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术、势,三位一体
韩非的思想核心就是以法、术、势学说为重要内容的君主专制学说以及为这一理论服务的"利君中心论"。法、术、势原本是先秦法家学派的三种学说,韩非集三者之大成,明确宣布,对君主而言,法、术、势三者缺一不可,都是帝王手中的治御工具。
韩非以主张"法治"著称。在韩非看来,造就君王的权势必须依靠法治,因为法律是统一人民思想行动的最好工具,"一民之轨,莫如法"。韩非所崇尚的法治,即所谓"事最适者",就是适合时代,符合事理,利于君主之用,就是为君主专制服务,其核心就是通过立法令、行法令,达到"尊公废私",而所谓"公",实际上就是帝王。法律为君主所设,其基本原则当然要体现君主利益而废止臣民的私利,实现"利出一孔"的一元化的国家体制,因此要求臣民的一举一动必须绝对符合法律的要求。"明法者强,慢法者弱"韩非在《难三》说:"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在《定法》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巨之所师也。"据此可知,韩非所说的法,是指官府制定的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之后,就成为衡量人们思想行为的标准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从而使"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韩非子•八说》)韩非子把赏罚称为君主贯彻法令、维护统治的"二柄",他说:"明主之所导制其巨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韩非子•二柄》)他认为赏罚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合乎人好利恶害的本性。"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韩非子•八经》)韩非已经把法提到绝对化的高度,"明法者强,慢法者弱"。(《韩非子•饰邪》)他甚至说:"废常上贤则乱,合法任智则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贤'。"(《韩非子•忠孝》)韩非认为,真正的法律不只是最大可能地限制人民,让他们不敢说,不敢做,而且"禁其心",使人谈法色变,从内心中惧怕法律,不敢违法,这叫做"以法教心"。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制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 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韩非主张要加强君主的绝对权威,君主应做到一断于法,一切以法律为准则,这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应该看到,韩非所谓的"法治",主要是为了保证君主对臣子的绝对的操控权力,这和现代意义上的公正、平等和权力、义务双向关系的法治精神是格格不入的。它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封建君主的专制集权,是用法律的形式实现绝对的人治。在韩非的法治体系中,君主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者,这是封建专制主义集权法治的特征。
何为术?韩非子在《定法》中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君臣之能者也。"韩非又说:"术者,藏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韩非子•难三》》)术,这里是指君主在进行统治时,可以用各种不可告人的阴谋权术。对帝王的阴谋权术,韩非子论述得是很精当的。他说,官性如贼,防官之心,甚于防贼,要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严防死守,防微杜渐,整部《韩非子》就是中国第一部《官场攻防实用手册》。为了防课防事,韩非提出,一要握碎所有信任,握碎对于身边人的信任,尤其是睡在你身边的人。稍有违拗,就"坚決、彻底、全部、干淨、干脆消灭之!"从"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脚","斗倒,斗垮,斗臭",直到肉体消灭。二要防备,实行专制独断,实行告密法。韩非在书中,喋喋不休地向君主提供了维护专制统治的13种"兵器":参观、必罚、赏誉、诡使、挟智、倒言、权借、利异、似类、有反、参疑、废置。和47种防止亡君之术:喜欢搞形象工程,喜欢娱乐,以致劳民伤财;侮辱大臣,刑杀百姓,而纵容专横,以至滋生歹人;对父兄无礼,又杀戮无辜;大臣勾心斗角,官僚中饱私囊,以至国库空虚等等,都是要亡国亡君的。主要是,神秘之术。君主为达到让臣下畏惧自己的目的,必须有神秘感,深藏不露,让臣下无从猜测自己的真实想法。决策之术。在听取臣下的意见之前,不要做任何倾向性的暗示,以求得臣下真实的想法,兼听还要独断,牢牢掌握决策权。御臣之术。不但任用有能力的人做官,赏罚严明,还要在驾御臣子上讲究权术,要用人如鬼,有"以一警世众心之术",即抓典型,造声势;有"指鹿为马之术",检验属下是否忠诚;有"间谍之术",设置暗探,以防不忠行为。抑制重臣之术。要控制分封,不能给予过高的权力,不能把兵权、赏罚权、用人权、财权轻易交予重臣,以免权力过大,难以驾御。禁止大臣结交私党,对那些形成对君主威胁的重臣,可采取暗杀手段,以除后患。韩非可谓用心良苦,费尽心机,为君主统治方方面面都想到了。
韩非认为,光有法和术还不行,必须有"势"做保证。"势",即权势,政权。君主要做到令行禁止,就必须以掌握权势为前提。韩非所说的势,分为自然之势和人为之势。自然之势是帝王自然得到的,人为之势必须强化,帝王要善于化天下之智为己之智,使天下人之耳目为己耳目,才能"身在深宫之中,而照明四海之内"。其二是威严之势,这是君主权势的根本。所以他主张君主要集权于一身,只要"人主处制人之势,有一国之厚"(《韩非子•五蠹》),手握大权,就可以洞悉一切,不管多么凶险狡猾的臣子也不敢欺骗君主了。总之,韩非以势为后盾,用术来驾御群臣,用法来对待人民。他的主张为独裁专制提供了一整套理论,对整个中国历史的进程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阻碍作用。
抑民仇民,无视人权
韩非为了"尊君隆法,主张高于一切的"利君中心论",必然鄙夷和仇视民众,要君主实行愚民政策。"是以愚赣窳堕之民,苦小费而忘大利也。"﹙《南面》﹚又蠢又懒的傻老百姓,就知道见小利而忘大利。他认为民人只需"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五蠹》﹚就可以了,学那些花花道理有害无益。"圣人之道,去智去巧。智巧不去,难以为常。民人用之,其身多殃。"﹙《扬权》﹚"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反对民众学习知识,除了法令之外,民众不得学习任何知识,否则对君主无利。这种主张是十分反动的,对后世所造成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古者黔首堍密蠢愚,故可以虚名取也。今民儇洞智慧,欲自用,不听上。"﹙《忠孝》﹚人民一旦觉醒,君主的麻烦就来了。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因此,对民众就要更残酷,即使是"棺椁过度者戮其尸,罪夫当丧者。"为了保君主,不惜把尸体从棺材里弄出来,乱戮鞭尸,散尸扬灰。为了维护君主的利益,"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夫生而乱,不如死而治。"﹙《外储说右下》﹚与其让乱民活着,不如让他们饿死干净。对蠢人不必客气,讲了也不懂,懂了也不领情。"滑民愈众,奸邪满侧" ﹙《扬权》﹚,奸狡之徒你不对他狠一点,你就会被他搞死。
人民的别名叫利益,这是韩非对人民的基本判断。他以蚕为喻,说明只要有利可图,人民就会赴死以继。"得而辄辜磔于市,甚众,壅离其水也,而人窃金不止"﹙ 《内储说上》﹚,屠杀后的尸体把河水都阻塞了,盗金的人们,照样前仆后继,你不狠,行吗?"且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五蠹》﹚,韩非多次以母爱打比方,说明你对他仁爱没用,你一黑手高悬霸王鞭,他就乖了,什么都肯干了。用现在话说叫"娘打儿子儿不恨"。韩非以极为肯定和赞赏的语调,叙述姜太公吕尚杀人故事,使这一次清剿杀戮,成为"势不足以化则除之""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其除之" ﹙《外储说右下》﹚的经典实践。韩非对君主呼吁,对乱民"宜刑"、"宜戮"、"非刑则戮"。从中看出韩非这个冷血动物,毫无人性。
轻视知识,杀戮士人
为了维护君主权威,韩非主张控制舆论,取消学派,统一思想,杀戮知识分子,实行文化专制。
韩非主张控制舆论,掌控信息。"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虚静无事,以暗见疵......大不可量,深不可测。"要做到这一切,必须封锁、隐蔽、掌控信息。"言通事泄则术不行。""今为人主而漏其群臣之语,是犹无当之玉卮也。"做国君的,如果不懂得严密控制好负面信息,那就成了一只漏底的精美酒杯,实际已是个废物,被扔入拉圾桶。韩非认为,结党成派,是君主专制的最大威胁之一,因此要严禁,破散,清除党群,取消学派。"散其党,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国乃无虎。"﹙《主道》﹚"大臣之门,唯恐多人,欲为其国,必伐其聚;不伐其聚,彼将聚众"。"作斗以散朋党。"﹙《八经》﹚
韩非主张统一思想,钳制言论,敌视知识分子。他批判儒墨学派"言无定术,行无常仪",要求统一思想,加强文化思想专制。"是故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说疑》﹚干脆什么也不让说,最好想都不许想,这样才不会出乱子。韩非主张禁言,就是防出乱子,用现在的话说是保稳定。"若非其言,宜去其身而息其端。"以言杀人,以言囚人。
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论证要动用国家机器来打击迫害知识分子的是韩非。虽然韩非是知识分子,但他对知识分子恨得咬牙切齿,下笔就杀人。他说齐东海上有狂桔、华士二士,"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韩非说:"今有马于此,如骥之状者,天下之至良也,然而驱之不前,却之不止,左之不左,右之不右,则臧获虽贱,不托其足。......已自谓以为世之贤士,而不为主用,行极贤而不用于君,此非明主之所臣也,亦骥之不可左右矣,是以诛之。"﹙《外储说右上》﹚人才有如千里马,千里马就是驮主子用的,士不甘心做马要做人,搞什么不臣天子不友诸侯不为君用,那主子让谁来驮?匹夫无罪,独立其罪,不为君用就是独立罪。对这些不令之士,"则除之!""狂桔也议不臣天子,不友诸侯,吾恐其乱法易教也,故以为首诛。"狂桔不单是因为他不为君用的独立人格被杀,还因为他散布了不合现行统治的异端思想而被杀。韩非主张严厉禁塞,"私者,所以乱法也。而士有二心私学,岩居穴处,托伏深虑,大者非世,细者惑下。......凡乱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学者也。......上不禁塞,又从而尊之,是教下不听上,不从法也。"士的独立人格,异端思想都是专制统治所不容的,前者是"不为君用"的独立罪,后者是"二心私学"的思想罪,二者任有其一,都该杀!
韩非这一思想对以后中国乃至整个中国政治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秦朝统一中国以后建立了君主专制政治体制,在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采取加强思想控制,反对以古非今的文化专制政策。丞相李斯指责儒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私学之士"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因此建议禁止私学,甚至鼓动秦始皇制造了"焚书坑儒"的暴行。尽管李斯亲手害死了韩非,但对韩非的思想主张却几乎全盘继承下来,比较一下李斯和韩非的言论,二者何其相似!此后两千年,专制统治的政治体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韩非所倡导的思想专制理论,也一直作为维护统治的重要思想武器被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所奉行。从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到清朝的文字狱,尽管方式不同,但思想专制的精髓是一致的。可以说,韩非的思想学说,是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专制、政治黑暗的总的理论根源。
韩非的哲学是一种斗争哲学,其学说鼓吹独裁、尊君抑民、无视人权、排斥百家、禁绝思想自由等等,是一整套君主专制主义的政治策略也始终是历代君主独裁政治的理论基础,对中国封建专制影响是巨大的。但在的一些文章中,也有一些散落的、分布在各篇章的句子,有些进步观点,如改革图治,变法图强。他继承了商鞅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对经济与社会治乱的关系有了初步认识,注意到人口增长与财富多寡的关系,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人民众而货财寡"会带来社会问题的思想家。韩非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 但总的来说,《韩非子》是韩非献给帝王的统治宝书。
正如当代思想家顾准对他的评价 :"教民耕战,富国强兵"是法家的积极的贡献,因为历史上秦皇汉武的对内大一统、对外开拓疆土益于此,然而韩非对此没有贡献什么。"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以及废除贵族,实行二十等爵等等,是把专制君主一人而外的一切人都平等化了,这也有其积极的一面,对此,韩非没有贡献什么。在"法术势"三者之中,韩非的贡献在术势两者,也许势还是他的创造发明,他的术是君主充分运用势的术, 比申不害的术要厉害得多。所以他的贡献,似乎不外是:(1) 君主阴险残酷的御下 之术;(2) 君主有权无限纵欲的说教。这两者,在法家的全部武器库中是积极作用起得最少、消极作用起得最多的东西。二千年来法家被攻击为刻薄寡恩,目标首先是韩非。这么说来,从"法家立场"来说,韩非也是害群之马。"他在中国史上没有起一点积极作用,而他本人在道义上也毫无可取之处。"﹙《评韩非》﹚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也说:"韩非的文章,如《五蠹》、《显学》之类,完全是一种法西斯式的理论,读起来很不愉快。"
韩非"尊君隆法",主张君主御臣防官,杀戮士人,掌控言论,实行专制统冶,还为后世树立了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娱主"惊人的奴才样板"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被而刖其左足。武王即位,和又献之武王而被刖其右足。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哭于楚山之下,三天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和曰:"吾非悲刖也。悲乎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我不是为自己的脚被砍掉而伤心。"只要君王能识宝,砍去双脚是我心甘情愿的。我的双脚本来没什么别的用处,长在身上就是为了让君王今天不高兴砍去一只,明天不高兴再砍去一只。只要君王知道我有多么忠心耿耿,他想砍多少就砍多少,只恨爹娘没给我多生几只脚。如果君王不砍我的脚而砍别人的脚,我会嫉妒得发疯的。我最痛心的是君王不知道我被砍脚是我心甘情愿的,我最寝食不安的是君王不明白我的忠心,我最忧心如焚的是君王以为我被砍了脚会对他怀恨在心啊。多么死心踏地的奴才啊!如此扭曲的受虐狂的内心独白,却被韩非当成了哀惋凄切、感天动地的忠心表白!在奴才看来,君王虐待自己,就是要自己做他的奴隶;君王不虐待自己,就是不要自己做他的奴隶了。所以,被君王砍脚杀头,就是无上幸福、就是皇恩浩荡!这就是韩非所要的专制统治下的臣民。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韩夫子不仅把自己的思想奉献给了专制主义制度,而且把自己的脑袋奉献给了专制主义制度,一生都在谋划杀人的韩非终于成了他的私淑弟子秦始皇的杀刀下之鬼。他把《韩非子》一书当作宝贝献给嬴政,一天重用也没有得到,剃人头者亦剃人头,无后的韩非是不该有什么抱怨的。然而《韩非子》一书此后成为两千多年中国封建专制的最高宝典。反过来,也让我们认识封建专制独裁统治的罪恶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