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及工程新闻(C&EN)报导,在中国,农民抗议越来越多。香港浸会大学(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政经教授李连江(Li Lianjiang)是中国农民抗争问题的权威。 他说,几年前, 农民主要对苛捐杂税不满,现在,农民面对的是强占土地和严重的环境污染。据中国官方统计,2004年发生的农民抗议是74,000起,而在1993年,按官方常用词说,这种“公开事件”是10,000起。
目前,如果中国的公司愿意,它们仍然可以制造污染。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亚洲项目主任、中国环保问题专家伊科瑙米(Elizabeth C. Economy)在《河流发黑:环境对中国前途的挑战》一书中写到,中国的环境法模棱两可,各地官员可以自行解释,公民起诉污染源因此很难立案。
同时,中共国家环保局(SEPA)作为环境保护的最高机构,既没有实权,它的影响力在可见的将来也不会加强。 11,000家各省、 市、镇、村的环保机构名义上归国家环保局管,实际上可以为了当地政府的利益钻法律的空子。
非政府组织“淮河卫士”的发起人霍戴山(Huo Daishan)说,淮河水系统污染造成的疾病比水俣病(Minamata)还严重,当然,水治理有些成效。今年初,当局被迫承认, 国家治理淮河的10年规划完全失败, 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不配合。他说,可这是国家最高决策部门国务院的决定,闹成这样太让人难堪了,25亿清污拨款就这么打了水漂。现在,那里的污染更严重。
中国的环保先驱之一唐锡阳(Tang Xiyang)说,其它环境污染也许正在发生,“但是,媒体不会报告它们,如果人们不知道, 又怎么这些解决问题”。他说,中国的环境问题是公众普遍缺乏环境意识的结果。“在西方, 你相信我们属于大自然, 但是,在中国,人们相信环境属于他们”。
香港浸会大学李教授说,在中国的决策者的心目中,经济增长比环境保护重要,这是全国各级政府官员普遍不重视环境保护的原因。
另外,“中国人也许有参与(环保)的热忱, 但是苦于没有渠道”,而且,或许由于腐败,地方官员没有充分的向国家政府报告当地的情况。
更重要的是,除了国家环保局外,各地环保机构都是要创收的,所以,在很多情况下, 公司通过给地方环保部门交费的办法得以继续制造污染。“当地方政府缺钱花了,他们就去检查当地的公司,等他们回来, 资金问题就解决了”。伊科瑙米称,那些污染严重、投诉多的公司只要多交钱就过关了。
李教授指出,法律在中国越来越细, 请不起律师的农民只好买法律书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有法律, 农民的诉讼绝对可以立案,是地方政府违法了,这使农民处在一个更没有力的位置”。
破天荒的,有些胸怀理想主义的律师会同情农民的境遇,像北京的张晶晶(ZhangJingjing) ,她接了花溪村民的案子。她对香港的南华早报说,法庭受理农民的案子可能防止暴力冲突,这个案子就是花溪村民暴动后她接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