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国汀律师20日对本台记者说:(录音)"可以肯定她那个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行为是无罪的行为。因为当时她正在受到攻击,她属于她的人身权利宪法保护不得侵犯的权利,正在受到三个政府官员的攻击。而且她的反抗的力度并不是超乎必要的限度,因为她是随手拿起修脚刀进行正当防卫,所以她造成的后果从法律来讲,根据中国现成的刑法来讲都是完全不负法律责任的,就是属于无罪。"
对于正当防卫,郭律师解释说:(录音)"就是当一个人,比如说他自己本身或他的财产受到他人非法攻击的时候,他有权采取防卫措施,只要这个防卫措施不超过必要限度,这都叫做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包括保护本人或保护其他人,比如你的亲人、家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
郭律师认为,不要说当时邓玉姣是受到三个男人的攻击,哪怕是一个男人攻击,作为一名妇女为了保护自己将他置于死地都没有问题。
(录音)"邓玉娇她保护的就是她自己的人身安全,这包括她各方面的权利,这行为是非常明显的。而且她并没有用非常明显的超过防卫必要限度的手段来防卫,三个大男人明显的要轮奸她,在这种情况下,不要说三个人就说哪怕一个人,比如说一个强奸犯,一个妇女都有权将他置于死地这都是没问题的,这有很多案例很多先例,而且从法律本身的规定也是非常明显,所以像邓玉娇这种情况她肯定是无罪的。"
把无罪的人抓起来关进精神病院,还定为"涉嫌故意杀人"。郭律师表示,这是中共官官相护,执法者在犯罪。
(录音)"所以中共当局把她抓到并关进精神病院这个行为本身就是非法的。更何况在精神病院又遭到用药物,强制打针或者是殴打,这些全部都是非法的行为。而中共之所以这样干,完全是官官相护,为了维护他们自己某些贪官污吏的非法的权利,违背全国人民的意志,违背法律的规定,这样干的。" "现在一切的作为,公安的作为,包括政法委,当地政法委的指令或者他们的作为都是非法的,真正的罪犯是他们,从邓玉娇被抓开始,公安的行为和中共地方当局的行为全部都是犯罪行为。"
郭国汀先生是中国著名律师,曾先后入选1994英文版《中国社会科学家大词典》、1997年版《中国专家人名词典》、1999版《世界名人录》、2001版《中华英才大 典》和2002年版《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典》,2005年移居加拿大做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