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居住在地震灾区的曾宏玲女士写了地震观感的《地震亲历记》三篇系列文章,以杉杉的笔名在《观察》刊发。随后曾女士就被警方羁押,并被带走写作所用的电脑及其它物品。这不能不让人想到,近来,相关部门动辄就以"煽动"或"诽谤"为由,对那些发表不同意见的异议人士实施秘密或者半公开的打压。特别是对网络言论的控制更是达到空前。公民在网络上发一个涉及当地政治生活的帖子,就可能遭到司法机关的非法羁押甚至逮捕;记者采写涉及地方领导的"问题报道",就可能遭到打击报复、政治迫害甚至被残害追杀;中国作者在海外媒体发表不同政见或者批评执政者的文章,就可能被戴上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而被捕入狱......
人们不禁要问,公民为何不能批评政府?政府为何总是一副老虎屁股摸不得的姿态?一个开放的国度,一个政治民主、法制成熟的国度,政府应有从容对待批评的雅量。
人们记得,1995年阪神大地震发生后,因为自卫队出动缓慢,日本政府遭到媒体和民众的严厉批评,甚至有人质疑政府危机处理能力不足。2005年,美国在卡特里娜飓风过后,布什政府对灾难处理的反应能力同样遭到媒体及各界人士的尖锐批评,批评当局在救灾和灾后的恢复问题上处理不当。根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报道,虽然布什再三前往受灾地区视察,仍然无法平息批评的声音。
这里,我们姑且不论美日政府处理危机能力到底如何,我们看到的是人家的媒体和民众都可以毫无顾忌的批评政府,政府却不能动用公权力剥夺媒体和个人对政府批评的权利,更不能去拘捕批评政府的人。
反观中国媒体对地震救灾的报道,千篇一律都是为政府唱赞歌,即便有个别杂音,也要立即被抹掉。个人对政府批评也是其不能容忍的。观察曾女士三篇网文,总体感觉是一个经历大灾大难之人,在宣泄对当地政府救灾行动不力的不满。诚然有些地方不够全面、客观,然而,即使她对政府的批评有谬误之处,也并不能说明她有泄露国家机密的目的和企图。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一个地震难民,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都是让人质疑和难以接受的。
去年总理在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提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中共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然而事实证明,这一切不过是纸上谈兵,说说罢了。从目下言论的控制更加严密来情况看,政府对开放言论空间没有丝毫的诚意,很多地方政府仍然是一听到民众批评,就认为是"攻击" 政府、给政府"抹黑",立马就要动用公权力对其封杀甚至拘捕。
我们看到,民主国家的政府及官员对于来自各方的批评,从不敢怠慢,都能很快做出积极的回应。这些国家的政府及官员们明白,政府是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的,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政府不代表人民利益是行不通的--人民用选票决定他们"命运"。因此,民主国家的政府其实就是为百姓服务的部门。反观中国政府历来都是高居于百姓之上的衙门,官员即是父母官。父母官权力交替是不需要民众参与的,正因为如此,民众就不可能真正拥有监督、批评政府的权利。
由此可见,政治体制决定政府对待批评的态度。只有建立现代公平、正义的民主社会--公正透明的民主政治体制,才能保障民众真正拥有有监督、批评政府的权利。同时,也迫使政府拥有接受批评的雅量。惟其如此,曾宏玲女士的遭遇才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