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私营企业哈克森集团吴振海丶吴振庆兄弟,被当时的副市长岳玉泉等人设计陷害,十四亿元财产被掠夺一空,经过十年诉讼,由死刑改判七年徒刑,办案过程粗糙及粗暴。追讨清白的吴振庆表示,这个案一定要翻,查下去是触目惊心的。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今年一月一日起开始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回了运用死刑的权利,防止各地可能继续滥杀错杀,制造新的冤魂,更要堵住各地贪官滥用司法丶草菅人命的巨大漏洞。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也从另一个角度证实这些年来,死刑确实在中国各地被滥用,甚至被有些贪官当成谋财害命的工具,且已到了无以复加、忍无可忍的程度。
而最典型的案例之一,要数十多年前黑龙江哈尔滨的「哈克森案」,贪官们为了抢夺这家私营企业的十多亿资产,不惜动用司法制造冤狱,把当事人判处死刑,甚至要斩草除根,把十二岁儿童当作通缉犯,创下了中国和世界司法史上最年轻通缉犯的纪录。
但当事人没有死,因为当局制造的所谓罪证漏洞百出,最後只能把死刑改判服刑七年,「自证」冤案的性质。但从死刑罪到七年徒刑的巨大落差,也足以证明官员滥权的程度。最後,连处理该案的一位主审法官也於心不忍,承认「哈克森案」是「政治的需要」,一切都是以「政治需要」为原则,「领导说怎办就怎办,领导说有罪就是有罪」。这位主审法官在接受亚洲周刊的访问时透露了这起案件审理时被掩盖的内情。
「哈克森」案是一九九三年田凤山(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已因贪污受贿被判刑)担任哈尔滨市委书记时,该市发生的一起闻名全国的大案。当局指控当时哈尔滨市的着名私营企业「哈克森」集团(见十三页)的负责人吴振海和吴振庆兄弟涉嫌贪污一千三百五十八万美元,漏税五千七百多万元人民币(折合约七百十三万美元),走私汽车三百辆,以及行贿一百名厅局级以上官员共人民币八千万元,抓捕了总经理吴振庆,董事长吴振海从此流亡海外。该案也成了当时北京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亲自关心的「滔天大案」,被列为当年全国十大案件之一,并作为「反贪污反腐败」的典型案例,甚至被写进了中共十五大的文件。
当年十月二十一日,经田凤山批准,在省市纪委的直接指挥下,哈尔滨成立了「哈克森专案」领导小组和一个百馀人的专案组,前後抓捕了一百九十六人,通缉四十多人,最小的「通缉犯」仅十二岁,创造了世界纪录,整个案子牵连近千人,并由时任副市长的岳玉泉担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具体领导整个专案组的工作。当时给「哈克森」集团罗织的罪名包括贪污丶挪用公款丶走私丶偷税漏税丶行贿丶坐地分赃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