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出版了五十万字的《文革受难者:关于迫害、监禁和杀戮的寻访实录》一书。这里的三名受难者是书成之后才写的。对文革受难者的寻访和记录,仍然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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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熊,男,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1957年时是北京大学数学系助教,被划为“右派份子”,1960年被指控为“纠集反革命集团、企图投敌叛国”而被判处无期徒刑,1970年在“打击反革命”运动中被指控 “积极参加反革命暴乱集团”,于1970年3月28日被判处死刑并枪决。时年38岁。
1956年时北京大学生物系的一位助教记得,当时在学校图书馆的阅报栏上,贴出过任大熊翻译的赫鲁雪夫的所谓“秘密报告”,一段一段的,几天一加,显然是任大熊翻译好一段就抄出一段贴出来。
1956年2月25日,苏联共产党领导人赫鲁雪夫在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上作了题为《关于史达林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报告。这是苏共领导人第一次批评史达林。赫鲁雪夫的报告揭露了史达林实行大规模迫害、监禁和杀戮的部分事实,谴责史达林的“个人迷信”。这在当时是个很大的震动。这个报告在相当程度上否定了史达林主义,也由于暴露共产主义运动的残忍和黑暗而在思想理论方面造成震荡。赫鲁雪夫的报告在苏联内部发往共产党的各层组织,在苏联人人皆知。苏联共产党也把这份报告给了中国共产党和其他国家的共产党。但是报告文本从来没有在苏联报纸或者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这在“社会主义国家”并不奇怪。那里政权绝对控制媒体,即使是人们都知道也很关心的事情,报纸却可以一字不提。即使是在史达林主义受到批评和矫正的时候也仍然如此。西方世界新闻界得到这个报告并且发表出来的时候,称之为“秘密报告”。
据当时的一名13级干部说,13级以上的中共党员干部那时候可以到“机要室”阅读赫鲁雪夫报告。(干部共分25级,13级以上被称为“高级干部”。)级别较低的干部都无权看到,更不要说普通人民了。即使在北京大学这样的高等学府,教员和学生都无从读到赫鲁雪夫的报告。非常讽刺性的是,只有在中国,这份报告才真正成为“秘密”的。
北京大学图书馆有一些外文期刊,大部分都是自然科学杂志,其中有一份英国的《工人日报》,上面发表了赫鲁雪夫报告的英文译文。作为教员,任大熊可以进入外文期刊阅览室。他读到了赫鲁雪夫报告,逐段翻译出来,用钢笔抄在稿纸上,每过几天就贴一页在阅报栏上。到那里看报纸的人中,不少人对他贴出的翻译稿很感兴趣,围看的人很多。
赫鲁雪夫的报告震动了阅读者们的思想,不但动摇了在中国也十分浓重的史达林个人崇拜(史达林1953年死亡的时候,中国举行了前所未有的盛大的追悼仪式),也引起人们思考在中国发生过的类似的恐怖和镇压。对敏感好思的北京大学师生,尤其如此。
赫鲁雪夫的报告很长,稍后数学系的年轻女教师陶懋颀和学生陈奉孝参加进这个翻译工作。后来,他们认识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学生林希翎。1957年6月1日林希翎到北京大学发表演讲,在演讲中说到赫鲁雪夫的报告。林希翎的男朋友曹梦飞是胡耀邦的秘书,有这份报告的中文译本。胡耀邦当时是共青团中央书记,中共中央委员。陈奉孝请林希翎借来这份档,和他们从英译本作的中文翻译进行核对。
1957年5月,陈奉孝等学生创办了油印刊物《广场》。第一期的稿子很多。他们计划在《广场》第二期上发表赫鲁雪夫报告译文。但是“反右派”运动开始,《广场》印出第一期以后,再没有发行。这个使一大批学生后来被划成“右派份子”并且长久遭难的油印刊物,实际上仅仅出过一期。
学生陈奉孝被划为“右派分子”,判徒刑15年。参与翻译赫鲁雪夫报告的三个人的另外两个人,助教任大熊和陶懋颀,也都被划为“右派分子”。陶懋颀被划成“右派分子”后,得到的处分是“留校察看”,工资降为每月32元,只有同辈同学的一半不到。她一直领取32元,直到文革后被“改正”。她后来到北京计算中心工作,在2000年因肺癌去世。她和任大熊是同班同学,一起留校当助教,教“数学分析”课,两年后就成了“右派分子”。在北大演讲时提到了赫鲁雪夫报告的林希翎,被判处15年徒刑。把赫鲁雪夫报告给他们看的曹梦飞秘书,被判了七年徒刑,罪名是“泄露机密”。
在北大,因为翻译传抄这个“秘密报告”受到惩罚的并不止三人。物理系1954级的学生陈成钧被划为“极右派”,主要罪名也是这一条。他遭到长期迫害。他的女朋友也受到株连。文革结束后,1980年代,他考上了第一批物理学出国留学生,离开了中国。
上文已经说过,这个报告在苏联并不“秘密”,仅仅是没有在报纸上发表而已。在中国,却真的被权力当局当作了“国家机密”,传播报告内容成为当局据以实施严厉惩罚的罪由。胡耀邦在毛泽东死后,努力为文革、反右以及其他所谓“政治运动”的受害者平反,他的贡献和赫鲁雪夫相似。也许,他在1957年的经验和记忆,在某种程度上起了一定作用吧。在当时,他连自己的秘书都保护不了。
仍然记得任大熊的北京大学的同学说,任大熊有一米七五高的样子,南方人,很瘦,是个很聪明的人,还没有结婚,不知道他后来被关在哪里,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也不知道他是否还有家人亲戚。
和任大熊同期落难的陈奉孝,1960年在劳改农场听说,任大熊被判处无期徒刑,罪由是和北京高校的一些青年教师成立了一个“反革命组织”。文革后,“右派分子”被“改正”,不见任大熊归来,人们只以为任大熊是被关死在监狱中了。
关于任大熊被关进监狱以后的情况,只有从他的死刑判决书中了解到一点点。实际上,由于不准历史研究者查阅档案资料,这种判决书几乎不可能找到,大量的迫害和杀戮的事实也就被隐瞒了。这里引用的判决书,是一名和任大熊一起关在监狱中“劳改”的受难者的儿子想办法找到并且保存下来的。
这份标题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同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刑事判决书(70)军刑字第29号”,在开头写道:
为了全面落实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批示“照办”的“一.三一”指示,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加强战备,保卫祖国,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根据党的政策和广大革命群众要求,报请山西省革命委员会核准,特依法判决如下。
这份判决书判处了13人死刑。在13人中,熊大仁被列为第三。关于他,判决书写道:
三、主犯任大熊,男,三十八岁,旧职员出身,学生成份,右派份子,杭州市人。其兄一九四九年逃往台湾。该犯一九六零年因纠集反革命集团、企图叛国投敌,被判处无期徒刑。
任犯一九六七年四月积极参加反革命暴乱集团“共联”,任小组长。参加制定反革命纲领,发展反革命成员,预谋抢夺我保卫人员武器。先后书写“时事述评”等反动文章九篇,极其恶毒地诬衊、攻击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在紧闭室挖穿狱墙,与主犯常瀛清订立攻守同盟,妄图负隅顽抗。反动透顶,倡狂至极。罪恶累累,死有余辜,民愤极大。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这个死刑判决书有五个特点:
1, 没有法律条文依据。判决书上写有“依法判决”,但是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根本没有说明,也不认为需要说明。判决书只是说“为了全面落实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批示“照办”的“一.三一”指示,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加强战备,保卫祖国,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根据党的政策和广大革命群众要求”,作为判决死刑的根据。
2, 没有审判过程和手续。连表演性的走过场的审判都没有过。
3, 没有犯罪事实的清楚说明,用了“极其恶毒”“负隅顽抗”“罪恶累累”“死有余辜”这样的文学性描述。
4, 没有上诉时间。“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5, 死刑判决不是由法院而是由“军管会”做出的,批准死刑的是“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即文革中建立的新的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当时被称为文革的“五大新生事物”之一。
判决书中说的毛泽东“亲自批示‘照办’的‘一.三一’指示”,是指毛泽东在1970年1月31日批准发出的关于在全国进行“打击反革命”运动的档,标题是“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编号为中发 〔1970〕 3号。这个档发出不到两个月,3月28日,任大熊等13人就被判决和执行了死刑。这场“打击反革命”运动,在全国判处了一大批人的死刑和徒刑,是文革中的迫害和杀戮高峰之一。
任大熊1960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关在北京的监狱中。文革开始后,1966年8月,北京第一监狱的在押“犯人”被转移到山西大同市大青窑煤矿。在那里,犯人每天要进行长时间的繁重劳动,工伤和死亡事故经常发生。在从北京转移去的“犯人”中,有一位莫兴龄医生。他是一个天主教徒,长期在教会医院服务,1956年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15年徒刑。他在15年徒刑只有17天就要到期的时候,1969年4月4日死于狱中。家属被告知他“畏罪自杀”。莫兴龄医生有8个孩子。他的孩子在他死后到了大同市,了解到他曾经在狱中因任大熊等的“反革命集团”案受到审讯。他们设法找到并且保存了这份判决书。
莫兴龄医生的孩子设法了解父亲的死亡的时候,也了解到任大熊等被执行死刑以前,都被五花大绑,放在卡车上,在大同市游街示众;每个人的下巴都被弄“脱臼”,使他们无法开口说话;写有他们姓名的标牌从脖子后面直插肉中,鲜血淋漓。
任大熊开始受害于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被害死于1970年的“打击反革命运动”。这两个运动都是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全国性的大迫害。任大熊这样一个年轻的数学助教,和其他千千万万的人一起,被这一系列所谓“政治运动”害死了。
2004年3月,在俄国出版了载有一百三十四万名政治迫害受难者的名字和案件的光碟。从中可以看到,史达林所犯的群体迫害罪的规模,实际上远远超过了赫鲁雪夫1956年报告所揭露的。
当任大熊因为翻译赫鲁雪夫的报告而被关进监狱以致被判处死刑的时候,史达林听到这个消息,是会在地狱中狞笑的吧。当他在自己的国家遭到了赫鲁雪夫的其实分量远远不够的谴责,在中国,仅仅因为阅读和翻译赫鲁雪夫的报告,任大熊和一批年轻人就受到了这样沉重和残忍的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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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兴龄,男,1912年生,广东人,天主教徒,教会医院医生。1954年4月22日被逮捕,1956年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15年徒刑。1969年4月4日死于山西大同市大青窑煤矿监狱中。时年57岁。他死时离15年徒刑只有17天就要到期。家属被告知他“畏罪自杀”。
莫兴龄毕业于上海震旦医学院。他笃信宗教,是天主教徒。在1940年代曾经到美国圣地牙哥天主教医院留学。1950年在北京的教会医院海星医院当外科医生和院长,也兼任天主教慈幼会所办的孤儿院“母佑儿童工艺院”的医生。他在1954年4月22日被逮捕。两年以后,1956年,北京的法院以“现行反革命罪”开庭,“母佑儿童工艺院”院长方廷忠神父被判无期徒刑,莫兴龄医生被判处15年徒刑。同时被判刑的还有“母佑儿童工艺院”的孤儿学生张宝贵、史增标等人。在孤儿院中工作的外国修女,被指控为“披着宗教外衣进行罪恶勾当的帝国主义分子”,遭到驱逐出境。
从1956年到1966年,莫兴龄被关押在北京第一监狱。莫兴龄的妻子曹德贞,是一名护士。他们育有八个孩子。1954年莫兴龄被逮捕以后,她一个人负担八个孩子和两个老人的生活。当时最小的孩子还只有一岁。她白天到医院上班,晚上料理家务。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中,她被划成“右派分子”。她的罪状之一是“坚持反动立场”,“不和反革命丈夫离婚”。1960年,她又被医院开除公职。文革中,她又遭到抄家并被“斗争”,还和两个十多岁的孩子被作为“牛鬼蛇神”“扫地出门”,从北京被驱逐到农村。
莫兴龄医生会英文、法文和德文。他经常给在北京的一些外国使馆人员看病。1954年他被逮捕后,一些外国外交官员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他们向他的妻子许诺找机会为他求情。他的妻子也对此抱了很大的希望。这些外交官员在一次宴会上,向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请求释放莫兴龄医生。结果是,章汉夫回答:“不要干涉中国内政。”
这位章汉夫副部长,14年之后,1968年3月,在文革的高潮之中,被关进了位于北京昌平县的专门关押高级干部的秦城监狱。1972年1月,他在监狱中死去。被监禁近四年,据说死去时身上的衣衫都不周全。
1966年8月,文革掀起高潮的时候,北京第一监狱的在押犯都被转移到山西大同市大青窑煤矿。莫兴龄也到了那里。被关押在那座监狱里的政治犯徐关增、王汝强、任大熊等二十多人被指控“组织反革命暴乱集团”。莫兴龄在监狱医务所当狱医,有机会接触不同的劳改分队中的犯人。监狱当局对他进行逼供,强迫他承认与“反革命暴乱集团”有关系,逼迫他“交代”“揭发”他们的“反革命活动”。莫兴龄不承认这些事情。
莫兴龄在1954年4月22日被逮捕,他在两年后被判处15年徒刑。他的刑期从被逮捕的时候开始计算,到1969年4月22日刑满。但是,就在离他刑满只有17天的时候,他死在狱中。监狱当局告诉家人,莫兴龄“畏罪自杀”,在1969年4月4日死亡。
家属不相信他是自杀的。家属说,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天主教徒不自杀,因为他们认为只有上帝才能决定人的生死,这是他们的信仰。另外,他的刑期只有17天就要到期了。他已经忍受了15年的痛苦岁月。他的妻子和八个孩子都在等待他回家。他为什么要在这样的时候自杀?这完全不可能。
莫兴龄死亡的时候,57岁。他被埋在大青窑煤矿犯人坟场。半年以后,1969年10月,他的一个儿子到了那里,找到他的埋葬之地。坟上只有一个号码标记,号码是176。
莫兴龄曾经被指控参与的“反革命暴乱集团”,在1970年3月的“打击反革命”运动中,有13人被判处死刑枪杀。莫兴龄的孩子找到和保存了那份13人的死刑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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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汉夫,男,1905年生,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长期担任中国外交部副部长,1968年3月被作为“叛徒”关进专门关押高级干部的秦城监狱,1972年1月2日死于监狱中。死时身上衣衫已经破烂不全。时年67岁。
章汉夫本姓谢,江苏武进人,出身在一个富有的商人家庭,21岁时从清华学堂毕业后留学美国。他在美国加入共产党,次年被派往苏联,入莫斯科中国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学习共产主义革命的理论和技能。三年后回到中国,担任中国共产党的省委书记及其报纸《新华日报》总编辑等职务。1949年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后,他被任命为外交部副部长。他是1956年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的候补委员。他长期担任外交部副部长和常务副部长职务,直到文革中他被“揪出来”并被关押进秦城监狱。
他的罪名是“叛徒”。他在1930年代曾经被当时的国民党政府逮捕,关在“苏州反省院”中,两年后由他父亲“取保释放”,此后他又重新投入共产党革命活动。文革中有“抓叛徒”运动,是由文革的最高领导组织和发动的,规模很大。天津南开大学的红卫兵在其中充当了重要角色。1967年2月,南开大学“抓叛徒”小组去章汉夫家要他交代“历史问题”。1968年3月,北京卫戍区的战士和外交部的“造反派”抄了章汉夫的家,宣布对他“监护审查”。
文革中抓的“叛徒”,大多数就是像章汉夫那样的人。他们曾经因为从事革命活动而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写悔过书被释放出来以后,继续从事共产党革命。因为是资历很深的共产党人,他们在文革前很多都担任领导职务。
章汉夫被关进秦城监狱。他的案子由当时的“中央专案组”直接管辖。他被从家中带走以后,他的家人再也没有能见到他。他的妻子龚普生和妻妹龚澎也都是共产党的高级干部。龚澎当时能见到周恩来总理,她帮助姐姐递信给周恩来,请求救助。但是给周恩来的信显然没有起作用。章汉夫不但一直被关押到死,而且被关押之后根本没有允许家里的人探望,也没有允许家人送进生活用品和药物。章汉夫在秦城监狱中被关了三年十个月以后死亡。因为长期监禁和得不到生活必需品,他死亡的时候身上的衣衫已经破烂不全。
秦城是一座特种监狱,专门关押高级干部。在监狱里面,级别不同的干部还有不同的牢房和待遇。像章汉夫这样的副部长,有单人牢房。牢房里,地上放两块木板作床,睡觉时有规定的姿势。通宵有灯亮着,哨兵随时可以从门上的窥视孔监视犯人。他们不准保留任何个人物件,连系裤子的皮带都不准有。每天的饭食由人送到牢房内,粗糙简陋。每天只有很短的户外活动时间,而且被关押者一个一个分开进入院子,互相不得看见。家属不能探监,也不能送生活必需品。如有审讯,可能遭到殴打和侮辱。除了审讯,平时完全没有人可以谈话。真是一种人间地狱。当然,普通人的监狱牢房拥挤不堪,被关押者被强迫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饭食不足,又是另一种人间地狱。
有一点十分清楚,章汉夫曾经从事反对国民党政府的活动而没有反对过共产党政权,但是他遭到的来自共产党的惩罚的严酷程度,远远超过来自国民党政府的。
1979年,即章汉夫死亡7年之后,因为毛泽东死亡及新的领导人开始否定文革,章汉夫得到“平反昭雪”,他的“叛徒问题”也被取消了。
章汉夫属于共产党干部里的一种类型:出身于富有的家庭并且读过著名的大学,然后加入共产党并且专业从事共产主义革命,在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后得到高级职务,最后自己遭到迫害、监禁甚至被害死,在共产党开始改革的时候又得到平反。在中国,在苏联,都有这样的一批人。他们的命运,不是个别性的,而是已经成为一种类别和典型。
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为“革命吞吃自己的孩子”,以说明这种现象的荒谬性。这个比喻很生动。但章汉夫的案例不那么简单。一方面,他可以算是“革命的孩子”,但是另一方面,革命也是他的孩子。也就是说,他参与缔造了他自己的悲惨结局,他的下场实际上和他自己的奋斗目标和革命活动有紧密关系。
正视章汉夫的悲惨下场,应该问的下一个问题是,这种老革命分子被革命所杀害的事情,是一个偶然发生的事故,还就是共产主义革命引起的大规模迫害和杀戮的一个部分?这种对“自己人”的大规模迫害和杀戮,是由某个领袖如史达林对共产主义理论做了错误运用的结果,还是本身就在这理论和体制的基因之中?因为现在人们已经知道,这种“被吃的孩子”数量甚多,在苏联和中国都有一大批。遭到史达林的残酷清洗的数百万名受难者中,包括了半数以上的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有所不同的是,在史达林时代,举行了一些表演性的“审判”,比如,举行了对布哈林的公开审判,来让这类高级领导干部“认罪”。在文革中,却连装样子的审判都没有进行过。章汉夫在监狱中被关押而死,完全没有经过法律审判程式,也没有得到犯人应有的权利,比如,被家人探视的权利。
还应该指出普通人受难者和高级干部受难者的关系。笔者记叙了另一名受难者莫兴龄,他的悲惨遭遇和章汉夫的作用直接有关。莫兴龄是个医生,天主教徒,长期在北京的教会医院以及教会办的孤儿院服务。他在1956年被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15年徒刑。同时孤儿院院长则被判处无期徒刑。在莫兴龄医生被判重刑的那一时期,在各地展开了对基督教的压迫和清除活动。1969年4月4日,离15年徒刑只有17天就要到期的时候,莫兴龄死在山西大同监狱中。家属被告知他“畏罪自杀”。
莫兴龄医生会英文、法文和德文,曾经给在北京的一些外国使馆人员看病。他被逮捕,家中有八个幼小的孩子,引起一些外国外交官员的同情。这些外交官员在一次宴会上,向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提出,莫兴龄医生是正直的人,希望予以释放。章汉夫回答:“不要干涉中国内政。”
在2003年出版的《章汉夫传》(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中,第八章的标题为“清理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和势力”。在书中这被作为章汉夫在1950年代的重要工作和功绩。莫兴龄医生的名字和他被判重刑这一类事情,书中不会提到。但是,对莫兴龄医生和基督教会采取的行动,显然是章汉夫对“帝国主义”的“清理”行动的一部分。
这位章汉夫副部长,当年对为莫兴龄求情的人回答得斩钉截铁,毫不怜悯。他那时不会想到,14年之后,他自己也一样,被无理关押并且一直关押到死。在1950年代,莫兴龄这样的天主教会医生被划入“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和势力”而被判重刑,在文革中,章汉夫这样的一批“叛徒”被送进秦城监狱,都不是因为他们个人犯了法,而是因为他们被划入某个群体,这个群体被权力当局认定为罪犯,于是这个群体中的个人便受到残酷的惩罚。
在章汉夫长期被单独关押和濒于死亡的时候,他没有写信的自由也没有可能和人交谈,于是,他应该有很多的时间来思索他的一生。他是否会想到逮捕有八个年幼的孩子的孤儿院医生莫兴龄并且判处他15年徒刑的事情?他是否会想到和他一样遭到迫害的其他人?他是否会想到他自己的遭遇在相当程度上其实是一种“请君入瓮”式的报应?
“请君入瓮”典出唐朝武则天时代。武则天任用酷吏以维护其统治。她曾重用的一名酷吏名叫周兴。《资治通鉴》中“唐纪.则天后天授二年”写道:
或告文昌右丞周兴与丘神绩通谋,太后名来俊臣鞠之。俊臣与兴方推事对食,谓兴曰:“囚多不承,当为何法?”兴曰:“此甚易耳!取大瓮,以炭四周灸之,令囚如中,何事不承?” 俊臣乃索大瓮,火围如兴法,因起谓兴曰:“有内状推兄,请兄入此瓮。”兴惶恐叩头服罪。
酷吏周兴置人于火烤的大瓮之中来强迫人服罪,来俊臣用同一办法对付他。因此成语词典把“请君入瓮”解释为“比喻用他整人的办法来整他自己”。
所谓“请君入瓮”式的报应,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善恶报应”。“善恶报应”说,人做了好事会得到好报,做了坏事会得到坏报。这种说法虽然在现实中并不总是真的发生,但这种说法鼓励人作好事不做坏事而自有其积极作用。“请君入瓮”式的报应比较复杂和特定,指的是一些有权力的人在权位上时推行恶法恶政迫害他人,最后这恶法恶政损害到其发明人和推行人自己身上。
一千年前的“请君入瓮”故事,已经对后世继起的架瓮者提出了一种警告。在文革中,在大批平民百姓受到残酷迫害的同时,还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大批高官被请“入瓮”的事情。这个教训是否被看得更清楚一点了呢?从上引《章汉夫传》来看,他本人得到了“平反”和赞扬,而那只他参与制作的并且烧烤了他的“大瓮”并没有得到足够的谴责。
──转载自《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