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莺莺之死:奸杀变自杀的权力黑手

作者:中国信息中心 发表:2008-03-0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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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15日,湖北老河口市宝石宾馆服务员高莺莺坠楼身亡。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恶性奸杀案件,但事发多年之后,虽有媒体和民间声音的积极介入,本案却以自杀了结。更为离奇的是,为女儿申冤的高天虎竟然以"涉嫌伪证罪"被拘留、判刑。高莺莺冤死将近六周年之际,中国信息记者采访到了该案的一个知情人,揭开了这场冤案不为人知的黑幕。

采访对象:原襄樊市某银行行长,现已退居二线。因尊重对方隐私权,故只称姓而隐去名。

采访地点,湖北某市一餐馆内。

陈行长:高莺莺的事,这个我清楚得很。

高莺莺初到宾馆时拍摄的工作证照片(©南方人物周刊)

高莺莺,高中还没毕业,就到老河口市宝石宾馆当服务员。这个姑娘长得很是那么回事。2002年3月15日下午,襄樊市委原来的一把手,书记孙楚寅的公子到这家宾馆吃饭,饭厅在三楼,饭后到九楼休息时,跟宾馆的跟班说了句,要他们把三楼的服务员带上来。高莺莺上去后,就被这位公子搞了。但高莺莺不从,在搞的过程中,踢了孙公子。所以完事后呢,这位孙公子就叫人把她从九楼的窗口丢下去了。当时是掉在宾馆大楼后面洗衣房的房顶上。

(链接新浪新闻:
"陈学荣看见自己的女儿被人从三楼大厅抬了过来。女儿满脸是血,上衣好几颗扣子都没了,腰带和鞋子也不见了,脸上、肚皮被抓伤,两手手腕都是黑紫色。据说女儿是从九楼掉下来,摔到了宾馆大楼后面洗衣房顶部的平台上。"

新浪网2006年07月03日,《襄樊官场地震引少女身亡迷案 警察抢尸强行火化》:网址:
http://news.sina.com.cn/c/l/2006-07-03/235610321676.shtml。下同。)

记者:这个案子事实非常清楚,从已经报导出来的事实看,稍有一点点智力的人,都能想得到是他杀。为什么最后却被定性为自杀呢?

(链接新浪新闻:

第二天即3月16日下午,老河口市政法委和公安局部分领导对高天虎夫妇说:"经过现场鉴定,高莺莺为自杀。")

陈行长:他们有的是办法。连香港的人都能搞得封了口。凤凰卫视有个主持人做这个节目,做到中途就不再做了,没有后话。他们让高莺莺的同学、老师出来做证明,证明高莺莺神经不正常,晚上坐起来哭。其实她为么事哭呢?为学习成绩不好哭。

(链接新浪新闻:
公安机关不仅不及时、仔细地勘验现场,不及时对伤痕作出法医鉴定,还收集了许多高莺莺属于自杀的证据。高天虎气愤地告诉记者:"他们故意将我好端端的女儿说成有精神病,是精神不正常才跳楼的。"

警方的调查报告中说:宾馆工作人员郭延静等七人反映:平时高莺莺脑子有问题,精神不正常。郭延静等三人还证实:事发前高莺莺情绪不稳定,对他们说了"什么叫人生,什么叫生活,人活着没意思,有些事可以容忍,有些事不能容忍,我会给你们一个惊喜的......"等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如果众多宾馆工作人员都知道平时高莺莺脑子有问题,精神不正常,为什么允许她在宾馆继续工作?对于这个疑问,宾馆方面未能自圆其说。)

记者:当时负责办这个案子的那个公安局长是此案的关键人物。

(链接新浪新闻:
就在这时,高天虎的二弟高天成赶到医院,用手机拨打110,居然一直打不通。后来高天成只好亲自跑到公安局报案。

警察来了,却说天黑看不见,要等第二天早上再看现场。就这样,人命关天的事,公安人员没有勘验就离开了宾馆。

当地的一位现场目击人告诉记者:第二天早上八点多,我在老河口第二人民医院看到了高莺莺的尸体,第一感觉就是这种情况并非跳楼自杀,一定是被人害的!最明显的标记,就是她的喉部有被掐的手印,手腕有黑紫色勒痕,上衣纽扣少了好几粒,有一粒纽扣居然还扣错了,裤子拉链也没有拉上。这时有人提醒高莺莺的亲人偷偷地拍摄了她的伤情照片。

公安机关第二天才去勘察现场,但为时已晚。宝石宾馆在第一天已将该做的事情做完,包括对高莺莺的内裤都做了更换。

法医首先要考虑这个女孩是否死于奸杀。第一项工作应该是检查女性的阴道有无残留物,提取阴道分泌物。检查乳房是否受到破坏。法医没有做,为什么?

在采访时,高莺莺的姑姑告诉记者,在尸体火化前,亲人们给莺莺换衣服时,发现莺莺的一个乳头被咬坏。但是,这一重要情节,法医鉴定却没有体现。

2002年3月18日星期天凌晨,大批警察、武警突然出现在宝石宾馆,他们手持警棍,对守护尸体的亲属一阵乱棒,打散后将尸体抢出,送往殡仪馆。

高天虎夫妇被打得连滚带爬,哭天喊地。陈学荣为保护女儿尸体,奋力反抗,被四人提着双脚,头部朝下,从三楼一直拖到地面上,后来继续被拖了五十多米,当时陈学荣的后背鲜血直流,昏迷不醒。高天虎的肋骨、腰部被打伤,至今未愈。

火化时,公安局要求将衣物全部烧毁,一件不留。

令高天虎夫妇感到不解的还有,高莺莺有个行李箱放在宿舍,里面有日记、衣物等可能对破案有用的线索。可是,公安人员在撬开高莺莺的行李箱时,一没有见证人,二没有作笔录。)

陈行长:你知道这个公安局长是哪个?此人姓曾。他后来在襄樊坐牢,一连几年我都去探监。我能去探监,说明我与监狱的关系不一般。前年我去,监狱的告诉我,异地关押了,这才不便再去。为么事我去看他呢?我妹妹办赌场,没有他能开得成?前几年不比现在。这个姓曾的可不是个简单人物,有四件轰动全国的大案,都与老河口有关,都与他有关。一件就是这个高莺莺案,当时是他负责的。第二件是张志强案,王晨祥、武永德拿到要枪毙的前五分钟,还在被审讯,希望问出枪从哪里来的。但这两个人对曾真是够哥们,硬是不说。说明天要枪了,你妹妹来看你。他说不见,谁也不见,就是怕见了会心软。问他钱给谁了。他说挥霍了。他们对家里人都已经尽到了。他们就是铁到这个程度。曾被揭露出来,是云南的一起贩毒案子。(还有什么个大案子,他没说。)

记者:这些人不是后来都倒了吗?孙楚寅,这个姓曾的公安局长,那高莺莺的案子,怎么还是翻不过来呢?

陈行长:如果翻过来了,另外那些当时参与了做假的人,不就都要追究责任?所以,就只有一错到底。

(链接新浪新闻:
老河口市政法委一名副书记对高天虎夫妇说:不管你们答应不答应,今天尸体必须火化。你们签字还可以给点钱,不签字我们也要强行火化,一分钱也没有,同时你们的几个亲戚也要停职。

陈学荣的娘家三婶闻听此言,哭着跪下请求陈学荣夫妇签字。此情此景,陈学荣与丈夫心如刀绞,在胁迫和亲情的双重压力下,含着泪,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在老河口市政法委,一位领导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关于解决高莺莺意外死亡有关补偿协议》,让高天虎签名,并补偿4.9万元。协议甲方为高天虎,乙方为"市委工作组"。协议中要求,甲方领取死亡及安葬补助费后,保证不再追究任何单位的责任。)

记者:天下第一冤案!

陈行长:对,比窦娥还冤!但天下第一冤案,却做成了铁案。这个里面,高天虎自作聪明,倒还帮了他们的忙。

记者:是的!但从理论上讲,女儿的阴道分泌物中检出父亲的基因,应该是正常的。父女嘛,本来就有相同的基因。

陈行长:高天虎,83年严打时,被抓进去关了几年。高莺莺死后,一直在告,开始是躲在河南,不敢在襄樊市。直到孙楚寅出事了,才敢回来。他要是随便找个人,弄点东西上去,也就查不出来了。但他自作聪明,用自己的。内裤一拿出来,人家心里就明白。当时人被抬到医院去之前,高莺莺的内裤已经被扒了。哪里还会有精子呢?

(链接新浪新闻:
宝石宾馆在第一天已将该做的事情做完,包括对高莺莺的内裤都做了更换。但由于高楼坠落的剧烈撞击,阴道内的部分残留物溅出,沾到了新换的内裤上。

幸亏高天虎提前将那条白色内裤藏了起来,后来送到省外保存,才得以留下关键证据。)

陈行长:人家让他直接送到公安部去。他去后,(公安部的人)跟他说,12个小时结果就能出来,让他就在那里等。给他宣布结果后,就直接铐走了。判了七年。

记者:作伪证,高天虎确实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但这并不能说明,那个元凶就应该免罪。那些参与此案的,也个个都有伪证罪嫌疑。孙楚寅的那个儿子现在在哪里?估计不敢再在襄樊了。高天虎出来后,这样的血债,还不会找他拼命?再说了,襄樊现在还有谁敢跟他来往?

陈行长:那就不晓得了。孙的女儿,刚上班一年,就开着宝马。

记者:难怪会有这样的儿子,看来,这一对儿女的问题,出在孙楚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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