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在遥远的太平洋那头,上海市民高先生的一儿一女被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有关部门带走已超过1个月,前妻“望子成龙”却被控虐待儿童,案件即将开庭,他紧急上网,通过自己的博客,向全球华人和媒体求助。高先生的求援信经由国内外中文网站转载,已引起海外华人社团的高度关注。
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2个孩子会否被法庭判给别人收养?这是偶然事件还是中美家庭文化的冲突?
记者拨通了当事人Coco(柯女士)的电话。从8月1日事情发生到现在已 1个多月,她平静了许多,但眼前的事实她显然还不能完全接受。她好几次说,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从来没有碰到过的。柯女士说,你只要一看这2个孩子,就知道他们是小胖子。平时生活中要什么有什么,我怎么可能虐待他们?
相对于前夫高先生带有强烈情绪的呼吁,柯女士选择的是另外一条路。
她目前能做的就是听律师安排,走法律程序。她咨询过许多人,知道法律的程序是必须要走的。她已经为上庭收集了许多必要的证据,比如邻居、同事、医生,以及2个孩子的学校老师等知情者的证言。这对证明她没有虐待孩子非常重要。
柯女士说,2个孩子现在情况不错。经社会工作者的安排,目前分别住在她的2个朋友家里,并正接受心理医生和调查人员的询问。她现在每天可以和孩子通一次电话。按桔县(Orange County,邻近洛杉矶)儿童家庭局的规定,她不能在电话中和孩子们谈任何关于案子的事情。所以5岁的女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暂时和妈妈分开住了。而9岁的儿子显然有点懂事了,他在电话里对柯女士说:“妈妈,我要回家,我做错事了!”
柯女士显然在克制着情绪,没有表露太多的心情和母子亲情。她反复对记者说,律师告诉她,不要和任何人谈关于案子的事情。所以现在不能多说什么,她怕万一做错,会影响整个案子的结果,这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
对于接受媒体采访和争取华人团体舆论的支持,她自己无法判断是否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她说星期二会咨询她的律师,问他能不能接受记者的采访。
儿童家庭局官员基本原则是让孩子回自己家
由于正值周末,记者未能联系到负责这个案件的调查员,但采访到了洛杉矶儿童家庭局的一名官员戴维,他介绍了此类案件的一般程序。
美国各个州的社会福利局和各个县的儿童家庭局,有充足的资金和人员从事儿童安全保护、防止并处理监护人虐待儿童事件。如果发现儿童受到虐待或接到相关举报,专职的社会工作者哪怕深更半夜都会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如果判断儿童处境危险,社会工作者会立即将儿童转移到安全的地点,然后视情况把儿童送到监护人亲友或志愿者家庭临时照看。
儿童家庭局会对怀疑被虐待的儿童做健康和心理检查,并详细询问,以判断他们是否确实遭到虐待,同时判断儿童是否在撒谎。调查人员也会调查监护人,并检查其精神状况。最后法院会根据调查人员和监护人的陈述和证据,判决是否将儿童返还监护人,或继续寄养。戴维说,儿童家庭局和法庭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尽可能让儿童回到自己的家庭。因为这对他们的身心成长更有利。当然如果监护人言行非常恶劣,有诸如吸毒、滥用暴力等行为,就可能被剥夺监护权,但一般的过错,法庭会责成其改正,得到认可后,重新获得监护权。
戴维说,像柯女士这样的案例其实非常普通。如果孩子们希望回到母亲身边,柯女士又能提供较有力的证据,他们应该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回家。)
9岁的“全A”儿子离家出走
“儿子Jerry,9岁;女儿Charlene,5岁,都是胖乎乎的,很可爱,”高先生焦虑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他们出生在洛杉矶,美国国籍。我以前在美国陪着他们,直到2003年。”
那一年,高先生和柯女士离婚。当地法律规定,孩子必须由母亲抚养,直到13岁后有权再次选择。他回上海定居后,每天与孩子打越洋电话。但从8月起,他和孩子失去了联系。几天后才知道,儿子竟然离家出走并已被寄养。
事情的导火索是一件小事——7月30日,Jerry不愿带妹妹一起玩,争执之下,向妹妹伸出了中指。Charlene向妈妈告状,柯女士狠狠批评了儿子。
第二天清早5时许,Jerry与好朋友Jordon一起骑自行车,悄悄离家出走。7 时左右,2个小男孩在另一个城市被巡逻警察截住时,柯女士还没起床。Jerry告诉警察:“妈妈不爱我,妈妈打我。”警察立刻报告社会福利局,随后进入司法程序。2个孩子暂时被送到寄养家庭。
9岁的Jerry,读小学五年级。他学习刻苦,所有科目成绩都是A,去年还跳了一级。他喜欢打篮球,是校队主力后卫,获得过地区冠军。跆拳道、游泳和画画也都有两下子。“这样一个‘乖孩子’‘好学生’,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呢?”
女儿骑车摔伤被怀疑“受虐”
到现在,Jerry的母亲柯女士还是想不通。她是地地道道的上海人,上海某高校英语专业毕业生,1996年赴美,获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计算机硕士学位。第二年生子后,长期在家照料孩子,直到去年才重新工作。
儿子出走一个星期后,更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8月8日深夜,社会福利局工作人员带着法院批准的搜查证,突访柯女士的住所。检查后发现,小女孩Charlene身上有一块乌青,他们怀疑是柯女士打的,要带走Charlene。她非常激动,坚持不放女儿走。
但这是美国的法律,社会福利局反而认为她的精神和心理有问题,安排她去做心理测试和心理辅导,并起诉她虐待儿童,定于9月14日、10月23日分两次开庭。
“我前妻告诉我,这块乌青是女儿前两天在公园学骑自行车时摔伤的,有证人在场,但社会福利局还是怀疑她。”高先生说,“在起诉书里原来还提到一处伤痕,检验后发现,是胎记,就把那段删掉了。”
问题出在她表达爱的方式上
“我前妻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她一直认为,儿子和女儿是被政府抢走的。”在高先生看来,前妻很爱孩子,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虐待绝不可能,2个孩子的体重都大大超标,难道这就是虐待的结果吗?问题出在她表达爱的方式上。”
3年前离开美国时,高先生曾提醒前妻:不要给孩子过多强制性约束和规定,这是在美国,当心电影《刮痧》在自己身上重演。“没想到,真的被我不幸言中。”
和不少中国家长一样,柯女士对孩子的要求很严格——犯错误罚站;回家必须先完成家庭作业;每天做大量课外阅读,Jerry已具备初三学生的阅读能力;画画、弹琴、游泳、体育……每周日程表排得满满当当。
“小时候学钢琴,Jerry第一次就说肚子疼,一离开老师家,就不疼了。后来学小提琴,勉强坚持了2年。最近又开始学打鼓。她还规定Jerry每天玩游戏不能超过半小时。”高先生说,“在中国,许多家长有类似的育儿经,甚至管得更多。中国人的思维是‘自己的孩子就该严加管教,打骂几下很正常’。但依照美国人的思维模式和有关法律,‘孩子都离家出走了,还不是虐待吗?’”
中国爸爸不能抚养美国儿子
高先生坦言,对前妻胜诉没有把握。“儿子离家出走,她毕竟有责任。我现在最迫切的愿望是:让2个孩子回到我身边。”
然而,实现这个愿望阻力重重。起诉书共有13条,逐一列举柯女士的“虐待”行为。最后一条把高先生一起告了:“父亲在知道或应该知道孩子遭受母亲虐待的情况下,没有尽到保护孩子的职责。”因此,一旦母亲罪名成立,父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很小。
根据美国法律,任何有血缘关系的人可按次序取得抚养权。高先生想让小孩的外公外婆在开庭前赶到美国,争取先获得抚养权。“2位老人已预约签证面谈,但要等60天才能拿到签证,那时第一庭早已结束。如果开庭时没有我们家属在场,孩子基本上就要去别人家了。”高先生试图与社会福利局调查员沟通,希望接孩子回上海。“许多亲戚和我本人都可抚养小孩,不想让美国政府破费。”
但他遭到回绝。理由是:2个小孩是美国公民,在目前情况下,不能带到美国政府无法控制的地方抚养。
分别时,高先生再三叮嘱,一定要替他说出这几句心里话——
■“希望美国政府给2位老人申请签证提供便利,60天实在太漫长了。”
■“小孩是美国国籍,但我是他们的亲生父亲,让他们得到爱、接受教育是我的职责。亲情可以跨越国籍,我爱我的儿女。我从来没有虐待过孩子,请把他们还给我。”
■“只要孩子能回到我身边。我愿意全力配合调查,随时带孩子回美国接受随访。美国驻沪总领事馆也可以安排定期随访,随时询问孩子近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