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何种国家体制,应该看其是否更能保证国家公民的民主、人权的实现,保证国家的民主体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好的民主国家制度,不会因为领导人的变更而受到大的、根本性的影响;不会因为国家领导人的腐化、堕落、专权而走向专制;不会因为社会的一时风气和倾向,而损害少数人群的基本权利和人权。
好的国家民主制度,是以好的国家制度来制约人的弱点和错误的倾向,而不是被领导人的错误或多数人群的错误倾向所误导。人们不能总是指望有一个伟大英明的领袖来领导社会,这实际上是专制社会长期以来留给人们的一个幻想。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一个人的权力不受制约时,他将更可能犯错误。我们必须建立一个稳定的社会结构,使得整个国家能够有效地制约国家领导人的可能错误和弱点,保证国家在民主基础上的法制。
中国自孙中山先生、黄兴先生、宋教仁先生等民主革命先驱领导的宪政革命以来,曾经在中国的大地上,建立起了亚洲第一个民主宪政的伟大国家。但是,历史已经证明,一个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的民主国家,在中国这样一个专制历史悠久的广大国土上,是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的。即便一时建立起来,也是不可能稳定持久的。中国共产党中早期的一些革命志士,也不乏为了实现中央集权的民主国家而努力奋斗的民主人士。但是,历史同样残酷地再次证实了这样一点:在中国建立中央集权的民主国家是不可能的。这就是历史的事实,我们不能不正视这一历史事实。历史已经证实的事实,我们必须接受。如果人们不接受这一历史事实,就意味着历史将重新走回头路,难道人们还要让历史再证实一次?再一次为民主的实现而付出沉重的代价及大量死人?
《走向共和》最后一集孙中山的演讲中有一句话:"我们本来是共和国,可怎么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封建主义、专制主义的东西呢?这个问题不解决,专制复辟,就是必然的,共和国就永远是一个泡影。"
我们不能让惋惜的泪水模糊了我们的双眼,而总是在那里无助地怀念1949年以前的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并不完美,否则她就不会腐败并被中共专制集团推翻。历史的车轮是向前走的,不可能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上。中国宪政革命的光辉历史,只能作为我们这一代人以及后代人继续前进的动力,而不能作为阻碍人们前进的包袱。一切只想完全回到中华民国的旧有轨道上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十分幼稚可笑的。甚至可能成为中共专制特务用以分化、瓦解和破坏中国民主进程和运动的工具与口实。希望中国的民主人士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将民主力量和目标集中起来。
中国是一个大国,各地区、各民族的情况不尽相同。仅就现在的情况来说,港、澳、台的经济发展和政治情况和大陆相差很大;大陆的西藏、新疆、内蒙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和汉族聚居地不同;外蒙古已经走向民主国家阵营。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要实现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的民主国家更是根本不可能的。
中国走向民主国家阵营的唯一道路就是一个:那就是建立联邦制的民主国家。在中华联邦共和国内,各联邦地位平等,中央国家机构管理和领导国家军队和外交事务,领导国家总体的法制建设,维护公民的宪政权利和基本人权保障。各联邦分权、分治是对中央权力的一种有效制约,在这种分治的基础上,实行国家总统制而不是内阁制,能有效地消除分治所带来的可能的低效率。只有这样的崭新的中国政体,才能保证中国民主的真正实施。
联邦制的另一个优越性是:各联邦在经济上的平等地位。不会出现因中央政府的政策偏差而使得一些地区的经济及资源被其他地区所剥削或掠夺的情况。中国近三十年来在经济上的改革开放的现实,就更说明了实行联邦制对于经济平等的重要性。中央允许沿海发展,沿海的发展就要快得多,而实际上这样的快速发展,往往是以剥削或牺牲其他地区的利益和掠夺其他地区的资源为前提的。山西省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山西省是一个煤炭资源大省,多年来山西省的煤炭和电力资源,源源不断地输往沿海省份和京、津、唐地区。由于长年的地下煤炭开采,造成了山西省大面积的地下采空区,采空区的存在,使得山西省内大面积的地面不规则沉降,地面建筑受到破坏;地下水位下降,农业受到严重影响,一些城市的工业和居民用水也发生不同程度的困难。
更令人难以承受的是山西的严重污染。因为大量燃烧煤炭用以发电、炼钢,以及大量炼焦等造成的工业污染,早已使得山西的空气污染和水源污染居于全国的前位。然而资源的大量开采,并没有使山西省富裕起来,山西的经济产值和居民收入,和全国其他省份比,都是处于倒数前几位。曾经在明、清两朝处于鼎盛时期,雄踞天下、富甲一方的晋商,只能在历史的遗迹中,让人们缅怀它的存在。
尤其可笑的是:前几年搞"西部大开发",山西省既不算是"东部","东部开发"没有它;也不算是西部,"西部大开发"也没有它。被算成"西部"的内蒙古自治区,还有很大一块地方居于山西省的东部或者和山西省居于同一经度地区上。公务员考试时,标准答案要求将山西省说成是"处于中国的中部",来解释这一荒唐的政策。
从世界上国家制度主流趋势上看,绝大多数民主国家的国家体制都是采取联邦制。无论大国还是小国,强国还是弱国,基本上都是采取联邦制国家体制。世界最强盛的伟大民主国家----美国,是联邦体制基础上的总统制;最近走向民主化的小国----尼泊尔,同样采取联邦制。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联邦制是实现宪政民主的最好的国家制度。对于大国或者国家中各地区经济、政治发展极不平衡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分权、分治是实现民主的基本条件,所谓地方主义也正是政治民主的基础。这些看似局部主义的东西,正是公民权利和地方权利的表现形式。专制主义最害怕的就是这些表现形式。专制主义要求人们的是所谓"局部服从中央"、"个人服从组织"、"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而它们自己却是天下最损人利己的兽类,是极端的利己主义者。
为了防止各联邦在实行地方自治的时候,出现破坏国家总体建设的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使各联邦政府实行地方内阁制。这样可以更好地分权管理,防止个别当权者利用权力或者地方势力搞独立王国,防止专制腐败和官僚低效的情况发生。各联邦政府掌控警察、保安等地方武装治安力量。
为了防止国家主要领导人和地方联邦政府主要领导人的腐化堕落,应该在宪法中规定建立"道德审察委员会"。对政府组织中的最高领导人进行日常的道德观察和审察,接受任何人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并对主要领导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做出结论。
通观古今历史,专制社会的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往往是最无耻、最狡诈、最凶残、最恶毒、最不择手段、最极端利己主义的人才能在专制权力机构中获得更高的权力和更多的利益。中共的领袖毛泽东和邓小平,就是两个极端恶毒、狡诈、凶残和极端利己主义的典型代表。专制主义的体制,决定了只有最善于伪装和同时最恶毒的人,才能成为掌控专制机器的最高领导。
在民主社会中,领导人的权力来源是选民。如果被选举人的道德品质恶劣,即便是再有才华,也难以获得选民的认可和支持。民主社会的领导人,首先必须是社会的道德楷模,至少应该是没有选民难以接受的大的道德缺陷和行为污点。这就保证了民主社会的领导人,在人格上是正直的和高尚的。
联邦中央政府的最高领导人和地方联邦政府的地方最高领导人选举,应该充分考虑到被选举人的道德水平和人格水平。只有具有高尚道德和人格力量的领导人,才能最终保证中国民主、法制和经济建设的健康进行,才能在民众面前具有号召力。
道德审察委员会的调查结论不应该具有强制约束力,但是调查结论是提供给选民或选举人进行投票选举参考的重要依据,也是议会议员弹劾领导人的重要依据。
有一点必须强调的是:"道德审察委员会"只是针对主要政治领袖及主要领导人或候选人的审察,对于一般政府工作人员及普通民众的道德状况,道德审察委员会没有权力进行调查。政府机构如果过多地干涉公民的隐私,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必须禁止。
记得是美国布什总统说过的一句话:民主社会的制度就是把国家领导人关进"笼子"的制度,我(布什总统)就是在笼子里对你们(公民)说话。
如果有谁觉得要接受道德审察"不太好听",或者在"笼子"里不太好受的话,那就请你自己不要进去好了,外面地方大,外面宽敞。
全民族的道德复兴,决不是仅仅靠政府机构的审察就能解决的。要靠的是民主社会的国家制度、国家领导人的表率作用、法律的基本保障、国家各级权力机构的公正廉洁和公开透明。
我完全赞成和拥护袁红冰先生所撰写的《联邦中国宪法理论纲要》。该《纲要》全面、完整地阐述了联邦中国宪法的各项立法要点, 是我们起草联邦宪法的指导性文件。
我同意使用国号为:中华联邦共和国。言简意赅。建议不要再在国号中增加过多的修饰词,如:"民主、人民"等等。
2008年6月26日
附:
《中华联邦共和国国旗》(草案)设计说明
中华联邦共和国国旗(草案)
樸石
国旗图案以中华民国的原"白日十二角形"为中心,寓含中华联邦共和国是传承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以及黄兴先生、宋教仁先生领导开创的民主、民生、民权的三民主义宪政革命,在以平等、自由、人权、民主为基本原则下的新国家。
围绕在这一中心的金黄色五角星,代表全国的各联邦成员,她们以平等的地位共同组成联邦国家。每一个五角星代表一个联邦成员,现暂画了24颗星,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增减。
旗帜上半部的蓝色部分,代表了祖国的蓝天、碧水;下半部的绿色部分,代表了祖国的大地。中华联邦以尊重大自然、珍惜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繁衍的祖国大地为原则,永远保持祖国的版图上,天蓝、水净、无污染,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健康。
中华联邦共和国的国防军军旗:
陆军军旗在国旗的下部,再加一条红色的横杠;空军军旗在国旗的下部,再加一条金黄色的横杠;海军军旗在国旗的下部,再加一条蓝色的横杠或波纹状横条。
作于200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