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妈妈唐慧二审胜诉,母女相拥哭泣。
【看中国2013年07月15日讯】(看中国记者路扬帆报导)劳教妈妈唐慧起诉湖南永州劳教委一案,湖南高级人民法院星期一(7月15日)判唐慧胜诉。
据国内官媒报导,7月15日上午,湖南省高院对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做出终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1641.1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对于唐慧提出的书面道歉申请,没有法律条款予以支持,故法院予以驳回。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唐慧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永州市劳教委没有综合考虑唐慧及其家人的特殊情况,对唐慧实施了劳动教养,处理方式明显不当,给其精神造成了一定损害。”“唐慧要求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酌情可予支持。但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此前,湖南省高院於5月底曾试图调解此事,永州劳教委同意唐慧诉讼请求中要求的2000多元补偿金额,口头道歉,并另外给唐慧10万元生活补助。但其条件是不能将此事公开,唐慧因而拒绝。唐慧说,她不能在黑暗中接受永州劳教委的钱。
对此判决结果,民众表示赔偿金额过低,并对永州市劳教委不作书面道歉提出批评。
演员尹天照简短一语,道出不满:这算什么赔偿?可以换转我赔你受吗?
知名网络评论人五岳散人讽刺的说:唐慧案二审赢了,欣慰之余必须认识到,赢的是赔偿,最该赢到的道歉并没有得到。官方秉持着可以给钱、拒不道歉的原则,钱是百姓税款、道歉是官方面子。全能政府是无法真正道歉的,每一个微小层级都代表了整体。
辽宁信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及其价值”以“唐慧胜诉了吗”为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舆论欣喜唐慧“胜诉”之时,我却不以为然。法院以无明文规定书面形式和庭审已履行道歉为由驳回唐慧书面道歉的请求。然法律哪里规定不可以要求书面道歉?我自认为,对于本案,真诚的道歉比赔偿更重要。赔偿只是百姓买单而已,道歉才是真正的诚意。公权力向正义道歉难道真的这么难吗?
著名社会评论家李承鹏则以《秋菊打官司》点出了该案胜诉背后的“寒意”:一个母亲为被强奸的女儿奔走呼号、遭殴打、被劳教、失去9天自由。漫长上诉才获赔2641.15元,平均1天获赔293.46元,每小时12.22元。她没得到政府书面道歉,但仍对结果满意,说“谢谢大家”。有些国人看《秋菊打官司》时,对秋菊肃然起敬,对现实生活更惨烈的唐慧,却认为无理取闹。每念及此,寒意顿起。
唐慧二审胜诉 湖南永州劳教委被判赔29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