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1年年底,中国大陆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达90余万人,而这一数据1991年为14.8万,1995年为52万,1999年为68.1万。现在90多万吸毒人员中滥用海洛因的达74万人。全国业已报告的3万例 爱滋病感染者中,经静脉注射毒品感染的占68.7%。仅2002年上半年,就破获涉毒案件4.5万起,抓捕犯罪嫌疑人3.8万多名。
在这场自八十年代卷起的毒潮中,毗邻毒名昭著的“金三角”的云南省饱受毒品的侵害。
从1982年至2000年的10多年间,云南省共破获过境贩毒案件7万多起,抓获贩毒嫌疑人数万名,缴获海洛因和鸦片80多吨,以及大量冰毒和各种易制毒化学配剂。2001年,中国缴获了来自“金三角”的海洛因13吨,云南就占8.16吨。
然而,仍有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危害公民的身心健康,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于是,中国政府大力开展禁吸戒毒工作,采取强制戒毒与社会帮助教育相结合的综合戒毒治疗康复措施,竭力挽救吸毒人员。对吸毒成瘾者,一律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后又复吸者,就送司法部门管理的劳动教养所,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在中国,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是最主要的戒毒方式。仅1999年1年,共强制戒毒20多万人次,在劳动教养所戒毒人员12万人。各地纷纷建立戒毒所,昆明强制戒毒所就是全国700多个戒毒所中规模最大的一家,据说也是东南亚最大的一家。仅昆明市在1990年至2000年10年间就强制戒毒 11175人次,劳动教养3234人。
吸毒者的年龄多数为17至35岁,其中25岁以下的占到60%。83%的吸毒者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吸毒者以男性为主,但女性吸毒者的数量明显上升,其中卖淫女的比例非常突出。吸毒者以个体经营和无业人员为主,包括失业、下岗人员。这些吸毒人员身上,都有着惨痛的吸毒经历。
其实,凡是遭毒魔缠身的人,在清醒时刻,没有一个会不想彻底摆脱毒魔的纠缠,但他们往往缺乏那股足够强大的意志和精神力量。他们有的吸光了全家的所有财产,有的在吸毒后绝望自杀,有的吸毒过量身亡。青春和财富就这样在阴暗里耗尽,生命就这样在春天中夭折。他们有的是想用毒品来解脱现实生活的困苦,哪晓得毒品并非忘川之水,而是地狱之火。
在那淡淡的烟雾中,人的心灵像沙漠一样的干燥和荒芜。那白色的粉末把人逼到一个角落,使得你只有一种选择:放弃。放弃意志、放弃感情、放弃力量、放弃尊严、放弃生命。放弃一切的一切,只为了一小撮白色粉末。一个生命的诞生,本来是一次对意义的要求,而一个吸食毒品的生命,只是对意义和生命本身的放弃。
对吸毒者来说,进入戒毒所,只是漫长而严酷的戒毒生活的一个开端。
吸毒人员入戒毒所时,不论男女老少,都要经过严格的检查,对亲友探视时所送的物品,也要经过仔细检查,防止将毒品和各种替代药品带入所内,那将使本来就不易的戒毒工作功亏一篑。
戒毒过程一般要分4个阶段进行,首先是药物治疗阶段,按戒毒人员毒瘾轻重、身体状况分类管理,在严格监护下按时使用药物治疗,防止因毒瘾发作而导致的自杀、自残、吞食异物或伤害他人的事故发生。由于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受毒害的程度各异,特别是中毒很深的吸毒者,身体机能已遭到严重破坏,吸毒又使原有的疾病加重,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导致死亡。其次是精神康复阶段,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咨询服务,讲解毒品的危害和戒毒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参加集体劳动,写家书,互帮互教,学习一些工作技能,如此一来戒断反应轻,脱瘾容易成功。再其次就是行为矫正阶段,针对戒毒人员行为粗劣、散漫,生活无规律等表现,实行统一开饭、统一学习、统一训练、统一活动、统一作息,矫正规范其行为。最后是巩固疗效阶段,在戒毒人员出所后,戒毒所仍然要经常与他们保持联系,派出工作人员对戒毒人员及其家庭和社区进行随访,建立跟踪、监测网络,使其远离毒品、毒友和毒品贩子,这样才能真正巩固疗效。吸毒者在戒毒所的一次戒毒过程,大概需要三个月时间。任何一个环节脱节,就可能导致戒毒失败。
注:文中所引数据,均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地区。
刚刚进入戒毒所的戒毒人员,戒断症状最为强烈,只好将他们集中在一起,便于观察和处理,以免发生自杀、自残或伤害他人的激烈行为。
一个四川凉山的妇女既吸毒又贩毒,被关入戒毒所后,4岁的儿子无人照顾,只有随她住进戒毒所,那小小的心灵已经承受起难以言说的丑恶和苦难。
一次失恋的打击之后,张小姐丢下教师工作,离家来到昆明当了坐台小姐,并染上了毒瘾。毒品已经销蚀了她的青春和美丽,空洞的眼睛里只剩下死亡的气息。
戒毒所一律实行准军事化管制,吃饭、行动等等都要统一,还要经常做营养饭食给吸毒人员享用,以帮助他们恢复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