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出差要注意安全,转发一个同事的遭遇,入住四星级宾馆
今年广东工厂关门的很多,陡增无业游民超过500万,罪案发生率暴涨,请出差的时候时时刻刻注意安全!
经常出差和去广州的同学要多注意。
关门随手要把那条链子挂上哦!
1.
我于2008年10月9日晚6:40左右入住广州远洋宾馆1712房间后,7:15左右我稍作休息其间正看晚间新闻联播,有人轻声敲门,第一声我没开,约半分钟后又敲第二次,并轻声称服务员呼唤开门,当我刚打开一个门缝时,2名年轻男子就手持匕首冲进房间,拿刀要砍,并问我是不是某某谁,我说你们找错人了,并大声呼唤,但立即被堵上嘴巴,将我逼到卫生间,用他们自带的封箱带,并将酒店的毛巾和我的长裤割成带子,将我的眼睛蒙上,嘴巴堵上,双手反捆,双脚也被捆上,然后才说明他们的真实目的是来抢劫的,并问我有多少钱,我说有一千多块钱,他们说这么少,于是一个人就去房间搜查,他们发现我钱包的银行卡,逼问我银行密码,称说错一次,砍掉两个手指,迫于无奈,我告诉了他们。于是他们中一人看着我,另一人出去到银行取款。取完款,另一人返回房间,2人将我从卫生间抬到床上。之后2人商量着什么,因为他们之间讲广东话,我听不懂。之后取款人又出去,没有再回到房间。而另一人一直看守着我,害怕我报警,直到第二天天亮6点多才离开。在漫长的近12个小时期间,他们曾经多次嫌钱太少(一万六千多),叫我让家人再打点过来,我跟他们说这么晚银行也关门了,打钱不方便,而且这么晚让家人打钱,他们知道肯定出事了,肯定惊动很大,这样对你们离开也不利,也许是他们觉得有些道理,最后没有坚持。还问我的电脑(公司的)怎么打开,我说打开比较复杂,要放开我才能试给他们看,我劝他们电脑你们就不要拿了,我说第二天我工作还要用,而且你们卖起来(销赃)也会引起注意,后来电脑也就没拿走。后半夜,他们之间曾经电话通话好多次,我真不知道他们接下来要到底做什么,二三点时特别担心把我架离酒店,至荒郊野外实施进一步的勒索。我利用口渴跟劫匪要水渴的机会曾多次劝导他离开(这样我的人身安全才能得到保障),而劫匪让我别烦,并多次声称要"做"掉我。直到第二天天亮6点多,才悄声离开,随后也也就挣脱绳
索,然后报警。10号上午配合警方进行调查,下午我离开广州回到上海。
非常感谢公司相关领导和同事得到消息后给与我很大的支持。当时我有现金1300左右,泰铢2000元(为RMB400元),从我工行卡取走5500元,手续
费61元;浦发东方卡取走7300元,手续费40元;浦发信用卡取走2000元。另外撕坏裤子大约值300元,衬衫 250元。我想出差住在公司的协议酒店发生这样的意外让我和我的家人十份震惊。我想让我一个普通员工来承受如此巨大的损失和折磨,我的精神真的难以支撑。于是我在案发后及时通知了公司领导。公司也迅速派广州办同事给予了支持,谢谢你们。而现在我也回到了上海,回到了办公室,而9日晚那漫长的近12小时,就像电影片段一样时刻在我心头放映。我想请求公司领导,工会,法律部门来给予我支持,督促广州警方重视案情,抓紧办案,尽快抓捕案犯,伸张法律的正义,捍卫公司的尊严和个人的权益。另外作为公司的协议酒店在晚上六七点间就发生这样骇人耸听的事情,酒店的安保工作难逃其责。请公司领导帮助我讨回损失和公道。
2.
今天下午,我因为感冒,就请假在家休息,正在看电视的时候,有线电视的信号突然断了,正在我疑惑的时候,恰巧公司来了电话,有公事需要处理,于是就和同事谈起公事,电话刚结束,家里的门铃响了,问是谁,不回答,只是继续按门铃,于是我打开门,一个穿迷彩服的年轻男子,说普通话,出口就问:你们家是不是打电话说有线电视出问题了。我虽然感冒有点迷糊,但是不糊涂,立刻说:没有,我们家有线电视正常的。就关了门。
结果对方又去按邻居的门铃,邻居家夫妻两都在家,那个年轻男子应付两句就走了。
转念一想,很害怕,这明显就是一个意图入室抢劫的骗局。
歹徒首先在楼层上下观察,看谁家在看电视,然后去楼下将该户的有线电视接头剪断,等上几分钟,估计户主向有线电视传输台电话报修后,就伺机上门,如果家中只有一个人,那就实施抢劫。
幸好我在电视信号没有的时候,接到公司的电话,根本就没有时间向有线电视传输台报修,才没有上当。后来我下楼到有线电视的接线箱一看,家里的有线电视接头果然已经被人用剪刀故意剪断了。
年关将至,现在的治安很混乱,原来以为这种事情离自己挺远的,没想到真的会亲身体会,写出来,提醒JMS注意了。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千万提高警惕,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果真打了电话,起码要半天时间才会来,还有,来之前工作人员会先打你电话和你确认,记住了
还有一种类似的手法就是切断电源,特别在晚上的时候。一般电闸会在楼下,忽然没电(在国外很少见)就可能以为是跳闸了。这时候出去看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最好出门前先看看窗外的,是只有自家没电了还是这一片小区都停了。
出门在外,小心。特别是年关到了,小偷们忙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