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贵院又以书面审理,维持原判轻松了结了法轮功学员孙翠清和骆智剑的案子,按照中国目前两级终审制的规定,应该说 贵院已经给这两个案子定了案。可我觉的恰恰相反---您此举只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加重了法轮功学员的冤情,同时对自己进行了宣判。为什么呢?原因很明显-- -包括各位在内的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知道,法轮功修炼者不但无罪,而且个个都是有益于社会的好人。公道自在人心,打击善 的就一定是恶的,迫害无辜的就一定是有罪的。
包括孙翠清和骆智剑在内的所有被抓、被判的法轮功学员无一例外的是因为他们在讲真相,他们在告 诉世人:信仰真善忍无罪,随邪党迫害危险。真正逆道而行要迫害法轮功,铲除真善忍的是江氏流氓集团和中共邪党,为达到其罪恶目的,就以淫威和小利相加于国 家安全稳定之柱石---公检法部门,使之由民众的保障逆转而为邪党手中屠戮善良的凶器。作为法律的专业人士,公检法部门并非不知法律的意义与自己的职责, 也并非与法轮功有何仇怨,只是迫于邪党的淫威与利诱,而沦为可耻且可怜的帮凶。
作为二审法院,当案卷送达时,尤其是当事人律师将相关意见和 情况呈送时,公安、检察院和一审法院的违规违法行为可谓赫然在目---非法抓捕、非法抄家、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毒打当事人、伪造证据、销毁证据、庭审中 干扰申诉、枉法裁判、判决与宣判倒序......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面对如此众多、重大的显而易见的事实,贵院的做法不是纠正前期法律程序的错误,而是 做出了更加令人费解的举动---
1、合议庭中有身份不合法的助理审判员;
2、办案态度恶劣,竟有法官妄图将正常递交手续的律师逐出门外;
3、法官违反程序无理要求律师在庭审前提交辩护意见。
4、剥夺律师的辩护权利;
5、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违规做出不开庭审理的决定。并且无视事实,维持原判。
通 过以上对案情简明扼要的描述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办案中既有公安机关的违法事实,也有检察机关的懈怠;既有一审法院的枉法裁判,更有二审法院的将错就错。 这是在干什么?这就是在人为的制造冤案,这就是司法人员在执法犯法,这就是司法机关在层层为邪党的迫害背书,这就是在一步步将自己推向罪恶的深渊!
唐 山中院的各位朋友们,法律本来是神圣的,法庭本来是威严的,法官本来是荣耀的,然而在邪党的胁迫下,你们正在将这一切遗忘。遗忘中,法律变成了你们口是心 非的一纸空文;遗忘中,法庭变成了你们为邪党栽赃陷害的黑窝;遗忘中,你们这些本来应该肩担道义的法官正在变成卑鄙猥琐的小丑和帮凶;遗忘中,那本来光明 正大、惩恶扬善的审判变成了见不得阳光的偷偷摸摸......
唐山中院的各位法官们,我很理解你们,知道你们并非真的愿意参与这场迫害,不 过是觉得抵不住所谓的"上支下派",抵不住小名小利的诱惑。但我又绝不认可你们的做法,因为你们心里所感觉的不能逾越的所谓"禁区"其实不过是"假想的政 治任务",堂堂正正的执行法律并不会发生您想象中的所谓危险,您眼前面对的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便是铁铮铮的例子。到目前为止,几乎每一个律师事 务所的每一位律师都无一例外的受到了来自各方的"提醒"---不得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然而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自己的使命,珍爱自己的良知。于是 他们无视这些所谓的"提醒"并站了出来,努力做着他们该做的事情,他们身上闪耀着正义的光辉并正在与您这些同样作为法律的专业人士形成鲜明的对比。
我 们也常说"识时务者为俊杰",那么眼下的"时务"是什么呢?是越来越多的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是越来越多的家属理解了自己的亲人,是越来越多的 民众在觉醒,是读懂《九评共产党》的人越来越多,是"三退"大潮越来越汹涌,是抛弃邪党选择光明未来的人越来越多......
唐山中院的各位法官们,历史将快速走过今天,中共的消亡已不可逆转并随时都有可能成为现实。当那一天来临,您面对的将会是什么,您想过吗?好在还有机会,为了您的未来,请好自为之吧。
骆智剑的主审法官是郗亚颖
孙翠清的主审法官是翟慧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