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
这是互联网cc中最著名的术语。无论哈尔滨“疯狂宝马案”最终将会是何结果,都不影响这一事实的成立:
顶!这个词大面积从BBS中破围而出,令人意外地直接冲向新闻的跟贴中,这还是历史的第一次。
顶,就是让其他人关注;
众人群起响应顶之又顶,就是民意的表达。
扑朔迷离的“疯狂宝马案”终于被“顶”破了。
宝马案,无论是过失杀人,还是杀人的故意,本来都不是一个复杂的案件。说它不复杂,是因为这一切都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下,而且有大量人证的。
然而,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件,因为现场的处理的种种可疑迹像,因为庭审的不透明--甚至连受害人都无一到场,因为庭审的说法一目了然的自相矛盾以及目击者言从非常渠道中流传出来,从而成了一个极其复杂的案件。
顶!就是要把一切疑点给顶出来。
民意固然并不天然代表正确,但民意不可欺却是自古就有的道理。
围绕一死十二伤的“疯狂宝马车祸案”,有的不只是耐人寻味的民意表达方式(比如文学的方式),民智也同样表现得更加不可欺。这里有的不只是愤怒,我们还看到了许多逻辑清晰力量强大的质问。
没错,又有人要说小心“民愤杀人”。但更要指出的一个真相是:民众最可能犯错误的地方,恰恰就是因为不明真相;而民众对知道真相充满渴望之时,就是民众成熟之始。为此,就应该在最大的限度上让公众了解一切重大事件的真相。
经历了2003年的孙志刚案、非典事件及刘涌案,互联网的伟量力量已经昭然天下,“政治文明”也因此不再显得那么高深遥远,它的根基和原理不过就是:只有公开,才可能有公正,才可能有正义。
顶!就是一个警告,一个宣言:不要欺民太甚,不要以为权力和黑金能摆平一切。在这个时代,一切见不得人的东西,都是有可能被曝光的。在互联网时代,不是捂住当地媒体的嘴就能得逞的。
顶!
我确信,这样顶下去,越来越多黑恶势力会闻“顶”而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