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有莆田特色的土地拍卖
1、后塘片区占用毛地258.24亩(国有土地),莘沟7队农地53亩(集体土地),合计311.24亩,一次性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捆绑拍卖。
2、平均土地使用权出让价486.93元/M2,不足莆田市后塘片区土地基地价(1350元/M2)的40%,不足莆田城区土地市场价的3%。
3、土地出让金(10100万元)时过18个月未交清。
4、无任何变更手续,无补交任何费用,土地使用权由中标者——江西省正荣房地产开发公司转变成正荣(莆田)置业公司。
5、特事特办,为了开发商贷款的需要,未补偿安置,未注销被拆迁户的土地使用权证,违法提前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于正荣(莆田)置业公司,造成名符其实的“一地两主”怪象。
二、最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1、后塘片区的旧城改造由市委书记袁锦贵亲自挂帅。
2、拆迁指挥部的最高指挥官由原市政协主席翁毅彪出任,后由现任的市政协主席杨鹏飞继任。
3、协调小组(工作组)由荔城区政府各科局抽调120余人拆迁有经验的公务员及正荣公司主要成员组成。
组 长:赵黎明(区政协党组书记)
常务副组长:陈紫福(区政协副主席)
副 组 长:邹金通(区政协副主席)
郑金明(区建设局局长)
林荣斌(镇海街道党工委书记)
林朝阳(正荣(莆田)置业公司总经理)
成 员:朱伟平(区检察院副院长)
许振枝(区法院副院长)
林永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少垣(区委组织部)
董国辉(区建设局)
郑世浦(镇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国章(镇海办英龙居委会书记)
朱丽娟(镇海办梅峰居委会书记)
李来春(正荣(莆田)置业公司)
陈超凡(正荣(莆田)置业公司)
办公室主任:林树波(镇海办副主任)
副 主 任:林顺发(区建设局)
成 员:陈仁坤(镇海办)
肖 军(正荣(莆田)置业公司)
注:唯独没有被拆迁户代表参加的官商勾结典范。
4、莆田市纪检委员会、效能办公室及荔城区和下属各单位的纪检人员直接插手拆迁工作,随时随地找未签约的党员、干部“谈话”、办“学习班”,违者巧立名目,一查到底。
5、在非法强制拆除两证俱全的房屋时,可以抽调市、区各科局和各乡镇的人员参于执行。为了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公、检、法的干警整装上阵,有的甚至佩带枪支以示威风。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宣传车等积极配合,为了加强力量,抽调各乡镇的民兵应急小分队,并雇用黑社会打手一同参战,统一着装迷彩服,有的手拿盾牌、警棍作为拆屋和打人的急先锋。
三、莆田市建设局最听开发商的话
1、没有合法的立项批文,没有拆迁计划文书,没有专项补偿安置资金,没有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正荣公司暂定资质为4级),没有35%的建设资本金,非法发放拆迁许可证。
2、最法盲的法制科长——康华芳。随时听取开发商的使唤,非法利用行政手段,进行所谓的质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用软刀子为开发商掠夺被拆迁户的财物鸣锣开道。他的格言是:“我只听上面的(不知是哪一级领导或开发商),你们(拆迁户)有意见可以找能管我的人和我谈。”一语道破天机,法律法规无用,上面发话最管用。
3、后塘片区旧城改造22万M2,拆迁许可证批准10.4万M2,开发商少批多占,市建设局心知肚明,你好我好大家好。
4、后塘片区总建筑面积28万M2,按法定资质需2级以上企业方可承建,但正荣(莆田)置业公司只有暂定4级资质,市建设局也给默认许可。
5、最高效率的行政速度。后塘片区有近900户被拆迁户,尚有170余户未签约,市建设局秉承开发商的旨意,不顾法律程序,有的走过场,有的干脆不执行,跳越式进行听证、质证、裁决、申请强制执行。对开发商单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和非法的“评估报告”不制止,不鉴定、不调解,而对被拆迁户的合理合法要求均不予采纳。甚至连省建设厅“立即停止强制拆迁”的通知也不执行,我行我素,照拆不误。
四、最“牛”的开发商
1、不按法定时间上交土地出让金,没有补偿安置,市国土局可以优先非法发给土地使用权证。无立项批文,无拆迁计划,无补偿安置专项资金,建设局可以发放拆迁许可证。擅自提高容积率,少批多占市规划局可以定点、放样,一路绿灯一路歌。
2、没有专项补偿安置资金,没有一平方米的过渡房;被拆迁户的房屋补偿费、过渡费、搬迁费一分钱不发,部份安置房刚刚在建就收取总造价50%的金额,如此的违规违法行为统统由荔城区政府顶着。
3、原市政协主席翁毅彪公开宣扬:“后塘片区的拆迁项目是科学的、合理的、合法的……”,因而正荣(莆田)置业公司单方制定的所谓“补偿安置”细则,只给市建设局发个备案件,不经任何单位批准就可独创独行,因而出现了产权对换的被拆迁户每平方米要倒贴给开发商1200元左右,首创全国拆迁补偿的最高纪录。
4、后塘片区旧城改造一年多了,开发商从未露面,暗地操作,一切拆迁事宜均由政府替代。群众要求落实拆迁政策,工作组某些成员公开扬言:“北京的太阳照不到后塘片区。”群众要求补偿标准要同城同项目一视同仁,工作组一致说:“不同开发商不同标准,要改变补偿标准没门。”硬要把极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强加于被拆迁户。
5、明目张胆改变土地用途,把53亩(农地)军事安置用地变成商业开发用地。公开囤积旧城改造用地,不依法进行就近就地安置,而把部份被拆迁户强行安置到片区之外的未农转用的军事安置地。
6、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凡不愿签约者,就暗地指挥拆迁指挥部进行强行拆除,青天白日公开打人抢物。断水、断电、断路近一年之久。鉴于官商勾结,公安不敢受理,法院不敢立案,开发商可以横行于整个莆田市,群众说的好“莆田市政府不是人民的政府,而是开发商的政府。”
五、最残酷的事实
1、2006年11月24日,后塘片区百余人群众由于拆迁政策不落实及不满开发商的“霸王条款”到省信访局进行信访,但遭到由原任莆田市信访局局长郑瑞锦和镇海办事处书记林荣斌带领百余人的拦劫,在省信访大厅内、广场上公开绑架、殴打,当场打伤十余人,几十个人被绑架回莆田,进行非法录相、查问、关押,严重地侵犯了人权,制造全国罕见的“6.24”事件。
2、荔城区政府配合开发商不顾党规国法,动用公权力对未签约的被拆迁户进行非法强制拆除(无任何手续,无任何告知)。截止2007年9月底,无任何手续被强拆的有77户,非法利用行政手段拆除的8户,进入所谓的强制评估、质证、裁决的有30余户。现任市政协主席杨鹏飞视察后塘片区后,发表了权威性的指示“后塘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是合法的,你们(工作组)要理直气壮入户做工作。”以赵黎明为首的工作组立即雷厉风行,仅6月4日一天,就抽调各乡镇行政人员及社会打手400余人,强行拆除15户,部分拆除的3户,当场打伤10余人,更可恶的是,在强制拆除时不准带走一针一线,把所有的财物全部埋没在瓦砾中,不服者拳打脚踢,制造了影响极坏的后塘“6.24”事件。
3、对未签约的被拆迁户,采取株连九族的手段,各级纪委和效能办直接参于,对未签约的在职干部和亲属采取职工停职,教师停课办学习班,有的长达三月之久,再不签约者以调动工作岗位相威胁,迫使群众就范,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
4、自2006年年底至今,后塘片区几乎处于无电、无水、无路的状态,就连电话线、有线电视线路也难遭厄运。被拆迁户曾经多次向市、省有关政府部门反映,至今也得不到解决,整个后塘片区尤如“白区”。为了解决日常生活,部份群众借用部队的电源解决照明,有的每天要走到几百米外的水井取水度日。白天黑夜均有抢劫和入室盗窃的案件发生。开发商还雇佣黑社会人员,三更半夜砸坏被拆迁户的门窗屋顶,群众多次到公安机关报案,均不予受理,公安干警公开说“我们头头的乌纱帽都是市政府给的,儿子管不了老子。”真是直言不讳啊!
福建省莆田市后塘片区被暴力拆迁户
200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