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04-13 15:51:00作者:
1910年冬,在资政院第一届常会上,议员罗杰、周震麟等分别提出剪辫易服的议案,经资政院议决通过。此事如一声炸雷,使酝酿数年的剪辫运动陡起波澜,蔚成一场南起广东北至黑龙江席卷全国的群众运动。
自从1645年(清顺治二年)清廷颁布剃发令后,男子剃发蓄辫就成为满族贵族统治中国的重要象征,剪辫被视为叛逆。鸦片战争后,经过中西风俗习惯的对比,人们才重新认识到200余年来的蓄辫习惯不适应近代社会生活的需要。甲午惨败后,海外华侨为与当地社会同风俗,开始有剪辫行动。暂居海外的华人(主要是流亡的革命者、维新派及留日学生)的剪辫行动,在时间上与华侨差不多,约始于1895年,至1905年前后进入高潮,但在目的上则带有明显的反满倾向。
随着20世纪初年清政府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蓄辫与一些新规矩的矛盾越来越大,因此,资政院剪辫易服议决案一旦形成,不管清政府是否批准,民间的剪辫运动已如火如荼开展起来。
广东是最早行动的省份之一,资政院尚未议决剪辫易服案,当地已成立了“华服剪发会”:“粤商何乐琴发起华服剪发会,伍于簪、谭教五、苏尧臣等应之,赞成者已有多人,订会章二十条。”并决定于12月31日实行全体会员剪辫。
11月23日,天津广帮商人首先剪发,以为商界提倡。其后天津“工商学界实行者几于无日无之”。至12月初,“京师学界剪发之事刻已盛行”,至当年年底,京津各界之剪发者不下数千人。东三省受京津地区的影响,也出现了剪辫运动。至12月中旬,黑龙江“商、学、军、警各界稍知时务者,均相率剪剃”。
剪发最热闹的,当数风气最开通的上海。1911年1月15日,由前刑部侍郎、出使美秘墨古大臣伍廷芳发起,上海各界在张园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剪辫大会,参加人数据《中外日报》云有四万余人,当日会场“中设高台,旁列义务剪发处,理发匠十数人操刀待割。其时但闻拍掌声,叫好声,剪刀声,光头人相互道贺声。园主叔和观察谓:‘自开园以来,未有如斯之盛举,亦未有若今日来客之拥挤。’”当日剪辫者有千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