剩下了睡觉。
我们在劳教所生产的产品大部份都是出口的。特别是我们织的毛衣,尺码很大,只有体型高大的外国人才能穿。2001年2月,我们接到一批做100,000只玩具兔的订单。据警察说这些玩具兔是为雀巢公司做的,用于促销。这些玩具兔高约三十公分,身体是棕色的,脖子很长,戴大红色平绒布脖圈,嘴巴两边各有两根长约五六公分的黑胡须(我当时专门负责做胡须)有的穿牛仔背心,有的穿风衣,有的像海盗一样戴着挡住一只眼睛的墨镜,胸前有英文字母,握着拳头,翘着一只大拇指。脚有三个脚趾,是淡黄色。尾巴是白色的,很短。
这样一只兔子需要三十多个工序才能完成,全中队一百三十多人,一天只能完成一百多只兔子,即相当于十几个小时才能做出一只,而每一只兔子的加工费才合人民币三角钱!(相当于澳币六分)加工费是付给劳教所的,我们拿不到任何报酬。
*“转化”
无休无止的苦役并不是劳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