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01-13 17:56:00作者:
见证就是“testimony”,而不是证明,是对信仰的公开表白,并不是为了向公众拿出自己所信仰的神存在的证据,那种事情在基督教里面是“护道学”要做的事情。所以杨小凯的见证我很尊重,因为这毕竟是他对神的爱慕,在见证中是无理性可言的,虽然他说得那么理性,爱神要忘我,哪来的理性。
诸位仁兄竟然把基督教和未来中国联系在了一起,竟然希望上帝先给中国难产的宪政热身。想法虽好,但是可能你们一次都没有去真正的教会,不了解基督教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以及根本不理解基督教本身的规律。
我从我的见证开始试图把这些问题理一理。
喜欢基督教和信基督教是完全两回事情。喜欢基督教的人我们叫“慕道友”,信基督教的人是“基督徒”。我从高一开始就应当算“慕道友”,那都是来源于 “良友”、“益友”电台的吸引,我觉得他们的声音很好听,那种“把你的财富放在天上,跟我走”的说话方式很刺激。也一直读圣经、去教堂。
真正相信的只是一天晚上,那是大二了,因为什么事情我感觉到我的人生的所有的骄傲都被击垮了,我就跪下来说,主啊,救救我。然后就突然有醍醐灌顶的温暖和被拯救的回音。那时候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基督教最大的内核并不是说,“主在”,而是,“求主,主在”。基督教是一个非常精妙的祷告结构,所有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上帝和人之间的联系。路德之所以开始新教新路,也是希望这个沟通过程更加直接,也更加不被误导。(当然,天主教有另外的想法,此处暂时不讨论)
“祷告”是基督教的核心,凡事必先祷告。对于基督徒来说,祷告是很幸福的事情,每每我在安静处向主祷告的时候,人生就被稳稳地托住,好像孩子在母亲的怀抱。维特根斯坦说,凡是能说清楚的,都可以说清楚,凡是不能说清楚的,我们必须保持沉默。这是哲学家的态度,对于信仰者来说,无须沉默,祷告即可。
对于我来说,神的真实性根本用不着论证,你放出一万条证据给我说神不存在我也不在乎,因为他天天托着我,这是极为个人的体验,而且他根本就不是实证体系之产物,必然不会被实证所击倒。我理解他和理解自己的死亡一样切实,无法言传,别人也无权干涉。这是我最重要的权利。失去言论自由,我还能闭嘴,失去信仰自由,我只能自杀了。
至于对于基督教的传播来说,有一些护道的东西会更好点,就仿佛一个好的营销体系能帮助好产品得到更好推广一样。但是问题是,这些不重要。你信不信神,不是我能帮助你相信什么的,你信神,是你对神的存在做的自由意志判断,这个判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靠什么营销体系的诱骗根本不能让你作出真正的决定。而且,一个靠吓唬和诱惑而成为的基督徒,是一个太容易在吓唬和诱惑之物消失之后背叛主的人了。
因此,从基督教的角度上看,如果告诉大家基督教有利于民主之类,顶多是激起更多的人喜欢同情基督教,但却不能让更多的人成为基督徒。因为信仰上帝之国的人,不能冲着地上理想国的名头加入基督教,那样,你就找错了路。
在基督教里,信神得越深越受到尊重,所以一些不识字的妇女或者农村的信众,反而是基督教的中坚和骨干,在“灵命”中,在主的心中,他远远超过那些游离的有知识的基督徒。“大众基督徒”在中国的人数有千万之众,他们的民主素质并不比其他非基督教徒好多少,这些人恰恰是很多宪政人士认为是素质底无法成为宪政基础的人。现在你们把基督教列入宪政的热身项目,是不是很自我矛盾,结果很滑稽?
基督教是救人的,不是救国的。基督徒心目中追求的国度,是和“启示录”、“主再来”相关的充满了死亡、审判意象的“上帝的统治”,不是“三权分立”人的统治。自由主义宪政最大程度保护每个人恶的权利,而基督教要求每个人忏悔所有的罪恶。这在逻辑上是两条道路。
如果在公共领域把这两件事情做在一起(传播基督教、传播宪政理念),就会发生非常古怪的问题:传播者到底是抨击人的恶,还是保护人的恶?是希望抗争内在化,还是希望抗争世俗化?当然,基督教和自由主义还是很多时候可以同一口径的,比如对人权的捍卫、比如对宗教信仰的捍卫、对恶势力的反抗,所以在韩国,基督教对一个已经有宪政合法性存在的国度的正面作用是有的。但要靠基督教来全面建立宪政的合法性,必然要遇到上述逻辑不一致的领域,这是非常致命的。
其实基督教救国论或者类似宗教可以帮助民主的论断,一直就存在,但是一直得到的反响就不多。任不寐的神学自由主义就是一个代表,但是如果大家观察仔细的话,就会发现,任主要是在人权和自由方面进行呼吁,因为在这些方面,基督教和自由主义是不矛盾的。
至于远志明的东西,我只感觉可怕,一个人竟然论证中国是“神州”所以曾经是神来过的国度,老子可能是上帝的化身之类的东西,我说一句这是异端总不为过吧。我们要传的福音是主的福音,不是某些人某些团体某个民族的福音。
基督教不是民主工具、不是救国法宝,他只是一个个人层面的信仰,在这个话语体系中,主的声音独大。
诸位仁兄竟然把基督教和未来中国联系在了一起,竟然希望上帝先给中国难产的宪政热身。想法虽好,但是可能你们一次都没有去真正的教会,不了解基督教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以及根本不理解基督教本身的规律。
我从我的见证开始试图把这些问题理一理。
喜欢基督教和信基督教是完全两回事情。喜欢基督教的人我们叫“慕道友”,信基督教的人是“基督徒”。我从高一开始就应当算“慕道友”,那都是来源于 “良友”、“益友”电台的吸引,我觉得他们的声音很好听,那种“把你的财富放在天上,跟我走”的说话方式很刺激。也一直读圣经、去教堂。
真正相信的只是一天晚上,那是大二了,因为什么事情我感觉到我的人生的所有的骄傲都被击垮了,我就跪下来说,主啊,救救我。然后就突然有醍醐灌顶的温暖和被拯救的回音。那时候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基督教最大的内核并不是说,“主在”,而是,“求主,主在”。基督教是一个非常精妙的祷告结构,所有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上帝和人之间的联系。路德之所以开始新教新路,也是希望这个沟通过程更加直接,也更加不被误导。(当然,天主教有另外的想法,此处暂时不讨论)
“祷告”是基督教的核心,凡事必先祷告。对于基督徒来说,祷告是很幸福的事情,每每我在安静处向主祷告的时候,人生就被稳稳地托住,好像孩子在母亲的怀抱。维特根斯坦说,凡是能说清楚的,都可以说清楚,凡是不能说清楚的,我们必须保持沉默。这是哲学家的态度,对于信仰者来说,无须沉默,祷告即可。
对于我来说,神的真实性根本用不着论证,你放出一万条证据给我说神不存在我也不在乎,因为他天天托着我,这是极为个人的体验,而且他根本就不是实证体系之产物,必然不会被实证所击倒。我理解他和理解自己的死亡一样切实,无法言传,别人也无权干涉。这是我最重要的权利。失去言论自由,我还能闭嘴,失去信仰自由,我只能自杀了。
至于对于基督教的传播来说,有一些护道的东西会更好点,就仿佛一个好的营销体系能帮助好产品得到更好推广一样。但是问题是,这些不重要。你信不信神,不是我能帮助你相信什么的,你信神,是你对神的存在做的自由意志判断,这个判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靠什么营销体系的诱骗根本不能让你作出真正的决定。而且,一个靠吓唬和诱惑而成为的基督徒,是一个太容易在吓唬和诱惑之物消失之后背叛主的人了。
因此,从基督教的角度上看,如果告诉大家基督教有利于民主之类,顶多是激起更多的人喜欢同情基督教,但却不能让更多的人成为基督徒。因为信仰上帝之国的人,不能冲着地上理想国的名头加入基督教,那样,你就找错了路。
在基督教里,信神得越深越受到尊重,所以一些不识字的妇女或者农村的信众,反而是基督教的中坚和骨干,在“灵命”中,在主的心中,他远远超过那些游离的有知识的基督徒。“大众基督徒”在中国的人数有千万之众,他们的民主素质并不比其他非基督教徒好多少,这些人恰恰是很多宪政人士认为是素质底无法成为宪政基础的人。现在你们把基督教列入宪政的热身项目,是不是很自我矛盾,结果很滑稽?
基督教是救人的,不是救国的。基督徒心目中追求的国度,是和“启示录”、“主再来”相关的充满了死亡、审判意象的“上帝的统治”,不是“三权分立”人的统治。自由主义宪政最大程度保护每个人恶的权利,而基督教要求每个人忏悔所有的罪恶。这在逻辑上是两条道路。
如果在公共领域把这两件事情做在一起(传播基督教、传播宪政理念),就会发生非常古怪的问题:传播者到底是抨击人的恶,还是保护人的恶?是希望抗争内在化,还是希望抗争世俗化?当然,基督教和自由主义还是很多时候可以同一口径的,比如对人权的捍卫、比如对宗教信仰的捍卫、对恶势力的反抗,所以在韩国,基督教对一个已经有宪政合法性存在的国度的正面作用是有的。但要靠基督教来全面建立宪政的合法性,必然要遇到上述逻辑不一致的领域,这是非常致命的。
其实基督教救国论或者类似宗教可以帮助民主的论断,一直就存在,但是一直得到的反响就不多。任不寐的神学自由主义就是一个代表,但是如果大家观察仔细的话,就会发现,任主要是在人权和自由方面进行呼吁,因为在这些方面,基督教和自由主义是不矛盾的。
至于远志明的东西,我只感觉可怕,一个人竟然论证中国是“神州”所以曾经是神来过的国度,老子可能是上帝的化身之类的东西,我说一句这是异端总不为过吧。我们要传的福音是主的福音,不是某些人某些团体某个民族的福音。
基督教不是民主工具、不是救国法宝,他只是一个个人层面的信仰,在这个话语体系中,主的声音独大。
(2003-01-31于关天茶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