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个星期为止,不少读者可能已经报税完毕,并收到了税务局寄来的「税务评估通知单」。通常评估单的最后一行会列出您应向税务局补缴的税额,或者是税务局向您退还的金额。
向税务局缴款有几种方式,包括电子付款,例如BPAY、直接转账、授权税务局直接从您帐上扣款,也可以在邮局付款,或将您的个人支票寄往税务局。但是,税务局不接受信用卡付帐,您也不能在任何一个税务局的分支办事处支付。如果需要收据,可以向税务局索取,既可发电子邮件给[email protected], 也可打电话到1800 815 886。您需要提供您的付款时间、金额和EFT参考号码。
如果你是在10月31日前报税,税务评估通知单上指明缴款最后期限时间。如果您到期不付,税务局将收取过期利息。如果您未能在10月31日前报税,法律规定您的缴款最后期限是11月21日,若过了11月21日仍未付,税务局同样会收取过期利息。
所以,倘若您有任何困难不能按期缴款,应打电话给13 11 42 或发电子邮件给[email protected],解释具体原因。在有些情况下,税务局要求纳税人提供文字材料证明您的财务状况,也希望了解您将采取哪些办法缴款。根据具体个案的情况,税务局可能会延长您的付款期,但仍然会收取过期利息。您支付的过期利息可以在下一财政年度抵税。
不少纳税人的税务状况是,税务局应退税给纳税人。税务局的标准退税时间是六周,但对于电子报税的纳税人来说,税务局的标准退税时间是两周。通常退税的金额会直接由税务局划拨到您指定的银行账号内。
收到税务评估通知单后,您需要核对通知单上的各个项目是否与您报税表格上的信息相符。若有问题可打电话给13 28 61寻求帮助,而如果打过电话您认为问题仍然未能得到解决,您可以填写一份意见表(「Objection form」),传真或邮寄给税务局,寻求進一步的解决办法。
税务评估通知单上还有一个项目,就是医疗扣款 (Medicare levy),每个纳税人被扣的金额不同。为甚么会有这个项目,它是如何计算的,我们将在下一期向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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