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卫视播出刘汉等人伏法前会见家人诀别的片段画面显示,刘汉在执行死刑的送达回条上,清楚签下“我无罪”三个简体大字。(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2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王秀雅综合报导)与落马的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关系密切的四川富商刘汉,2月9日被执行死刑。随后,有关刘汉临死前的“遗言”流出多个版本。
中共官方《中新社》报道,刘汉犯有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等10多项罪行。2月9日,湖北省咸宁市法院对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等5人执行死刑。
2月10日,《楚天都市报》报道,8日下午7时,在咸宁市看守所媒体方面与刘汉进行了长达3小时40分钟的谈话。报道称,刘汉的最后遗言说:“我犯了很多错,我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危害性,对企业对社会,我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我有罪!”“希望我的案子,能让世人警醒!”这是刘汉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然而,在湖北卫视播出刘汉等人伏法前会见家人诀别的片段画面显示,刘汉在签署执行死刑的送达回条上,清楚签下“我无罪”三个简体大字。网民发现后把画面截取下,并在网上热传。
这与大陆媒体的报道,刘汉在临刑前谈话中进行了忏悔无疑相悖,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称,上传这个视频不是想为刘汉辩解,但就算刘汉罪大恶极,某些媒体也不应“故意捏造事实”。
目前,有关刘汉临死前的相关报道,相关媒体未作任何回应,不过,在人们心目中,似乎对真相已经略知一二。
此外,中国一位法律工作者观察发现,中共官方媒体报道时,刻意避开刘汉和周永康的关系,其中含义耐人寻味。
原本是一名贩运木材小商人的刘汉,1997年,在绵阳成立四川汉龙集团后成为雄踞四川的亿万“黑商”,更被《福布斯》称为“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
外界普遍认为,刘汉之所以黑白两道通吃,是由于周永康之子周滨去四川后,刘汉勾结上了周永康这个“大靠山”。因此,刘汉案被称为是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案的外围第一案。判决被称为周永康案的风向标。
刘汉与周滨的第一笔合作项目是阿坝州旅游项目,据悉,周滨和助手徐某找到刘汉的搭档、汉龙集团总经理、集团实际操盘手孙晓东,带来九顶山旅游项目资料,说自己投入了1,000多万元,想要1,200万元转让。孙晓东跟刘汉汇报,刘汉回复:“周滨的事情,只要不过分,都可以答应他。”于是,孙晓东没有还价,以1,200万元买下;实际估值仅为几百万元。
去年3月,湖北咸宁中级法院组成七个法庭,对刘汉等涉黑案涉及的36人进行开庭审理。5月23日,湖北咸宁市中级法院对刘汉、刘维等人做出一审判决,其中刘汉、刘维等5人被判处死刑。而孙晓东做“另案处理”
当时有海外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分析,刘汉涉黑案的关键人物“孙某某”没被判刑,而是被“另案处理”,显示该案只是“暂告段落”,并没有终止。文章指出,“孙某某”为什么成了“另案犯罪嫌疑人”,当局对此并未做任何解释,文章认为,这是大家在把刘汉判死刑时特意留下的一个“活口”,一记活棋,“是本案相关‘老虎’需要被揪出时可以出庭的证人”。
不久,5月25日,中共媒体《新华网》、《人民网》论坛栏目发表了的文章称,刘汉只不过是别人的一副手套,“刘汉该死,但不该马上死!因为有人比刘汉更该死!”
此外,《新华网》在博客栏目发表《刘汉被判死刑之后的三大悬念!》文章称,刘汉案如此庞大的一个涉黑集团,能够横行将近20年,无恶不作,坏事作尽,非法敛财几百亿,却屡屡逃脱法律的惩戒,其背后必然有一个或是一批庞大的“保护伞”。
去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很多海外中文媒体认定周永康最终将获死刑。
目前,刘汉已被执行死刑,他的后台老大周永康将如何获刑,再次成为焦点话题。