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置刘少奇于“永世不得翻身”的死地,江青、康生等得知刘少奇早年从事工人运动时曾在奉天纱厂被捕过,便在这上面大做文章,指派人用各种卑劣手段制造假证,最终给刘少奇扣上了“叛徒、内奸、工贼”的弥天大“帽”。堂堂国家主席被残酷批斗,非法监禁,折磨至死,真可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大冤案。
奉天即今日的辽宁地域。定刘少奇为“叛徒、内奸、工贼”的“证据”,是八个所谓“知情人”的“供词”。“文革”结束后,中央派人到辽宁调查,弄清了历史真相,推倒了所有假证,刘少奇的沉冤终于得到昭雪。但江青等人当年是怎么策划的,那些伪证又是怎么制造出来的,其详细情节还鲜为人知。
弭尚义、杨大勇在《百年潮》1998年第6期中对此进行了披露,下文是从中摘录的部分内容。让人们永远勿忘这一触目惊心的历史教训。
肩负特殊任务的人
七月流火。1967年7月,辽沈大地武斗正炽,社会一片混乱与恐怖。某日,一架从北京来的飞机在沈阳机场降落,机舱里坐着三个面容冷峻的军人,其中一位是驻辽宁某部的军政委,而他的任务却只是奉命陪同两名比他军职低的人安全抵沈。此举足以说明这是两个有特殊使命的人。
是的。他们是奉江青之命来沈阳的。此时的北京城里正在“炮打司令部”,江青一手操纵戚本禹组织中南海内的“造反派”对刘少奇、王光美批斗、抄家;一手又策划了声势浩大的“揪刘火线”。此时,“中央文革小组”的专案组得到辽宁“造反”组织的报告,说刘少奇1929年曾在奉天纱厂被捕过,是否也应查一查。戚本禹连忙于7月28日写报告给江青:“建议迅速派专人赴沈阳组织三百红卫兵(三人一组,分一百组共同作业),查找敌伪档案,把刘的‘自白书’找到后,即可在适当时机公布。”江青见报如获至宝,当天就批示:“立即物色一至三名同志去沈阳,照你的意见办。”同一天,中央五○四专案组(王光美专案组)副组长巫中等二人就在某军政委陪同下飞临沈阳。这位炮兵出身的军人专程来沈搜集“重型炮弹”了。
带血的证词
就在巫中等人抵沈的当天,一个具有相当级别的7人领导小组成立了,一个下设15人的彻查办公室成立了。在整整50天的时间里,彻查办发动东北三省,查了1929年前后的245万卷档案和报刊资料。然而,他们却一无所获,没有查到刘少奇同志所谓“叛变”的任何证据,戚本禹寄予很大希望的“自白书”纯属子虚乌有。
面对这种状况,江青一伙岂肯善罢甘休?从历史档案中找不到的东西,他们要从活人口中挖出来。于是,彻查办把1929年前后中共满洲省委工作人员和张学良时期奉天军警宪特的名单,以及奉天纱厂职工的花名册印发全东北,从市到县直至城市街道、农村公社普遍成立了彻查机构,逐一查找名单上的人,要求“活着的查到人头,死了的查到坟头”。
在中央专案组巫中指挥下,按照他们在北京虚构的刘少奇叛变情节,彻查办成立了若干彻查小组,进一步沿着“奉天纱厂--警察--法院--张学良长官公署”这样一条线,查找1929年前后在其中任职的人员,不管是否了解情况,只要活着又任过职务的就列为重点知情人。有些甚至已经是神智不健全的人,也作为证人搜罗起来。
专案调查尚未开始,巫中就划框框、定调子,肯定刘少奇已经“叛变自首”。他说:“查刘少奇罪证关系极为重大……这是一项战略任务。有罪证是肯定的,只是查出来查不出来的问题,不存在有没有的问题。”对调查方法,他明确提出:“要经过斗争”,“以政治斗争为主,也要采取一定措施,如斗争会、小型专政等。”按照这个指导方针,办案人员对“知情人”采取了种种威逼手段。通过外调方式谈话得不到他们需要的东西,就以隔离办班为名进行拘留审查,剥夺人身自由,用专人监管,施加压力。一次次的审讯,一次次的威胁恫吓,直到证人俯首就范,让说什么就说什么,让证什么就证什么,不达目的不罢休,比古已有之的“莫须有”手段还要毒辣。
办案人员对原奉天高等法院检察处书记官(即记录员)刘青第的审讯,在1967年12月14日至1968年1月10日的27天里进行了38次。刘青第本来什么也不知道,只因专案组对他的身份感兴趣,所以成了重点“知情人”。在多次威逼下,刘青第受不住了,说:“我想了,没想起什么来,你们是不是把那时候的事写下来,我签个字行不?”办案人员咄咄逼人地说:“你能想起来,你的立场转变了就会想起来了!”“你打算怎么办呀?就打算受处分吗?”又恫吓说:“是在这儿常住下去吗”“你不说,我们有地方把你搁起来!”在反复的诱逼、吓唬下,刘青第照专案组的指点写了“交代”,几经修改,形“证词”后,立刻被当作战果带回北京。
在办案人员的高压威逼下,先后有贾文畸、董仁、熊守成、关庆云四名“知情人”自杀(均未遂)。有的吃药,有的跳楼,有的用刀片割脖子。
一份刘少奇被捕后如何叛变、如何出卖党的机构和同志、造成共产党多人被捕的假证词,就这样出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