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1-12-27 15:23:37作者:
前两天奉旨去买豆腐乳,看了看效期上显示的是2013年4月18号
不过是用重新贴标于瓶身上的方式显现。我最不喜欢这种后制作的标示了,因为都不是厂商出场时真正的生产日期(或是有效日期)
不放心又往里面掏了一些豆腐乳出来看,买了一罐原标签打印为2012年8月9号的。
但是也看到几瓶还没被贴标的豆腐乳,效期是上个月2011年11月9号就到期了.明显是过期商品,但是是后制作就又延长了两年。
其实这就是欺瞒消费者诈欺的行为了,这种行为比卖过期商品更恶劣,建议大家买东西以下两种不要买。
一是没有效期标示的商品,都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过期。
二是这种后制作的黏贴标示的商品,受伤的机会很大。
当然不同信誉的店家或商品(蔬果无贴,生鲜另贴....)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