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党章总纲第一条开宗明义便以“统一”为前提,党员入党更是以“统一”为信念,对于国家统一目标“愿我全党同志、共信共行”,只要坚持“统一”的最高指导原则,甚至也允许大陆人士来归。党章第二章第七条“大陆地区反对共产制度,认同三民主义,志愿与本党共同致力国家统一者,均视为本党之精神党员,精神党员有向组织提出兴革意见之权”,更可看出马英九认可大陆人士申请入党是有迹可循且名正言顺的。
不像民进党基本纲领写着“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行动纲领有“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武力威胁台湾”、台湾前途决议文主张“台湾应广泛参与国际社会,并以寻求国际承认”等和中国大一统思想明显相斥的论调,之所以有大陆人询问是否可以加入国民党,国民党党纲、党章相关规定和“中国”国家利益有相容性,是最大主因;除了三民主义和共产主义政治信仰的差异,国民党某种程度可以说是“中国”的政党,难怪会受大陆人士欢迎。
“统一”在台湾已经没有民意市场,国民党选择拉拢政治看法同一倾向的中国盟友,不是新鲜事,但马英九在没有考虑政治现况和国内法制的前提下,便率尔发言两岸人民共同决定统一、不排斥大陆人士加入国民党,除了在国际上混淆台湾为自主国家的形象视听,若真的采取行动,亦有触犯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政党违宪解散制度之虞。
“政党之目的或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法秩序者为违宪”,并得由司法院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将违宪之政党予以解散,这是宪法增修条文有关政党违宪的规定,过去常被统派人士拿来对付“台湾共和国”的政治主张者,但“台湾共和国”如在取决台湾人民意见的民主宪政程序下完成,便无上述问题;然而若同意根本否定中华民国国家实体、主张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中国十三亿人也能决定台湾命运,便明显会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再者,“反分裂”的大陆人士如假借加入国民党的机会,取得党员资格、行使党员权利,也势必冲击国内政局甚钜。换言之,国民党主席马英九的两项政治看法,都符合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和“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的定义,当然形成政党违宪的要件,小心宪法的规范在制约着呢!(作者为成大政经所研究生,台南市议员)
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