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林昭这位令人尊敬的自由战士
林昭,1932年生,苏州人,小时在苏州萃英中学读书,苏州解放后,考入苏南新闻专科学校,毕业后分配在常州民报当记者。1954年考入北京大学新闻系,1957年被划为“右派”送去劳教,但她拒不认罪,还向学校领导发出一封责问信:“当年蔡元培先生在‘北大’任教时,曾慨然向北洋军阀政府去保释‘五四’被捕的学生,你们呢?”。1960年10月因参与“反党反革命小集团”入狱,1962年初被“保外候审”,同年12月再度被捕入狱,被判有期徒刑20年,1968年4月29日被枪杀。1980年平反。
我在1948—1950年期间曾与林昭和她的母亲许宪民交往甚密,苏州“解放”后,我与许宪民的交往就更为密切,直到1957年,我被错划为“右派”,双方才隔断音讯。1978年我得到平反,便开始收集林昭一案的有关材料,访问了许多林昭的亲属和友人,其中丁芸女士曾与林昭在萃英中学一起读过书,“文革”中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一起坐过牢,关在同一间班房,亲眼目睹了林昭遭到杀害的情景。她向我提供了她的日记簿,记录了林昭当时在狱中的全过程,现摘录如下:
1968年4月9日天气晴
这是一个静谧的深夜,时间大约是十二点钟左右,我们早早地都躺在被窝里,但我却丝毫没有睡意,眼睛望着小铁窗口,射进来的是那惨淡的残月微光。忽然,四号总铁栅门打开了,狱吏押着一个女囚犯,并叫喊着女看守,于是,女看守忙着打开我们的“号子”,顿时牢房里显得乱糟糟的。
推送进来的这个女囚,模样很奇特,她蓬头垢面,形似乞丐,进入监房后,一直面对墙壁,直挺挺地站在那里。
旋后,我就仔细地对这女囚看了一阵,竟使我大吃一惊,我自己对自己说:“这不就是过去的老同学林昭吗?”
我再看了她一眼,发现她此时的打扮,太奇怪了,她上身穿的是一件破旧的灰色夹袄,下身却用一条白色的床单当裙子,长长地拖曳到了地上,手臂上却套着一块黑布,布面上用白色棉线绣上了一个“冤”字,她长长的头发齐根处扎了一条白手帕,其形象,活像京剧舞台上的窦娥。
随后,我劝过林昭好多次,终于说服了她,睡到了我的被窝里,因为那时还是寒冷的早春天气,夜间的气温仍在零度以下。
1968年4月10日天气晴朗
早晨,牢房里热闹起来了,因为早上“放风”的时候到了,女犯们排着队,一同走出监房,先在小院里点了名,然后洗了脸。接着,就在这小院里跑步,活动了一刻钟后,又回到牢房里开饭,每人分到一盒米饭,饭上放着几片咸萝卜、干菜和一碗菜汤。
我们这间牢房里,关押的都是未决犯,大部分是大中学校的女学生,都是被上海“造反派”看作是“死不悔改的牛鬼蛇神”。因为林昭是新来的“客人”,我们就悄悄地开了一次联欢会,我们出于好奇心,请她自报身世,以及她的案情。
林昭今天的心绪也特别好,她告诉我们说:“我关押在这里,已经快八九年了,这次是刚从禁闭室出来,调到此‘统监’来的。至于一提起我的案情,就要气愤,所谓罪名,都是强加到我的头上的,完全是毫无法律根据的荒谬绝伦之事。
1954年我在北大新闻系读书,在这座素称‘民主摇篮’的高等学府里,我为北大《自由论坛》编过墙报,将鲁迅先生著作《伤逝》改编成话剧演出,为瞎子阿炳写了一部传记,我那时怀着多么大的信心,要为祖国的文化事业做出些贡献呀。
此时,林昭换了另一种口气接着说:“可是,到了1957年整风期间,为了响应党的号召,根据毛泽东说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我向党提了一些意见,但是,真想不到这些由衷之言,竟成了罪状,结果被押到劳教场所进行劳动教养。”
接着,她又说:“我因伯保外就医’,押回上海家中。嗣后,一批北大同学到我家里来探望我,并一并到大光明咖啡馆聚谈,谈了一些南斯拉夫的情况,表示对《南共纲领》有较大的兴趣和赞同的看法,结果被人诬陷告密,说我们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党活动,随后,我又被捕了,不明不白地被判刑二十年,押到上海提篮桥监狱执行,这样,就成了一件不白之冤的冤案,然而,我是永远也不会屈服的。”
1968年4月15日晴天
今天是星期日,是犯人家属探望狱中亲人的日子。
林昭今天见到了她的胞妹彭令范,她回监房后,告诉了我接见的情况:“我妹妹的生活很困难,在一家医院里当护士,医院里的领导要我妹妹与母亲划清界线,揭发母亲的所谓‘反动历史罪行’,因此,我妹妹的处境极为尴尬,看来,我们的这个家庭,真的快要完蛋了!然而,我们毕竟是革命烈士的遗族啊。
于是,同监房的姊妹们都来劝导林昭,为了安慰林昭的情绪,大家都拿出了家人来接见时,送来的糖果和罐头猪肉等食品,在牢房里暗暗地举行了一次“聚餐会”。这时,林昭却说:“也许,这是一次最后的晚餐,我深信我们中间再也不会出现一个犹大。
事实也确实如此,生死相依,共患难的朋友,才是最可贵的友谊,于是,我们互相拥抱。
1968年4月17日天空中飘着细雨
今天下午二时许,从牢房的“风洞”里传来了看守吆喝声:“303出来开庭。”于是,林昭由法警押着去开庭了,审讯一直到晚上七时才回到监房,我们就围着她询问开庭的情况。
她这时的心情显得十分激动,她愤懑地说道:“今天,提审我的是一位地位相当高的人,对我表示:‘只要你能够认罪,今后不在狱中写反动的诗词,有悔过的表现,我们可以网开一面,对你从轻发落,我们可惜你还年轻,有一些才气,这是给予你最后的一次宽大机会。’可是,我只是冷笑,不作任何答复。”
1968年4月21日一连下着大雨
今天,林昭在狱中写了一首短诗,一吐她心中的委屈和愤懑。这首小诗题名叫:
献、给、检、察、官的玫瑰花
向你们,我的检察官阁下:
恭敬地献上一朵玫瑰花,
这是最有礼貌的抗议。
无声无息、温和而又文雅!
人血不是水,滔滔流成河。
这是林昭对不公正的审判提出的一种最强烈的抗议,但这首诗,也因此种下了她灭顶之灾的祸根。
1968年4月23日还是雨天
今晚,林昭的情绪更加激动,她又写了一首小诗,题名叫“家祭”。这是她对自己不幸遭遇和被害的一种抗争。
家祭——哭舅舅许金元烈士
四月十二日——沉埋在灰尘中的日期,三十七年前的血?复记忆?死者已矣!后人作家祭,但此一腔血泪,舅舅啊———甥女在红色的牢狱中哭您!我知道您——在国际歌的旋律里,教我的是妈,而教妈的是您!假如您知道,您为之牺牲的亿万同胞,而今都只是不自由的罪人和饥饿的奴隶!1968年4月24日今日天气阴清晨,狱吏催促林昭起了床,但是她拒绝进食。看来,林昭的精神状态出现了异常,她开始怀疑自己要被杀害,因而,她彻夜未眠,嘴里念念有词,垂着头呆坐在床沿上,保持着一种似和尚坐禅的姿势,一动不动。像是在诉愿,又像是在呻吟。
她起床后,又把那一套“窦娥”式装束打扮起来了。尔后,她又写了一首诗,这是她咬破了自己的手指,用滴滴鲜血写成的血书:
血与自由的献祭
我将这一滴血,注入祖国的血液里,将这一滴血,同挚爱的自由献祭。揩吧!擦吧!洗吧!这是血呢!殉难者的血迹,?能抹得去?当时,我曾劝过林昭:“何必这样来赤裸裸地反抗?这不是把自己推到绝路上去吗?”然而,林昭却这样地回答了我:“血流到了体外,总比凝结在心口里要舒畅得多呐。
1968年4月27日天气阴沉
今天,林昭接到法院的一份起诉书,起诉书上所列罪名有三条:一是攻击无产阶级专政”;二是诬蔑毛泽东的光辉形象;三是组织反革命小集团,妄图进行反党的反革命活动。这一连串的“罪名”,看来,判定死罪,已属定论了。
1968年4月28日仍是阴天
林昭今天的心情似乎特别的冷静,她满不在乎地对同监房的难友们说:“看来,我要去见马克思了,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能够消灭我的肉体,但决不能消除我胸心的毅志,我的路似乎已走到了尽头,但是,历史最后终究会给我作出公正的裁判,这个黑暗时代,最终总是要被人民所消灭的,我生活在这荒唐的年代里,已厌恶透了,死亡有何可足惜的呢。
她说完了这些话后,于是认认真真地写下了一首五言律诗:
浩叹
青磷光不灭,夜夜照灵台。
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
他日红花发,认取血痕斑。
媲学嫣红花,从知渲染难。
(此诗现已刻在林昭的墓碑背面)
1968年4月29日今日大雨
今天,天空上整天下着瓢泼大雨,牢门紧闭着,使人越加感到恐惧。
上午十时许,对林昭一案开庭进行审判,法庭设在上海监狱里,乃是开的秘密庭。因此,没有律师给被告辩护,更没有记者到场采访,当然也没有陪审员和被告家属到庭听审以及群众的列席旁听。(这种审判方式,在文革中,乃是司空见惯了的。)
到了晚上,竟然马上进行死刑的执行。深夜,由四个全副武装的警卫士兵,在一名狱吏的带领下,掀开了我们的牢门,狱吏大声吆喝道:“303号,快出来过堂。显然,当夜就要将林昭秘密处决了。
此时,全监房的女囚都从睡梦中惊醒,情景显得非常紧张,女犯们都在呆呆地望着林昭,可是,林昭却出奇地镇静,她从容不迫地穿上了妹妹彭令范探监时,送来的那一件红色呢制的新外套,尔后,从口袋里拿出了一面小镜子,照了一下自己的脸,还梳理了几下散乱的头发,顿时,显现出她那俊秀、妩媚、婀娜多姿的面容,本来嘛,她就是一位美丽的南国女性!她身材匀称,长着一副鹅蛋形的脸庞,面颊的两侧露出迷人的酒靥。
旋后,林昭走出牢房,向女囚们频频招手并笑着说:“诸位小姐妹,再见了!再见!!”顿时监房的气氛达到了高度的紧张和恐惧。
她一步又一步地踱出了女监的总监门,她想要唱《国际歌》,可是,狱卒马上用棉团塞进了她的嘴里,她奋力地反抗,嘶喊出一声“妈妈!你在那里?”于是狱吏就用布条封住她的口,以及她的眼睛。她终于无声无息离开了这座监狱,离开了这个世界??一起悲惨的冤案,就永远定格在那个晚上。
她被枪杀的具体日期是1968年4月29日深夜,年龄仅36岁,她还是一个未婚的姑娘。
林昭究竟被杀害在何地,无人知道,据说尸体都没有人去认领,结果由上海的慈善机构,把她的尸体送火葬场焚化了,因此,连骨灰也消失得荡然无存。然而,林昭被杀害后,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四人帮”上海的党羽,竟然又制造了一起对其家属的迫害。
1968年“五·一”劳动节早晨,上海茂名南路林昭家中,突然闯进几个彪形大汉,对林昭的母亲许宪民冷冷地说:“林昭已执行死刑,由于对反革命分子的处决,耗费了一发子弹,而子弹是由人民用汗水制造出来的,因此,必须由其家属来交纳五分钱的子弹费。”
斯时,年迈的许宪民听到爱女已被枪决之后,立刻昏倒在地!嗣后,由林昭的妹妹彭令范付了款(五分的镍币),才算了却了这件“公事”。这真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天下奇闻!也可算得上是旷古未有的司法上的创举!?
随后,也就因此导致许宪民的自杀,使许氏的子女失学又失业,流浪在街头,使这个家庭家破人亡。
林昭的冤案于1980年12月11日予以平反,北京大学的师生们为林昭举行了悼念会,会上有许多著名的教授讲了话,并由苏南新专和北大的同学,集资为林昭她们母女建墓,墓地在苏州灵岩山麓,韩世忠墓一侧,但只是一座衣冠冢。遗憾的是,林昭的平反,算不上彻底。因从林昭这份判决书上,看到只是由于林昭因患有精神分裂症,才得以免罪、改正的。事实上,乃是作为一件普通刑事案件来处理的,不算是烈士。就这一点上来说,恐林昭在九泉之下还是不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