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6-08-19 23:02:39作者:
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抽查发现,市面上进口内衣裤、袜子、毛巾与工作鞋等四项商品,标示不符合比率偏高,其中工作鞋部分,抽检五双中国制工作鞋全数标示不符合。
台标检局表示,本次抽检市面上的进口内衣裤、袜子、毛巾与工作鞋等四项商品,其中工作鞋部分,五双中国制工作鞋,除了全数标示不符合,其中四件鞋底抗拉强度也不符合,即合格率仅20%。针对工作场所的环境比较复杂,品质不佳的工作鞋,势必将严重影响到工作者穿用工作时的安全。
台标检局指出,抽查的十件袜子商品,发现台湾制商品表现最佳,进口商品中则有五件均以聚酯棉混充天然棉。由于天然棉与聚酯棉的外观不易区分,因此,厂商以吸水性较差、价格较低的聚酯棉取而代之,欺骗消费者;袜子成分标示不实的情形也高达70%,例如知名品牌耐吉(必尔斯蓝基股份有限公司 )的袜子就无洗涤标示,且成分标示不实,实际上该商品并未含有弹性纤维。
至于贴身衣物方面,台标检局共抽检内衣裤(含胸罩 )33件,在“可迁移性萤光物质”、“成分”、“透气度”等部分均符合标准;“耐洗染色坚牢度”方面,中国制、台湾制、韩国制商品各有一件洗涤时发生染污现象;“松紧带老化后强力降低率”的试验中,中国制及台湾制各三件、香港制及马来西亚制各一件,其降低率都在20%以上,松紧带品质明显不良。
抽检的41件毛巾,产地包括台湾、中国、越南、印度、孟加拉、土耳其等地,经检测均未发现含游离甲醛,且外观、耐洗染色坚牢度及耐摩擦染色坚牢度也符合标准;有七件样品测出含可迁移性萤光物质,中国制四件,台湾制三件,并有15件不符合标示规定,中国制就占了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