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吧,“明”是个评价,与亮、暗、热、冷一样;评价概念在性上是形容词,它描述对象的状态。“明”就揭示对像在可视性上所处的水平。它既可用以说空间,也可以说心理。心是什么?不就是用来辩认,识别的机能吗?明白或那人很开明,不就是说人家看问题透彻,刹底,有判断力吗。
可是,天生的人与动物一样,并不能意识任何东西----既不能意识对象,也不能意识自身。无论是人类史还是个人史都一样:在两岁前后意识才开始形成,当然这个形成过程从一落地就开始了,最初喊妈妈时,是“意识”在现象层面的始端,而专门研究家对意识的关注要更早:婴儿眼神在最初不反应刺激被做为无意识的证明,对刺激有了反应----即有了注意力,被看作是意识的最初表现。外物刺激引发了孩子的感应----证明它能够“注意”了。但日常意义的“明(意识)”的开始,得从三岁起吧,即我们记忆的形成是其界限。
如果明白动物没有意识,婴儿也没有意识----只有物理性与生命性两个存在,那么从无意识到能意识,这个区别不就是个“不明与明”的关系吗?这里发生了什么变化呢?从无意识的动物上升为能意识的动物----多了个“能意识”,意识的功用又是什么?不就是知觉世界,知觉心灵,知觉身体内的过程吗?
所以说----意识的形成就是文明的开始。
问题在于人是个类,是一个物种,可这物种又是以一个个的单体方式存在的。文明既属于个体,又属于全类,用个体来揭示的文明与从类的角度看到的文明就有一些环节需要过渡,二者不归属到同一背景,识别上就不是很方便。
我想:你对古代希腊注释的引证与直译只是貌似的差别,你所以需要向我提出问题,其夹角也就在这里----古代希腊人的例举是要说明什么是人类文明,这些例子的哪一单项不是“已经运用意识”才造成的成果?这些文明之果的创立者不先已被文所明,怎么能够去创建呢?所以咱们俩说的意思是一个。我是语义直捣,你引证的是文明果实。归纳咱们这段分析,其实是说:
人后天形成的主观能力就是文明。
至此,我估计咱们大概已经完全共识了。
二、实践中人总是不自觉地把自己理解成原因----作用力
任何国家制定的法律,针对的是什么?是人的意识,法律强制人们的意识选择它所允许的,避开它所不允许的,这就把人的意识当做发挥作用的原因了。共产党设立纪委,检察部,也是建立在意识是行为的原因这个设定上的。人们在互联网上的批判,其作用是什么?----影响他人,为什么能影响?因我们都有“能明白”这个主观力量。你的“什么是文明”影响了我----这是因为我是一个可以被正确的理性求证所刺激,并能服从正确证明的人;你又是用足以剌激人的理性能力的方式来播种这种影响的----这还是建立在人的意识是人的选择的唯一原因这个假设上的。共产党之在宪法里写上四项基本原则,仍旧是把国民的意识当作支配行为的原因,它用这些强制规定规范了原因,原因在规范里才能运用,社会的秩序不就是他们所理想的啦。近期胡锦涛要把人权原则注入宪法,并说要形成以人为本的观念,他这个主观心理又是把人的意识当成原因,所谓观念就是发挥作用的意识,还是原因。
因此说,社会是把总功能设立在人的意识是个普遍有效的原因这一假设上的,它就是照这一关系发生作用的大厦。
由于社会是属于实践范畴内的,越是它的早期阶段它对人性的背离就越明显,甚至是反人性的:原因是只有有了实践能力了,人才能去实践,可一旦有了实践能力了,就只能在实践能力内才能感知自己,感知的那个自己也就不是完整的自己。
实践能力也就是“明白”能力,即因文而致之“明”,如果领会了我们的“明(意识)”是非经由“文(纹理符号)”不可的,也就明白通过“文”是不能直接感知全部自己的。所以在几千年内人类对文明的讨论只是在文明内容内展开的,就丢弃了文明所建其上的,所必须依靠的那个本----我们原有的物质性。整个的共产主义学说和共产主义运动是人在文明后对着经验对像展开的:它根本未曾想到去问一问人又是什么?究竟经验所看到的那些对象是根本,还是生命才是根本?
共产主义理论之所以引发实践灾难,错角就陷在这里。
三、人的意识能力,首先是个结果而后才用作原因
我想本命题根本不需叙述,婴儿啥也不懂,它就是动物,是在社会环境里才成长为正常意义的人的,这当然是个受动而致的结果。正是在这里发生了一种颠倒---- 即上节所讲人顽固地把自己当成发生作用的原因,却不肯承认自己更本质的其实却是个结果。这一节旨在阐明:如果人下了生不处在社会环境里,它根本就成不了人(印度有狼孩,印尼有狒女,中国辽宁有猪女),还什么马克驴克牛克主义?人就只是有空间性时间性的动物,这才是人的本质,人类活动唯一的源泉,当然也就是唯一的标准。
人一旦被“文(纹理符号)”所规定,就意味着它成为原因了,发挥作用了,从而就在经验的领域里完成了与自己本质的割裂。不知道自己首先是个被动事实,而后才具有能动作用;更不知自己的能动作用其实是被动事实的性质和表现;是生命的不能被感的客体性来决定、来支配可感觉的能动性;是我们的被动而有性来支配我们主动作用性;是我们的不可知性来支配我们的可知性。
因为人的“明”是通过“文”才得以形成,就受到“文”这个中介的束缚,永远达不到自己的本质,我们就常常要干些违反自己本质的事,特别是用于社会的某些价值理念,干着友人性放勾当,却还理直气壮----“共产主义”就是典型例子。胡锦涛在宣传工作会上煞有介事地说:“党管宣传,党掌控意识形态的方针不能动摇……”是极好的例证:他在被语言所“明”的同时,也被某些语义牵着鼻子拐进了邪道,自己却不知道,他也不能想想:要是没有语言,语言里没“党”字,他又怎么会想到用“党”来“掌控”呢?可他一旦用“党”来掌控,也就忘了“党”其实什么也不是,是个根本不存在的虚名,他就把因语言的输入所造成的“党”这虚名当成了事实。他不知道党是个空布袋,虚无,人却是实实在在的生命物。结果他却把实在的人当成点缀虚名的可有可无、可抓可杀的配衬。倒让什么也不是的虚名之“党”成了血肉之躯的人的判准,主宰,根本。悲乎!
我看到大多数的批判都是对着经验对象,只有先形成能经验的能力,才能去经验呀,所以这种批判的有效性永远不是普遍的:粮不够,就毁草毁林毁水去开荒,有效于粮,丢失效于宏观。这样,我提倡一种对我们的“明白”能力到底“是什么”的批判:不错,人是能明白的动物,可人的明白能力在先还是生命在先?是人的明白能力长在生命上,还是生命长在明白能力上?回答了这个问题也就理解了什么是本,什么是未。也就知道应是明白能力来服从生命本性,决不是相反。我们做为动物的物质性才是我们真正的本。
只有对我们理性的洗涤、批判,通过认识才能发现原来文明也能我人引导到湾路和异化的邪路,你能说“共产”这不是一个理念,对它的盲目相信和追随不正是我们近六十年的劫难吗!一切罪恶,权谋难道不是用语言构思的?
只有通过批判,用认识的方法我们才能达到自己的本,纠正由理性的误用导致的异化,邪路。把我们的被自然所造的生命当成本,当成社会唯一的判准。
把概念加给对象,使对像从形象形态上升为可感知的;其实概念就是个布袋或模型,不套到客观对像上,它是个空壳;而客观对像不被装进概念里,只可面对却不能被知觉被传达被交流;语言呢?是概念的代码,它使意识获得了可实现性可传递性;文字呢?是语言的代码,它使思维获得了可保存性,可远距离传达性。
语言是约定的,首先是----名称,名称多了自然会分出种、类,种类带来了联系,知识就从联系里派出出来了。
四、若看人,是生命先于主观能力;可自己来体验自己,却是先有主观能力而后才能知道自己
这个命题有点长,可这个命题已把问题揭示清楚了:请回忆自己儿时或去观察婴儿----虽然我们自己就是我们自己,可在三岁前就不知道自己是自己,仅仅人对自己的知道,也非经由意识不可,连我们之知道自己都是个文明之果。
所以,我们的一个一般错误就是把文明之果当成了文明的根据。
我们的任务就是把它颠倒回来,“共产主义”、“共产党”都是心灵想出来的一些观念,如果人不进化到文明,又怎么能想出这些东西呢?那么它们都是文明结出的成果,是处在末端加东西,它怎么可以充当我们的标准呢?它们就是些理性的误用。
不知道这些话能否满足。
停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