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国人的头脑被共产党的党文化洗了之后,真的如同作家陈染所说“女人头发(未梳理)般混乱”:谈论中华民国的历史,很快就飘泊到“国民党独裁统治和白色恐怖”的政治码头。这种搅拌历史和政治的思维蹦迪活生生搅乱是非。
我写《中华民国有白色恐怖吗?》,陈述历史事实主要有:1、中华民国在1927年没有“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人”的白色恐怖政策;2、“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人”是桂系军长陶钧在武汉针对中共的红旗暴动、纱厂工潮以毒攻毒的地方性屠杀,并非中华民国的白色恐怖政策;3、蒋介石1927年4月15日清党布告中规定的主要做法是:“看管监视”、“和平待遇”;4、5月中央清党委员会的清党六大原则并无恐怖的屠杀要求;5、白崇禧在上海4月12日主持对工人纠察队的武装缴械活动并无屠杀的恐怖令,被执行的是缴械不杀的指令;6、被中共记者称为“狼虎成群”的杨虎、陈群有酷刑逼供,也没有屠杀。
锁定历史情形客观推论:如果国民党1927年继续容共,任由工会和农会胡作非为,会是什么结果?很显然就是把小恐怖搞大,把在南方城乡的恐怖推广到全国。毛泽东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时说到的宁乡打死刘昭、醴陵、益阳处决彭志蕃和周天爵、曹云的行凶作恶,就会被推广到湖北、陕西乃至全国,那时错杀才会是三千,甚至三万、三十万、三百万……武汉工人几千人就攻打友益街可能就会演变为俄国十月暴乱那种整个武汉市滥杀无辜的恐怖主义夺权战争,震寰纱厂几千名工人以“工贼”名义集会当场处决5人的非法杀人就可能在上海、广州变成几万人、几十万人当场处决50人、500人、5000人(土改和文革就是这么干的)。1930年代共产党可能就以工会和农会名义大肆屠杀中国人了,代替日军做了。
当然大多数人并无缜密、理性的思维。我们学历史被告知1927年中华民国发生了四•一二和七一五两个反革命政变时,引起这两件事的工潮和农运都被定义为北伐革命的支持活动,在电影和电视的场面中,工人农民正义凛然和气宇轩昂,而政变中的军人则面目狰狞,枪下是尸体,脚下是血迹。历史教科书中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这两个政治词语被这样形象化后,我们就真以为这就是历史事实。所以当这被中共红色宣传以政治手术刀阉割了的历史被说成是白色恐怖,我们就真的以为中华民国国民党1927年清党是白色恐怖(连带以后台湾1947年的二•二八事变),全然不顾国民党清党的枪杀起因和秩序结果。
研究“国民政府1927年清党”,我们发现:国民政府(国民党)1927年的清党事变中虽有枪杀行动,却不是恐怖,而是终结中共煽动的工农恐怖运动。
中共工潮和农运搞恐怖主义,是1922年中共二大制定的不择手段地颠覆北洋政府、实现共产革命的阴谋纲领明确指导的。中共在吴佩孚管辖地区的党工会工潮暴乱失败后,在1924年1月到1927年7月三年半里,借孙中山“联俄容共”的政策结党营私,组织蛔虫似膨胀为5万8千人。中共以国民党员“扶助农工”的名义,依靠工人中不想做事的痞子、流氓在很多城市组织工会暴力活动,并企图掌管上海、武汉、广州;在湖南鼓动农民以有土皆豪、长袍即绅、无绅不劣的偏激做法,罚款捐款、杀猪出谷、戴高帽子游乡羞辱和捕杀富人。共产党表里不一地违背国共的政治合同,其工会、农会恐怖运动让国民党政府焦头烂额,引领城乡良民学坏,赣州店员偷懒,武汉工人打千人街战并集会处决5人。中共党员在各地城乡主导工农运动以国民革命名义搞共产暴乱。北伐后援成了大问题,县乡政府面临财政危机。北伐军军心被农村痞子运动搅乱,两湖军人愤懑忍无可忍。
国民党1927年如果不清党,就得真正背叛北伐革命,放弃三民主义,做共产主义邪教徒,否则就得让北伐军人坐以待毙,等被阶级斗争和无产者专政的理论教成六亲不认、以权为天的工农流氓,借农会和工会权力来屠杀。4月12日,蒋介石被迫以清党的方式清理心肠凶暴、口是心非的共产党员——小人、坏人、流氓出党,使他们不能够再披国民党员的人皮干共产党的狼活,挂三民主义羊头,卖共产主义狗肉。从上海开始,各地国民政府解散了共产党的暴力工会,解除了工人纠察队的武装,让不种田、不干活的农民、工人乱党流氓,告别得寸进尺、战天斗地、连青红帮江湖规矩都不讲的城乡暴乱生活方式,重新种田和做工,终结了以共产主义革命和工农苏维埃专政政治思想策动的恐怖主义的工潮农运。
由此可知,中华民国1927年清党没有白色恐怖。说蒋介石背叛革命是发政治高烧。蒋介石加入的是国民党,信奉的“民族独立、民权自由、民生幸福”的三民主义,是在奉孙中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遗志北伐,以军事武力统一的方式结束拒绝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国会的北洋军阀的割据统治。蒋介石是在开展国民革命,清党是维护国民革命,使之能由南方推进到北方。共产党不守政治承诺,口说拥护三民主义,暗里推行共产暴乱,却以捏造的“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来诬蔑蒋介石是叛徒。共产党这种做法,不折不扣的是政治流氓的行径,非常无耻,全然不顾历史事实。蒋介石何曾背叛过国民革命?
的确,蒋介石1927年明确反对共产主义暴乱,而这也是共产党员1924年至1927年加入中国国民党的承诺,可这个承诺并没有好好遵守,一直阳奉阴违,弄得北伐战争无力向北方张作霖的统治地区推进。这究竟是谁背叛了国民革命?
谁在破坏北伐战争?用历史眼光看中华民国北伐战争就是共产党。但我们却长期认为是蒋介石在背叛革命。因为我们判明是非的标准就是共产党:蒋介石反对共产党就是反革命。这就是我们评判中华民国1927年国共争斗的准则。今天62岁以下的大陆人,从没在中华民国生活一天,没被国民党和蒋介石“独裁”过一天,却从记事起就骂个不停,一直被共产党和“毛邓江胡”独裁管制,却长期赞美他们。可笑吧?为什么我们活在大陆这么可笑?因为被党文化政治洗脑。
“共产党革命”、“国民党反革命” 等政治话语,让我们先入为主地屏蔽了共产祸乱的历史事实,把国民政府1927年清党平定工农暴乱当成白色恐怖。白色恐怖是一个邪毒的党文化词语,纯属共产党对国民党的政治攻击之词。我们一旦使用这个词语评判国民党和蒋介石,就掉入了反历史的中共政治思维陷阱,将共产党当成同情和支持的对象,将国民党当成咒骂对象,挖空心思地去谴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对待历史的态度很另类,很少认真谈论历史,却总在宣传和维护中共社会发展史里灌输给自己的政治观点。所以,你谈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事,他没得谈了,也不感谢你使他知道了他原来不知道的事,思维马上孙悟空翻跟头似地跳到台湾二•二八、国民党独裁(不民主)等另外的历史事件和政治观点上来了,像是在菜市场吵架:说你萝卜不好说错了不道歉,接着就说你青菜不好,总之挑三拣四,就不想说你的菜好。这是在赌气,自残大脑。
中华民国也有这种历史问题政治化看待的情况,主要是在二二八事件上对待国民党有谴责。对国民党可以谴责,却未必非用“白色恐怖”这把红色标尺。台湾朋友对共产党的统治罪恶没有真切的了解和体验,没有对比,如果你着眼于自己家人被杀或伤残,就也说国民党在台湾搞白色恐怖,等于被共产党买了嘴巴,有了共同话语,好似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的人置身情感磁力场,最容易被统战。
附:白色恐怖之简释——主要是红色叛乱时代共产党对政府平叛活动的损词。
白色恐怖一词,起源于法国巴黎公社暴乱时期。1870年普法战争中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成立,梯也尔政府跟普鲁士政府谋求和平之际,巴黎市民中激进的无政府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趁国家危机之际,半年里发起三次反政府的武装暴动。1871年3月暴动取得一时的成功,成立了组成的“巴黎公社”(市民议会),非法枪杀共和国两名将军和绑架74名人质(处死50人以上,包括巴黎总主教乔治•达尔博伊),以一女工身上的红裙撕下的红布为公社的标志,带有雅各宾派专政红色恐怖的特色。巴黎公社暴乱经过内战被平定。参与者以及支持者、同情者谴责国家平暴、审判、监禁和处决行为为“白色恐怖”。白色,原本指法国波旁王朝的白百合徽章,在“白色恐怖”一词里被指责代表反动保守的势力。白色恐怖原来是实行红色恐怖的造反者对政府平叛反恐行为的意识形态的谴责之词。
白色恐怖,在俄国共产革命时期被共产党广为宣传使用。俄国十月暴乱之后,以苏维埃专政名义,通过效忠俄国共产党的红军,推广法国雅各宾派专政和巴黎公社的红色恐怖,由此而引发俄国内战。俄共红军将捍卫被颠覆的俄罗斯共和国的军队称为“白军”,使用“白色恐怖”指责其残暴,尽管俄共残暴更甚百倍。中共政治宣传中,更广泛使用白色恐怖形容国民政府军统和中统的惩治共产党的红色恐怖的(革命)暴乱行为,包括暗杀、拷打等非法律允许、非程序审理的惩治行为。一句话,共产党统称合法政府反红色恐怖暴乱的严厉措施为白色恐怖。
在台湾,白色恐怖一词首先指国民党政府在“二•二八事件”的行为,还指其50年代、60年代对共产党,台独和民主改革等政治运动及嫌疑者的严厉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