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前何庆魁曾参与策划虚假宣传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03年11月30日,何庆魁、高秀敏与陈相贵签订了一份" 合作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的合同书,合同书中约定:乙方(何庆魁、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与甲方共同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参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拥有甲方财务核算利润20%的所有权。公司的整个销售方案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按公司生产和销售计划月报表给乙方。何庆魁、高秀敏则负责对甲方生产及经营活动进行整体宣传,并负责宣传演职人员的组织。
这位负责人说,事实上,"万里大造林"案案发以前,作为公司副董事长的何庆魁确实亲自参与、策划了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虚假宣传,并利用他们的名人效应诱使大量客户上当受骗。在《中国万里大造林集团的发展史》一书中,何庆魁也自称是" 公司的副董事长和长春人"。而不少东北客户正是冲着何庆魁"名人"、"家乡人"、"副董事长"的多重身份放心入彀。
案发后第一个出面为陈相贵鸣冤叫屈
这位负责人说,万里大造林案发后,何庆魁又是第一个出面为陈相贵鸣冤叫屈。他于 2007年8月30日抛出了《何庆魁致万里大造林员工及客户的一封公开信》,信中称:"相信陈相贵董事长、刘艳英总经理带领公司走过的是一条利国利民的阳光大道"、"坚信我们企业是合法经营"。信的末尾还说:"相贵、艳英,哥惦记你们,更心疼你们,希望你们把心态摆正,积极配合调查,家里事有我你放心。"
曾写下退还案款保证书却未完全兑现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上半年,警方开始向何庆魁追缴案款。起初,何庆魁并不配合。3月30日,内蒙古警方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披露了何庆魁为了保住自身既得利益,继续和涉嫌犯罪公司捆在一起拒不退款的事实。
对此,何庆魁的第一反应十分强烈。何庆魁的儿子何树成告诉媒体:"这个事情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这是一种直接的影响,它影响了我父亲的形象。我们没有做非法的事情,我们拿到的只是应该取得的生活费。像网上说我父亲从中牟取20%的利益,那是绝对没有的事情,我们要走法律程序。父亲已在北京请了律师介入。"
这位负责人说,此后,何庆魁的态度突然发生转变。他在接受一家媒体的采访时说:"在处理万里大造林形象代言这件事上,自己确实有些方面处理不当。有错,咱就认错!"他还表示,和高秀敏所获的形象代言费,如果确定要退还,由他一个人全部承担。何庆魁还多次致电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进行沟通,并解释他最近有病正在输液,输完液即启程赴呼。
4月28日下午,何庆魁、何树成父子到达呼和浩特。据公安部门介绍,何庆魁当时的态度很好,在核对他和高秀敏涉及的900多万元案款时,他说他和高秀敏并不是夫妻,各是各的事,他不承担高秀敏的那部分退款,最后初步确定了他自己应该退还488万元。何庆魁向警方表示回去尽快筹款,他还写了保证书,承诺在两个月内全部还清。4月30日下午他们离呼回京。
这位负责人说,何庆魁并没有兑现他两个月退款的承诺。直至今日,他除了向内蒙古警方交出了一个松原市的房本(80余平方米的楼房)、一辆旧凌志汽车、35 万元人民币、一辆不在他名下的旧宝马汽车外,再没有退还任何钱物。另外,警方还扣押了何树成带到呼市的2万欧元。更让警方感到可笑的是,在接受有关媒体记者的连线采访时,何庆魁的一位朋友还说何庆魁讲义气,"他一个人连高秀敏的 150万全承担下来了"。
警方一直没有停止催促何庆魁尽快退款,何庆魁一拖再拖。今年8月,警方通知何庆魁到案说明情况,何庆魁以给高秀敏办3周年祭为由拒不来呼。后来警方就再也联系不上何庆魁本人了。何树成告诉警方,何庆魁正给长春电影制片厂写剧本,在一个隐蔽的地方,谁也联系不上他。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实际上何庆魁在答应退款的同时,一直没有停止为万里大造林公司和陈相贵鸣冤叫屈进行各种活动。他还以万里大造林公司领导人的身份,参与策划非法聚集活动,有关部门认为,其行为是违法的,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前不久,何庆魁在接受某报记者的采访时甚至声称,"我的代言费不是非法所得,以后会通过法律渠道申诉回来"。而在另一份网上流行的某周刊刊发的《万里大造林幕后新闻》一文中,何庆魁还指责由政府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调查队伍按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对万里大造林公司涉案林地林木生长等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百分之百又是故意造谣诬蔑",该文还说"曾经作为万里公司形象代言人的何庆魁先生关于对万里大造林事件的不同声音几乎被所有媒体封杀"。
有关部门对案款将依法采取措施一追到底
警方还注意到,就在最近的一次媒体报道中,何树成向媒体表示,"如今,关于他们的案子已经基本上没事了"。针对这种说法,内蒙古自治区处置万里大造林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何庆魁的事根本没有完,对于何庆魁的涉案款我们将依法采取措施一追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