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在教养的过程中,总是扮演惩罚方式的设定者与执行者,但大人也应该要检讨自己对于惩罚的意义是否有正确认知。在人与人共处的社会中,惩罚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彼此对应有尊重的侵犯。这样的尊重,在家庭中展露和谐,在社会中更是安全的基础。因此,如果一个孩子不是从“人我关系”的深层意义中对惩罚有正确的认识,他很可能只从被处罚的经验中学到该如何巧妙的避开纠举,而不是从心里了解尊重他人是多么有意义。
外出演讲时,我在一所小学的洗手间里看到一段贴文,上面写着:“上完厕所如不冲水,天理不容。”这段短文给了我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一方面惊讶于小朋友的文字程度这么好,能看懂这段文字的意思;另一方面则讶异于大人对于幼龄孩子的劝导,竟类似于某种咒诅,让我想起某些禁倒垃圾的地方贴的大字条上写着:“ 继续在此倒垃圾者,绝子绝孙!”从洗手间走出来,我真想找几个小朋友问问,他们对于“天理不容”的了解是什么?
冲水是使用厕所最基本的“卫生习惯”,如果忘了而使续用者无法得到好的环境,就是侵犯他人应该享有的“被尊重”;小朋友如果想象自己置身在没有冲水的污秽环境,必定会厌恶上厕所时不受体贴的感觉,他就可以从自身的感受,了解尊重别人的重要。
无论孩子或成人都一样,一旦了解自己对他人与环境有所贡献时,便会感到尊荣与愉快。我想,教育就是要发挥这样的善意。引导孩子看见自我价值的提升,一定比害怕恶果来得更有意义。
我们都说自律的孩子比较幸福。自律与受规范的表现看起来或许一样,但因为动机不同,行为的稳定性与内涵就不同;前者了解自尊的美感,后者只怕犯规。孩子的天性一样善良,但受引导的方法不同,体认行为价值的经验就造就了不同的性格。
大人应该多与孩子分享自己尊重他人的作为,比如说:为什么我们走路时,总是敏锐的注意其它路人的动线是否顺畅、停车时不贪求自己一时方便、在公共场所讲话要轻声等,分享这些行为背后的意义,对孩子来说既浅显又真实,可以在无形中帮助他们了解:人在共同生活的社会中,彼此尊重体贴并不是口号,而是每一分心思意念都可以化为真实有用的行为与作用。
我们不是害怕被处罚而守规矩,而是因为知道尊重的美好而自律。好大人应该尽早帮助孩子从细微的地方成为好孩子;否则等天理不容的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