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出台 南都冤案平反露转机

发表:2004-10-03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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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案总编程益中在坐了整整160天冤狱之后,将于这个“十一”长假之后正式上班,并且继续履行执行总编辑的职务”,同时广东省高级法院出台新规定,降低再审门槛,“南都案”最终获平反呈现曙光。

据亚洲周刊报导,程益中是在今年3月19日,被广州市“政法委”领导下的广州公检法部门,以莫须有的贪污罪名被拘捕。同一天, 喻华峰被广州市东山区法院一审判处12年有期徒刑。当局指控喻和程“私分”本来就应该属于他们的各十万元奖金是“贪污”。

但广州市当局的这一司法指控,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弹,被认为是当局对《南方都市报》之前有关孙志刚案报道的报复。最新的调查发现,《南方都市报》有关孙志 刚案的报道,以及之后不听“招呼”的后续报道,确实是导致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如此下狠手报复的主要原因。

当时,南都报的一篇报道,曾批评广州市的“收容办法”超出规定范围,并透露张桂芳曾在一次会议上强调:“凡是没有暂住证的都收(容)起来。” 报道见报的当天,广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给南都报负责人打电话,指责他们这样办报是把责任追到张桂芳书记头上,要让他老人家下台,

当年六月底,广州市委召开会议,名义上是总结孙志刚案的教训,却不但没有反思广州政法系统在收容方面的错误,反而指责南都报不应该作这样的报道。张桂芳当时发言表示:“收容案件全国各地都有,《南方都市报》如果不报道,不就没这事了吗?”因此在这次会议上,就确定了要查处南都报经济问题的基调,并成立了专案组,张桂芳亲自任组长。

自此(六月下旬)之后,广州市有关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分批传讯了三百多家与《南方都市报》有业务往来 的广告客户,主要问三个问题:为什么要给南都报投放广告?为什么能获得广告优惠折扣?和南都报的领导有没有经济利益往来? 去年7月21日上午10点,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二处三位官员以涉嫌受贿罪,到南都报找喻华峰谈话,并在晚上12时将喻带走,之后宣布对喻实行取保候审。

去年12月17日下午,广州市检察院根据张桂芳的指示,再次找喻华峰“谈话”,至晚上十一时,要求南方报业集团纪委对喻“双规”,但南方报业集团坚持要 “通过一定的程序”。无奈之下,市检察院在凌晨一时强行将喻带走“监视居住”,喻即是从这天开始即失去自由的,从此再未回家。

报导称,错案必须纠正,程益中在坐了整整160天冤狱之后,已于9月底开始“恢复性上班”,并在“十一”长假之后正式上班。因为“同一事实”被判重刑的喻华峰也应该是无罪的。

日前传出了广东省高级法院出台《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以“可能有错”取代“确有错误”作为司法再审的立案标准,降低了进入再审的门槛,应该是南都案获平反的重要转机。

文章最后表示,喻华峰家人和受“南都案”牵涉的不少无辜者对这个新规定都寄予厚望,希望不是画饼充饥。但他们同时也忧心忡忡,担心继续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只要这种权力存在一天,公民的宪法权利依然没有办法得到真正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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