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的阿尔及利亚老汉穆尼·拉什迪居住在巴黎美丽城(Belleville)街区一间房间里,非常孤单。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我70年代以来为法国的发展建公路架桥梁。现在我老了,体弱多病。我领取养老金,报销医药费,法国行政部门总跟我找麻烦。如果我在阿尔及利亚与老婆和孩子呆上几个月,他们就断掉我的补助金。"这名男子开始时只是想在法国工地干上"一两年",然后"口袋装得满满地返回村庄"。
今天,他象许多老移民一样领取的是最低养老金,月收入只有600欧元,很难每年回阿尔及利亚两次。
经济与社会研究所(Ires)研究员马特声称,数以万计的外国退休者"在领取养老金、享受权益方面遇到特别的困难。"
这些老移民主要面对的麻烦是出生日期遭质疑,对收入和累计的各种权益搞不清楚不知所措,过晚才发现一生中不稳定合同太多,多年干的活儿雇主没给申报。这些都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养老金金额。
有些协会,如援助移民向移民提供信息团体(Gisti)强调指出,他们当中很多人受残障和职业病的困扰,对自己应当享受的权益知之很少,特别是不了解补充退休体制或家庭补助。
马特指出,"这些移民经常往返于法国和原籍国之间。对于他们来说,法国法律规定他们享受权益的条件是必须在法国定居。这些文本从根本上是不合适的。再加上行政机关一些带有种族歧视的和滥权做法,如到外国劳工宿舍‘进行搜查',公共机关会毫不犹豫地切断那些搜查时不在场的移民的补助金。"
因此,为了不失去最低养老金或在法国医疗保健的权利,许多老移民不得不放弃返回原籍国定居。
马特指出,"若想真正承认老年移民劳工享有往返于原籍国和他们在那里工作过的国家的实际权利,关键就是保留他们的居留权和福利,如疾病保险、最低养老金、住房补贴。
移民融入高级委员会一直提出这种要求。从法国的预算来说,这笔开支的金额也是少得可怜的。"
法国退休移民的关键数字和法律
据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Insee)2006年的人口统计显示,法国退休移民或提前退休移民计有96.3万多,其中43.1万是女性。
最脆弱的老龄移民多为男性,孤独地生活在外国劳工宿舍,领取最低养老金。这批移民人数估计有3.7万,其中2万是阿尔及利亚人,人称"希巴尼",阿拉伯语即"老"的意思。
其余主要是马格里布人和撒哈拉以南非洲人。
据统计研究,移民的老化将在2010年到2020年达到高峰。
据移民融入高级委员会指出,老移民自55岁起就患有各种疾病,而这些疾病在比他们年长20岁的法国人当中才出现。
从比例上讲,移民出工伤事故、导致长期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的人数比法国人高3倍。
好些协会强调指出,领取低退休金的女性比例日益增高,特别是在丧偶时领取可复归养老金的情况下。
关于退休移民,政府制定了两个主要法律。
1998年5月的谢弗内芒法(Loi Chevenement)主要设立了有效期10年的退休证,允许移民无需签证往返于法国和原籍国,但导致他们丧失定居资格、居留权和相关权益,特别是疾病保险。
即使某些老移民宁愿回国定居,但许多人仍决定保留他们的定居资格,以便保住他们的福利补助,因为这些补助是以在法国定居为条件的。
2007年3月,博洛(Borloo)的《社会团结法》也为希望在原籍国长时间居住的老移民设立了一个新补助项目,名曰"社会及家庭融入补助金"。
这种补助的受益人是非常有限的一类退休移民(孤单生活,领取最低养老金),它导致丧失房补、最低养老金和其它福利,只有在法国的基本疾病保险除外。
社会保险法设立两年半后,这个新补助的执行法还迟迟未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