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垃圾分类回收管理严格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日本的垃圾分类标准严格而细致,包括资源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危险垃圾、塑料垃圾、金属垃圾和粗大垃圾等等。就垃圾回收管理,数年前日本各地就开始制订并执行了相关条例。日前个别回华人收业者心存侥幸,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捡走”可资源垃圾,或被警告或被逮捕。
10月13日,金泽东警察署逮捕一名38岁的中国人男子,他成为金泽市去年4月《颁布废弃物管理条例》以来,因违反该条例遭捕的“第一人”。这名男子来自大阪府枚方市,被捕前常常开卡车到石川县金泽市周边捡废金属,据称 “每月有10万至18万收入”。
金泽市规定,擅自拿走废弃物,如被发现 4次可以逮捕,这名被捕男子此前已被多次警告。
金泽市循环推进科表示,金泽市的垃圾放置场,金属制品垃圾和小型家电等资源垃圾常常被人拿走。拉走这些资源垃圾分拆后卖给回收业者。拆分下来不能变卖垃圾,要么非法丢弃,要么在荒野燃烧掉,严重污染了环境。
自去年颁布管理条例以来,有30人已被警告,其中有2人被发现有3次违规行为。这些人中,有半数以上是中国人,6至7成来自了关西地区。
今年9月,一名中国人男性往卡车里搬运废品时被金泽市工作人员制止,该男性对工作人员施暴,最后被巡逻的警察控制。
据金属回收业者表示,废金属的价格是2吨卡车装(载重约600公斤)约为2500日元,金属按种类分拆后,价格倍增。如果是铝材,300公斤约2.5 万日元,铜线700公斤约14万日元。有中国人捡到废弃的平底锅和电线,把上面的塑胶烧掉后就拿去卖。
今年6月15日,一名在长野市居住的59岁中国人男子被书面送检,只因为这名男子搬走了垃圾放置处的废弃自行车和石油炉。因而他成为去年7月长野市颁布相关条例后第一个被送检的人。该市生活环境科表示,这名男子此前就因非法拿走资源垃圾而被警告。
有环境保护人士认为,七八年前,变卖零配件是日本废旧家电的主要归宿,剩下的材料就被当成废品直接燃烧或掩埋,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但现在日本正规的回收公司已能将回收物中的不可循环、不可焚烧的废弃物控制在了非常小的范围内,这些残留物统一送到填埋场填埋。而可燃物在焚烧后可作为制作水泥的原料等方式处理。对于那些散兵游勇式的非正规业者,他们处理电器等可循环垃圾并不科学,会对环境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