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大戒令是党和国家机密,所以只能做而不说,但是既然要做,就不可能保密,而且也还有《南方都市报》之类的“大胆匪类”在坏头头被捕后还敢反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根据泄露出来的机密,这十条戒令可谓无微不至,但是同“海外”有关者,大抵有两条。
其一,为减低对我中华民族伟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冲击,今年6月下旬至8月初、9月下旬至10月下旬两段时间内不能放映任何进口大片。6月下旬已过六四敏感期,为何仍然禁止洋片放映?原来这时候是学生暑假期间,洋片虽然不是片片反动,但是伤风败俗却是免不了。为了保护学生的思想健康,确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地位,所以不得不“禁洋”。至于9月下旬到十月下旬,是包括国庆在内伟大的“红十月”(因为中共突然厚爱“中华民国”,所以双十国庆也包含在内了),要宣示革命传统教育,自然也不许蛮夷们的堕落思想来干扰。
其二,禁止任何节目主持人模仿“港台腔”。原因是台人是我中华民族的“化外之民”,清政府在19世纪已经如此定位,继承大清版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当然也做如是观。本来这同香港不搭界,但是因为建国以来,已经习惯称呼“港、台”,而且“一国两制”一起给予港、台享用,所以本来完全不相同的“港腔”与“台腔” 也就成了不可分割的“连独婴”;台湾要搞台独,香港势必也要搞“港独”也。问题还在于,主持人如果模仿四川腔、湖南腔、山东腔、山西腔、河南腔、东北腔、江北腔等,均不在禁止之列,独禁港、台腔,更证明港、台的“化外”地位,同制造洋片的红毛番同属蛮夷之邦。
不过我们也知道,所谓“港腔”其实是“粤腔”,“台腔”也类似“闽腔”,是否把闽粤两省,也就是当年的东夷和百越,也当作中华之外的蛮夷,同港、台打成“一伙”而搞“独”?
看来这个戒令有分裂祖国之嫌,违反尚未立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法”,恳请人大常委会紧急立法,并追溯五千年历史,使伯□(谐音)、楚怀王、楚襄王、李陵、石敬塘、杨四郎、秦桧吴三桂、李鸿章、汪精卫、王明、江世俊、江泽民等汉奸、卖国贼之流,都逃不出人民的法网。
(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