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分法庭大法官;
袁红冰阁下:
在中共政权趋向崩溃的前夜,欣闻:由《审判中国共产党国际司法委员会》授权组建的《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行特别国际刑事法庭悉尼分法庭》将于七月一日正式宣告成立。值此,我们谨致以衷心地祝贺!并表明我们对此彰显历史正义法则、恢复人类良知之举的支持!
我们认为:
(一)现在是人类审判中共暴行与罪恶的时刻了。事实上,基于历史正义的法则,对中共各种暴行与罪状的审判,远可以追溯到半个多世纪之前。早在中共夺取大陆政权之前后,便已开始犯下各种反人类的罪行。例如:中共暴政下的土改、肃反、三反五反、反右、三面红旗、四清、文革、六四、镇压法轮功、迫害异己、屠杀人民等。这些灭绝人性的暴政与大屠杀,任何一项罪行,都足以将中共送上历史的审判台,接受人民法庭严正的公审。
(二)所有参与中共暴政和替中共为恶的人,都是有罪的。不论其罪大小,也不论是什么形态的罪,都必须接受人民法庭的正义审判与惩罚。例如:历史上曾在中共开展的各种政治运动中,动用专制政治的种种特权,强制剥夺人民的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犯下剥夺人民生命财产罪行者、犯下伤害他人与杀人罪行者、犯下抢占人民财产、土地、贪污国有资产、破坏中国生态与环境、出卖国土资源者等,都应该在未来人民法庭的审判中承担司法责任。
(三)在开始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行之后,所有曾经受到不合理压迫与伤害的人民,都可以控诉那些导致他们受到压迫与伤害的人,例如:中共官员或替中共为虎作伥者。如果是集体受害的人民,也可以对中共政府,提出公诉。并且让那些曾经参与集体残害人民活动的犯罪人,接受应有的司法惩罚。除此之外,那些曾经积极拥护或支援中共专制政权的人,也应该接受人类历史良心的审判。被审判者,有些人尚在人间,有些人已不在人世。但是都必须接受人民对其审判后的所有罪状,并且接受公众舆论严厉的谴责与制裁。
(四)人类所有的罪行,都不可以被轻易地抹除;正如同人类所有的苦难与冤屈,都不可以被轻易地遗忘。凡是轻易赦免中共罪恶与反人类罪行的人;凡是轻易遗忘中国人民所承受的历史苦难与血海深仇的人;都是对历史和人民的一种背叛。这种人无异于是那个罪恶专制政权的帮凶,也无异于是这个罪恶专制政权共犯结构的一分子。凡是犯罪的人,就必须接受司法公平的审判与制裁,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那些曾经遭受中共暴政残酷迫害的人民,他们有权向世界讨回一个公道,而这个世界欠了他们一个公理,并且已长达半个多世纪之久了。
(五)为了维护人类社会的正义法则,维护人类良知的道义公正,所有在中共暴政下受难和被关入冤狱的人,都应该受到合理的对待与赔偿。然而,这些受难的人,是绝对无法向杀人者的中共政权来要求平反的。因为杀人者,根本就没有资格来对受难者进行平反。所谓平反,代表了人类文明正义的伸张。只有代表人民并经过民主选举的政府,才有资格对受难者,进行应有的平反,并予以合理的补偿。那些冤死的人,没有人能够对他们失去的生命进行赔偿,只能将杀人者送交人民法庭的正义审判。
(六)在中共政权倒台后,为了伸张人类的正义,那些曾经在中国参与过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行或直接犯有人权迫害罪行的逃犯,都将透过国际司法引渡条约合作的方式,遣送回国,并接受人民司法公审。没有一个罪犯可以逃过法网,每一个罪人,都必须接受审判与惩罚。那些犯下贪污罪行而潜逃的中共官员,为了减轻未来刑事的罪责,现在是他们忏悔与救赎的时机,只要他们积极参与揭发中共暴行与罪状,积极参与民主活动、公开反对中共,例如,自我公开忏悔、指证中共的罪恶、用各种方式推翻中共专政,将所贪污或偷盗的国有资产,交给反共民主基金会或组织等。那么在审判中国共产党罪行的司法审判台上,可以减轻其部分的刑责,否则这些人就必须接受各种合理的司法判决与刑责。
(七)所谓的宽容,并不是无条件地宽容罪人。任何犯罪人都必须透过忏悔、接受刑责惩罚与积极从事自我救赎的活动,才能够逐渐地消除其罪;才能够得到人民合理的宽恕。如果一个罪人,不经过上述的过程,不反戈一击、将功赎罪,而他的罪便被轻易赦免了,那岂不是鼓励罪人犯罪、纵容罪人继续害人吗?若如此,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公理和正义可言?
(八)在人类拥有良知的基础上,每一个具正义感的人都有权参与并监督审判中国共产党及其共犯分子罪行的国际司法诉讼活动。因为这是彰显历史正义法则,在人类道义的立场上,人们没有与邪恶与罪行妥协的余地,人们也没有与邪恶与罪行宽容的空间,所有的罪恶,都应该接受合理的司法制裁。这就是自由、人权、民主、法制和文明、公义等人类正义法则的神圣价值。
我们相信:
在这个历史性的司法审判下,所有效力于中共犯罪集团的犯罪人,都将无所遁形。在这个伸张人类正义的过程中,觉醒的中国人民将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把中共送上历史审判台的过程,彻底瓦解那个罪恶的制度,并通过不懈地努力,建立起一个拥有博爱、公义、平等、和谐、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理性与和平的新中国!
预祝阁下成功!
此声明由下列团体和个人共同联署:
中国海外民主运动联席会议主席,中国团结工会主席:魏京生(美国)
中国海外民主运动联席会议总部秘书长:黄慈萍(美国)
中国海外民主运动联席会议总部副秘书长:王国兴(荷兰)
中国海外民主运动联席会议亚洲大区负责人:相林(日本)
中国海外民主运动联席会议欧洲大区负责人:刘刚(丹麦)
中国海外民主运动联席会议法国分部负责人:张健(巴黎)
中国海外民主运动联席会议韩国分部负责人:武振荣(韩国)
中国海外民主运动联席会议泰国分部负责人:周玉田(泰国)
中国民主政党联盟主席团共同主席:
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倪育贤(美国)
中国民主政党联盟主席团共同主席
中国工党主席:方圆(澳洲)
中国海外民主运动联席会议大洋洲区负责人:
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
《北京之春》澳纽分社记者:潘晴(纽西兰)
中国海外民主运动联席会议纽西兰负责人
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
中国民主党澳纽党部负责人:陈维健(纽西兰)
中国民主党纽西兰党部负责人:扬光(纽西兰)
全球纪念“六四”委员会纽西兰分会负责人:
奥克兰民主联络会负责人,纽西兰《新报》社长:陈维明(纽西兰)
纽西兰《法轮大法佛学会》高一青(纽西兰)
纽西兰《大纪元时报》专栏作家:丁强(纽西兰)
纽西兰《大纪元时报》《新报》专栏作家:达尔(纽西兰)
纽西兰《新报》专栏作家:LI Jiao(纽西兰)
纽西兰《大纪元时报》Max Shen(纽西兰)
中国海外民主运动联席会议澳洲分部负责人:吕易(澳洲)
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澳洲分部负责人:李清(澳洲)
中国自由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墨尔本代表:高建(澳洲)
中国自由民主党墨尔本分部负责人:张伟强(澳洲)
中国自由民主党悉尼分部负责人:王功彪(澳洲)
中国民主联合阵线澳洲分部负责人:陈哲(澳洲)
中国政治受难者后援会负责人:孙立勇(澳洲)
中国民主政党联盟秘书局副秘书长
中国工党秘书长:阮杰(澳洲)
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