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今日刊载评论指出,表面上看,在时间的价值愈发宝贵的今天,民航总局推出的这一“便民”新举措,无疑应当受到欢迎。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品味其中变化,就会弄明白:旅客并没有得到少跑腿以外的实惠。而最实质的收益,是民航部门在向“国际惯例”又迈进一步的名义下,坚守住了机场建设费征收这块巨大的“独食蛋糕”。
文章称,自从1992年开始征收机场建设费以来,社会各界围绕着“该不该收”这一话题,与民航总局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辩与斗争。许多旅客在购买机场建设费时,总是难解心头种种困惑--
困惑之一:不明不白。作为旅客,花钱买了机票,就有权利让飞机安全送到目的地。至于飞机需要超长跑道起飞还是可以垂直升降,不是他们需要关心和解决的问题。飞机飞行全程是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需要机场外,途间还需要许多导航站、气象站,不知为何单就机场要另加建设费。依此类推,坐火车、乘轮船,是否也该加收站台建设费、码头建设费?
困惑之二:强加于人。国内航班的机场建设费,除12岁以下的旅客外,每人均为50元。而不管你的航程是远,还是近;是进入新建的豪华大机场,还是在厕所臭烘烘的小机场;不管是接受“宾至如归”的服务,还是遭遇冷眼斥责,建设费是一分钱不能少的。
困惑之三:去向不明。机场建设费,顾名思义就是用来建设机场的专款。但12年间,这项巨额收费到底用来建设了哪些机场,花到哪里去了,从来也没有向社会公布过。
困惑之四:铁打不动。市场经济的推进和民航业的快速发展激发了各航空公司竞争的白热化,纷纷用机票打折、延误赔偿、优质服务来争取客源。可令人费解的是,不管机票怎么打折,竞争如何激烈,机场建设费的收取标准却能坚如磐石。
文章中还写到,综上所述,机场建设费的征收支配就具有了明显的垄断性、强制性、不公开性,即“霸王条款”的种种特征。机场建设费的征收是不是乱收费,笔者不敢断言。但是,既然征收了费用,就要有承诺,就要公开收支,就要对缴费者有回报,否则,就违背了起码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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